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12月被撞,也是煞停後被撞的第一台,所以看到版主的照片覺得好像
和版主不同的是,我的是十年"舊車",我的保險公司說殘值所剩不多,所以直接找對方的保險公司比較快
都要自己去談,完全不是之前以為的~保了車體險就保險公司處理
花了整整一個月終於處理完
和保險公司、車廠周旋的過程真的讓人很煩
也增長了一些知識
其中一點就是當場沒事可走可跳不代表沒事
我也全身酸痛了一個星期 第二天開始耳鳴
本來車子狀況很好還可以開個三五年都沒問題
聽著保險公司說你的車折舊如何如何
心裡感覺真不舒服
本來一輛好好可開的車 現在得要再花一大筆錢購車
還是覺得很虧
現在沒車(鄉下真的像少了腳一樣) (問保險公司說可以申請代步嗎?保險公司說沒有)(順便知道保代步車險還有分竊盜和維修)
無奈的連去看新車都不方便
撞車方面除非對方保險有也理賠乾脆,否則所謂的估回是假以修復原狀為真,肇事者是有權益主張修復原狀這是告上法院也是一樣雙輸,只是這個肇事者拐彎抹腳特別長,終究還不是要修極有可能在籌錢吧!畢竟不是小數目非常容易理解,撞成這樣別說廠外原廠修復原狀也沒多少人敢開,真的有必要為了懷念這是首台車而修來開嗎?
台灣多數保險業必須被起底這類問題,既然投保投了多少險應該保險業投保前評估完再讓消費者投保,而出險過層保險業不該討價還價影響消費者權益,一直想在消費者身上多剝層皮這種不肖的保險公司應該強制法律介入讓其退出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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