飛天又遁地 wrote:
乙式就可以不明...(恕刪)
f4962211 wrote:
你賣東西出去4年後
消費者回來說壞了
你覺得.......(恕刪)
我再解釋一下保固跟民法359瑕疵擔保的區別。
保固是針對東西(本來是好的),使用期損害的維修保證。
要保固那些損壞,廠商可以正面或負面表列,甚至完全不保。
消費者接受,就買單,不然買別家。
瑕疵擔保是民法的保障,瑕疵是指產品賣給你時就己有的瑕疵,和用壞是不一樣的。
有些產品瑕疵,一時是看不出來的,可能一段時間才會顥現。
所民法保障消費者在拿到產品五年內發現產品瑕疵都可求償,這不是保固是求償。
但求償要自發現瑕疵六個月內提出。
求償可以退貨、換新、價金折讓、修復,買賣雙方合議即可。
只要證明是玻璃是自爆,那絕對是產品瑕疵,是可以以產品瑕疵擔保求償不是保不保固的問題。
玻璃業者都知道強化玻璃自爆的機率,也都會幫消費者換新,他們也會向上游要求補償(通常是無償補貨)。
明知是自爆說不能換,應是業務不懂(畢竟車玻璃破掉是自爆的比例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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