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讓人受害受騙, VTEC SPIRIT 牌卡鉗與 紳荃超市 的真相

在2012/7/10的時候,為了提升煞車制動力,跟有附帶手煞車功能的後煞車卡鉗,我去了VTEC SPIRIT 紳荃超市(商家名稱)裝置了VTEC SPIRIT(簡稱VS)前大型六活塞卡鉗跟後中型四活塞卡鉗附帶手煞車

卡鉗是一台車的煞車系統主要的零件之一,通常原廠所使用煞車系統卡鉗多為單活塞設計,而卡鉗活塞是為了讓煞車皮與碟煞盤作咬合接觸來達到煞車目的的一種機械零件


多活塞卡鉗設計是藉由多個卡鉗活塞做功為了讓煞車系統在煞車的制動力上更有力道也會縮短煞車的距離跟提升性能安全的表現,我為了有附帶手煞車轉換器功能買了這一整組未經過國家安全其他認證許可的多活塞卡鉗汽車產品 ,期間一直異音不斷,中間我有跟販售人廖紳荃反應,但是(在2012/7/13時)銷售人廖紳荃解釋說這是競技版煞車皮(來令片)所以異音很正常,附上翻拍照片




而我之後沒有po出使用心得的原因是
在7/13號星期五的當晚,
我回到了台北Accord 8代型車友大家常聚集的安坑金時代洗車場
並詢問其他車友,問大家說我這樣叫個不停比火車還大聲的煞車聲正常嗎?

在其中一位經驗車友幫我看完之後覺得很不正常的情況下,在7/14的時候介紹我去一家而在木柵Accord 8代型車的大家也常去的一間汽車保修跟底盤維修的專門店去看這組VS卡鉗的狀況,因為許多人的卡鉗異音也都是在這間店台北木柵的三統汽車作處理

2012/7/14

當時在三統汽車技師看完後跟我說異音問題的狀況,還有碟盤外側邊緣吃出溝角來的狀況,他認為情況並不單純,有詢問我是否回到台中VS紳荃超市詢問這要如何處理,但是我想說這情況可能只是過渡性的問題,就想說先過一陣子看看是不是磨合過後1000KM會比較好

2012/7/18

真的越叫越恐怖,我住所的地下停車場在地下三樓B3,叫到管理員都說我在地下三樓叫到回音都傳到一樓的大廳去了,要我好好檢查,此時吃角的情形也越來越嚴重,我開始懷疑安裝的過程有瑕疵,而且經過車友Ben在留言的提醒說
安裝有很多事情都得注意,還有木柵三統汽車的技師有問我說有沒有裝好之後拿千分儀(一種測量碟煞盤安裝中心值有沒有偏位的儀器)去測量,越來越覺得事情不對,在這種情況下,VS Accord 8版主金鋼有曾經叫我去找廖紳荃處理,但是一方面我認為專程從高雄專程跑台中等上維修時間又要跑台北真的太累了,一方面是我認為如果廖紳荃他這個樣子的裝置方式,經過很多人的提醒跟指導我過後,瞭解到他少了非常多正常的步驟,再找他也是白搭也頂多是摸一摸就會說好了再看看情況的情形之下,加上我家在台北週末都必須回去公司開會的情形之下

我在7/21時回到台北給木柵的保修廠三統汽車技師檢查

我們北部這邊Accord8代型的車主,許多人都是因為卡鉗跟碟盤異音的問題都找他來作處理

而且也都是處理的相當不錯,非常仔細且不怕耗費工時的一間店跟技師
很多人的異音跟抖動都是在這裡解決,就是專抓煞車時的異常聲音跟煞車抖動問題


然後在檢查過程當中,用檢查器千分儀去量,發現碟盤並沒有緊靠“軸承”(輪軸與輪框的組裝結合處),俗稱叫哈姆(Hub Bearing 俗稱哈姆),而且在測量碟盤中心角度在千分儀上差了五六條以上的差距(差距數值應該要越小越好,正常趨近0度),結果經測量發現碟盤孔徑並不是標準該有的114.3,大約是114.1~114.2之間,
所以在碟盤歪斜的情況下跟來令片硬碰硬,就會叫的三層樓以上都會聽到


下圖為"軸承"(在未裝置碟煞盤跟輪圈裸露的情況下),而本田車五孔可與軸承配合的數值標準應該要為114.3(為圖上畫出紅色指標的地方)



而實際上這個VS碟盤的孔徑只有114.1~114.2之間(用紅線指標標出)



所以安裝完碟盤之後偏離0度的中心,導致碟盤吃溝跟長角還有不正常的往碟盤內徑做不正常煞車咬合


為了抓這個問題,技師真的抓了很久,最候選擇用機械器具在碟盤中心周圍與軸承接合孔徑做出車出螺紋的方式進行,五個孔開始一個一個車,先挑一個車一圈螺紋上去,合上軸承(Hub哈姆)去,發現沒緊靠軸承(Hub哈姆),又再找一個洞沒車過的再車上一圈螺紋,在合看看哈姆看看有沒有平跟緊靠,依序一再重複這個步驟

以下碟盤與軸承接合處看得出來孔徑旁有一圈白色的部份(用紅色指標標示起來),那就是用車螺紋的方式車磨開的痕跡






最後前碟盤五個孔有四個孔各車一圈螺紋,後碟盤五個孔有五個孔各車了一圈螺紋,碟盤緊靠上軸承(哈姆)之後,異音的問題終於改善很多,一個星期之後碟盤上的角也消失了(而煞車異音沒根治的原因是來令片依舊是所謂的
VS競技版(煞車皮)來令片,裝置前廖紳荃完全沒有說明他要幫我們裝競技版「來令片」(煞車皮),等到問起異音之後通通都說是競技版本,很多車友都跟他反應這件事情,而他通通都用競技版本帶過,我回到他的販售網頁上回去查詢,他的卡鉗販售網頁上還寫著競技版來令片要另外收費,原本想說這麼好是多送給我們的嗎?不是,因為後來他主動說要給我們道路版的來令片他跟廠商爭取,到現在,一次都沒看過所謂的道路版來令片)

我說的事情不是只有在說我一個人,我是在說所有裝置此卡鉗的車主的共同問題

然後我附上兩張圖來作解釋我所謂碟盤歪斜的狀況

首先,我要附上的是某Accord7跟我一樣裝前後卡鉗的車主他的碟盤照片

安裝完碟盤之後偏離0度的中心,導致碟盤吃溝跟長角還有煞車皮(來令片)不正常的往碟盤內徑做不正常煞車咬合





這一張圖片碟盤邊緣非常明顯的是吃出大角來,而我的碟盤在一開始在還是小角的時候就先開始處理變成沒有長角,當這位跟我一起有緣同樣是裝同色前後卡鉗的車主對於解決不了的異音跟來令片老是咬合不均的時候問我的碟盤狀況是不是跟他一樣,我附上我的碟盤給他看,也請大家看一下我們這樣作是把事情變對還是變錯







為什麼調整過後會有這樣明顯的差別,因為碟盤孔徑真的沒有到114.3

看得出來調整過後的碟盤外圍沒有咬出溝或是角的差別嗎?

當然,各位您可以說我動過碟盤了,我把歪掉的碟盤導正而這樣導致碟盤沒有保固

ok我能理解,真的

原本以為在我花錢導正碟盤問題之後就可以過著幸福快樂又可以快樂煞車的日子之後

下面是經過調整過後的碟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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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4

今天,是我發現最不可思議的一天,在原廠保養的時候發現VS卡鉗竟然脫皮了








於是我馬上聯絡了廖紳荃,詢問他為何會有這樣子不可思議的狀況

他先是這樣回答(請各位開圖看對話內容)









結果是廖紳荃說他要用一罐像指甲油一樣的漆來幫我補漆

說真的我即使內心很無法接受,但是這件事我選擇默默接受,但是我內心的壓抑值也快到極限點了

72張小朋友的東西,掉漆.....只為了有功能不算完全的手煞車轉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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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2

直到我的卡鉗來令片(煞車皮)剛好到台北磨完,於是我選擇上次幫我協助處理異音跟碟盤的木柵店家三統汽車來協助我更換來令片,但是我必須要說明,我卡鉗新品裝置時里程數是32000KM,我在今天11/12距離當初裝置也不過四個月,還不到52000KM就已經磨耗完畢,一組來令片兩萬公里不到就結束了真的還蠻驚人的

當時輪胎一卸下,我的內心就涼了非常大一節

右前卡鉗金屬油管接頭噴油,右後卡鉗接頭漏油

仔細把髒污清除後,發現右前卡鉗金屬油管已經腫成肥腸,在差一步就爆發的邊緣

我看著油管真的內心不斷跟自己講,我的運氣很好,我真的運氣很好

要是在高速公路上金屬油管爆開的話,就算時速七十後果一樣嚴重

要是那時候心念一轉開快一些然後重踩煞車一下,一下就好,今天我還能用這篇文章證明自己還活著嗎?
而且當時我車上有其他人



金屬油管的產生通常是為了替換橡膠油管可能比較不耐高壓或高溫的情況下而產生的產品,為了就是預防在煞車油在高溫高壓的情況下有機率產生油管爆裂的問題,但是,今天這組跟著卡鉗而來的"金屬"油管,它卻差一步準備面臨爆開了(已經在滲油,表示隨時爆開也都不奇怪)


於是我馬上致電廖紳荃跟他說明這件事情,並用臉書傳訊息跟照片給他請問他要怎麼處理,他馬上就說他詢問完工廠廠商完會致電給我

於是幾分鐘過後紳荃的確馬上致電給我,並且跟我說:”咦~~?不對喔~~?這看起來很像原廠油管耶~~~“

通常可以詢問汽車精品店的店員,問他們金屬油管有沒有現貨,他們一定回答沒有要用"訂"的

因為金屬油管平常一定都是跟卡鉗同一組,沒有多活塞卡鉗裝原廠油管的,因為接頭各家不同

意思就是很少人會單裝金屬油管卻沒有更換卡鉗的(就是卡鉗跟金屬油管大多都是一組的)

但是在他這樣說的情況之下我只好認命的先去要把整組油管照下來的時候,

同一時間左前卡鉗的來另片已經卸下來了


這是左前卡鉗內側來令片(煞車皮)

各位還看到外側來令片還掛在卡鉗上

內側來令片(煞車皮)還有溝[磨耗較少的意思]


左前卡鉗外側來令片如下圖



根據卡鉗師傅表示,通常煞車皮來令片都是外側磨耗的要比內側還要多,這是因為油道管路設計的關係,這樣才是正常,而就算內外本來就是不平均,誤差值應該要在0.1mm~0.2mm之間,經過量尺測量,差距2mm以上也就是誤差值十倍以上,而且今天內外煞車皮是完全相反的消耗狀態

而要說我們之前動過碟盤的部份所帶來的影響是:
1.有影響,結果在眾多同卡鉗車主當中我的來令片吃的算平整沒有歪斜

2.但是也卻映證了一個的確沒辦法解決的問題,跟我聯絡的Accord7車主跟其他人也有的問題: 活塞咬合不均,煞車皮來令片磨耗偏向單邊!意思就是內部油管油路設計有問題,即使你救好了碟盤,也只救到了來令片吃的比較平,但是根據煞車皮內外不平均的狀態表示,活塞的問題根本沒有辦法解決(我也不想對半拆卡鉗,拆了責任才真的沒辦法釐清)

3.請各位看到我的卡鉗接縫貼紙都還很完整,代表我的確沒有拆過卡鉗,我真的不明白廖紳荃發的聲明啓事所說我自己說過動過活塞到底是怎麼動,在哪裡有說?而我動活塞的動機為何?身為一個正常的使用者為何我要自己去動活塞?雖然我不是卡鉗博士,但是經過這一次的訓練,我真的長了非常多的卡鉗知識


所以同一時間我馬上電話沒掛請廖紳荃立刻再跟廠商說這件事情,跟他說我覺得事情真的很嚴重,已經非常認真的在問這該怎麼處理,但是相信大家想法應該跟我差不多了吧!

但是還沒看到右前卡鉗差一步要爆裂的油管跟右後卡鉗不斷滲漏的油管墊片對不對?

這是即將差一步要爆裂的油管,如果爆了,我想今天我不會有機會跟各位說這一些













與正常的金屬油管做比較,腫到扭曲變形真的就差一步就爆了,要是幾個小時前在高速公路上一個重踩煞車系統的話...意外可能伴隨而來



但是讓我最心不安的,就是竟然有第二根油管也跟著出狀況

是右後方煞車卡鉗的油管(當時疑似墊片滲漏,後來確認真是螺絲墊片滲漏)



可以清楚看到滲油的油漬跟髒污混合的地方表示滲漏





貼上另外一邊沒滲漏的樣子供大家做比較



螺絲跟周邊都顯得很乾淨,表示沒有漏油

ok,現在我們都把狀況都釐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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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就是卡鉗漆面掉漆,活塞咬合不均,來另片磨耗不到兩萬公里,金屬油管三個月爆裂滲油x2,碟盤中心孔徑失準(我覺得這個部份不知道大家評斷如何,我們把不好的地方修好)

此時我內心都幾乎已經確定這個不換新品其實我很難接受

然後在半小時過後紳荃來電給我,說要給我一組新的前大型六活塞煞車皮來令片跟一組新的金屬油管x2,剛剛各位記得說廖紳荃之前在電話中說油管是原廠不是金屬的嗎?現在又主動承認並說要更換

我回答說:紳荃哥,我的煞車卡鉗金屬油管爆裂,兩條金屬油管在漏油,然後前煞車皮來另片磨平,而且活塞左右咬合不均,請問我該如何去台中找你換這些東西

廖紳荃回:那沒關係,我兩條金屬油管跟煞車皮來令片還是給你,你可以下次用(金屬油管下次用喔……?)

我就回說:紳荃哥,金屬油管您給我已經沒有任何意義,煞車皮來令片也是,請問已經有問題的東西,我還會有勇氣去協助廠商作測試嗎?

廖紳荃回覆說:這一批工廠是說是上一批舊的油管,但是這一次給你的是這一批新的油管(絕無改字,一字一句都是沒有改過),應該是不會有這樣的問題(應該…?)

我回答說:紳荃哥,我付現金給你,要買的就是新品,為何我拿到的就是舊品,而且換兩條這個邏輯太怪了吧,要也是四條全換,難道這四條不是同一批的?而且他這樣的狀況已經超乎正常範圍了,你說我付全額費用給你,你給我舊的金屬油管,而且金屬油管本來我們裝起來是要防爆的,結果竟然爆金屬油管,您覺得我還敢再換這家的金屬油管嗎?

於是我在越來越不能接受的情況之下就請紳荃跟廠商好好再談一談,我想說給他們一點機會看看會不會把事情處理的更好一點,並表達如果他們只是這樣處理像是換兩條金屬油管跟一組來令片的話我是不會接受的


接著一個小時後紳荃又打電話過來,跟我說他們工廠還是只願意多給我兩條金屬油管跟一組來令片,我就說既然如此的話我覺得這樣的品質不符合使用,是不是應該退換貨或是有其他處理方式,接著震驚的回答就來了

廖紳荃:廠商現在說要跟我解除合約

我馬上頭皮發涼了起來,想到我才剛裝三個多月的新品煞車卡鉗,掉漆,左右活塞咬合不均,金屬油管爆裂,來另異音不斷,碟盤孔徑失準,無一處不是問題!

當下我馬上的反應就是請讓我全退整組卡鉗,才三個多月的新品馬上就沒有保固了,這樣的產品不會是我期望跟我想要的

廖紳荃當下回答說他很為難,但是我也反問廖紳荃說難道這是我的責任嗎?
紳荃回答是這是他的責任,不是我的,我當下一直請紳荃幫忙,並且也不斷提醒告訴他說這樣的情形我真的是任何一點空間都是無法接受的,而且也不斷告訴他當時我付錢也很直接也沒有狀況,為何需要他服務的時候他無法處理

廖紳荃就沈默不語,我只好自說自話的請他說跟廠商再說說看,這樣的產品我是絕對無法接受的,我必需退貨

等到隔天我收到了這樣的回覆,並且我把中間的對話紀錄完整貼出來,讓事情還原清楚明白

































反正,最後這段話我翻譯起來是:你們使用者腳太有力所以把VS大六活塞卡鉗踩壞了…(這是笑話,多活塞卡鉗本來就是為了要適應重踩煞車的人而存在的,因為多活塞卡鉗向來是注重煞車制動力的產品零件)

莫非此人有神通能力,任何人怎麼去使用物品他都有辦法用冥想得知

還有通常煞車時滾燙的都是來令片,為何VS卡鉗在做功時滾燙的是卡鉗本體......?

我不知道大家會想要翻譯成什麼,但是我也不必說明其中紳荃回答的問題點吧
相信大家都看得出來這種回答完全就是在模糊焦點,並且轉移跟操弄專業

所以後來我才求助兩位VTEC SPIRIT網站板主,但是我卻得到口徑一致的回答

就是換一組來令片給我跟兩條油管給我!並且很正經的回答我多活塞異音是大家的痛,不是只有我而已,並且說他的前任AP卡鉗第一次換來令片的時候也有咬合不正的問題,只要換一組皮之後就會好了!

我真不敢相信這是板主回答!異音很正常,咬合不正很正常,AP也會這樣(我真的疑問),這叫我怎麼會相信跟接受






對不起,以上的分析我懷疑

因為我的VS卡鉗在換裝JBT 隼 大六 *紅色*道路競技來令片之後,一點點聲音都沒有



我願意實測給大家看,道路競技版,可以一點點聲音完全都沒有,反倒是後輪還是VS煞車皮來令片,異音的聲音大到依然很猛裂,而且聽到的人都說我的煞車壞掉了

然後許多北部Accord 8的車友也都紛紛表明說,他們自己的JBT,VTTR,AP為什麼就是沒有聲音

而在VS裡面煞車卡鉗異音卻變成大家的痛?(異音:像火車煞車般的金屬摩擦聲)





卸下的VS牌來令片(煞車皮),按照正常內外側順序排列;1為左外;2為左內;3為右內;4為右外,使用過後殘存厚度順序為2>3>4>1,沒有一片厚度相同的,外側都明顯比內側磨耗快,卡鉗師傅表示一般來說完全相反,外側比內側磨耗慢,且差距不會超過0.1mm~0.2mm








這些都是即將爆裂的油管的近照,旁邊那顆螺絲上面就是右後金屬油管的墊片,漏油

接著星期五的晚上根據大家看到的對話紀錄,我們約好還有連同廠商七點半在VS紳荃超市見面並將證據帶齊給工廠廠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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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6
後來我們約星期五晚上七點半,也請工廠的廠商一起過來,紳荃還回我說要看工廠的時間來約,他們有上下班時間,當下我就有點受不了了,問他說今天產品 有問題,你都會反問我業務應該要怎麼作,那我問你今天你的產品有問題,工廠那邊不派出人來處理這樣影響商譽跟信用對嗎?他回說我這樣講的話沒有關係,不管 要幾點,只要產品有問題!他不管幾點都叫廠商來!!(對話紀錄照片為證)
結果七點半準時到的我跟另外一位車主,卻完全沒有看見半個廠商
只看見紳荃遠遠騎著摩托車剛吃完晚飯帶他老婆過去紳荃超市
我問他廠商呢?他說廠商說先照相就好(說好要來的廠商呢?)
我就把換下來有問題的金屬油管,來令片,證明活塞咬合不均跟他對於我碟盤調整過後的狀況作說明,另外一位S版主也有看到
當時,他一直針對所謂我"拆過"所以他認為沒法保固的部份,我回覆他說如果今天我是把卡鉗對拆開來還有全部螺絲鬆開分解,你說我有拆,ok.這沒話說

但是我只是從金屬延長座上卸下卡鉗更換來令片煞車皮這樣的耗材,就跟印表機換墨水夾一樣,你說,這樣算拆嗎?

當時他對於這件事情啞口無言,開始要往所謂活塞動作理論跟所謂的機械學來作解釋的時候,我直接跟他說:VS Accord8版主金鋼要我跟你說,他用過那麼多組卡鉗也沒有一組的像VS的這樣!


而且我的車現在停在外面,我很願意讓您去試試看到底我這樣弄完之後有沒有聲音,並且跟他們說明他們在裝置時都沒有注意到的事情,但是讓人很失望的是,紳荃並沒有說要出去看我的車有沒有聲音,他也不願意跨出門口一步


最後廖紳荃就說他拍照處理,還問我東西要不要留下來,因為我已經沒有信任了,就跟他說你已經有照片也親眼看到,四片厚度都不一樣的來另片跟要爆的油管還有壞掉的墊片,應該不需要實體了吧
而且一些板主也開始說給他兩天時間跟工廠處理,我也說好,就等他星期一回覆,說大家也都在注意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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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9
結果沒想到星期一廖紳荃完全變成另外一個答案!現在變成我要配合工廠作一個調查,結果講出一個良率不良率的解說,並且上面也沒有說等檢查完要不要作更換動作或是任何保固動作,從卡鉗掉漆/金屬油管滲油爆裂/來令片煞車皮磨耗超快兩萬不到/碟盤孔徑失準,證據都那麼清楚了,如果這樣不算不良品,我真的已經不明白什麼算是可以定義成“不良品”(我的訴求,完全沒有人要顧及,我要求的是退貨,因為沒有保固,問題多,而且真的差一步我就生命不在了),結果紳荃只是換一個方式講,但是也表明了他真的沒有要處理,證明如下,而且之後他真的就完全不聯絡,當沒這件事情





後續:

接著販售者紳荃超市,發表聲明啓事,並扭曲且宣稱很多跟今天PO出的對話還有畫面證明相違背的話



而且電話中跟直接面對面多次,我都要求請對方將廠商資訊跟電話告訴我,如果廠商不願意處理請給我廠商聯絡方式直接聯繫對方,換到的都是紳荃的同一個回答說:給我時間再跟廠商溝通看看,廠商電話跟聯絡方式不方便給

但是卻從來不將他口中所謂的"廠商"的任何資訊給我

感覺就像是"不存在的廠商",所以好像只要一切都推給這個"不存在的廠商"就沒事了

而之後我也還陸續聽到車友在說在紳荃超市跟我說卡鉗廠商已經跟他解除合約的情況下

紳荃依舊跟他們正常報價關於卡鉗的價格

今天我只覺得我很傻,也沒有弄清楚就花了費用換到這樣的產品跟服務


我想請問,YAHOO汽車推薦像這樣動力提升的車裝了VS卡鉗之後煞的住車嗎?


如果煞不住,是不是受傷的不是只有自己?還有週遭無辜的行車人


只希望之後不會再有人因此受害,也希望能跟大家分享正常卡鉗的一些正確資訊


也希望能多提醒大家買東西前多停看聽,希望這篇文章有幫助到人






直到現在已經有八位車主私訊跟我說他們原本想要裝,而且差一點就裝了,很多人也詢過價

只希望能多救一個是一個,不要再有人受害受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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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6

首先謝謝很多網友跟車友們的祝福,來報告目前狀況


在12/23當天有一位VS的版主兼大學學長跟我說在12/23 VS大會師活動中廖紳荃跟另外一位版主的版主好友說,廖紳荃會自己打電話給我,會跟我說全額退費的事宜


今天已經12/26的晚上五點半,至今我尚未收到任何來電跟關於退費的事宜

而因為之前廖紳荃已經給很多人這樣的經驗,就是為了推開問題當下就會順口回答對方希望的答案

接著就使用拖延的方式,接著就無消無息


今天除了我想平反一些謠言之外,也想讓大家知道VTEC SPIRIT的這個網站" 某些人"是怎麼操作事實的






Spencer版主,就讓我在01上直接在大家的面前回答您在圖片中所說"卡關",的事情

1.事發至今廖紳荃口中的"廠商",一次都沒有跟我接洽過,我連對方公司工廠名,還有聯絡電話都無,請問,您是跟誰求證這些事情的?


2.我不知道我有沒有意會錯誤,根據您兩段這樣的發言不知道我可不可以翻譯成: 原本廖紳荃跟卡鉗廠商想要全退,但是這位消費者又想要po網去說人家的壞話去斷廠商的生路,所以工廠廠商跟紳荃廠商到最後才不退,是可以這樣翻譯的嗎?


3.針對第2點,我想請問Spencer版主,您有像小布版主來跟我說任何的溝通跟確認嗎?有嗎?除了在台中紳荃超市針對產品瑕疵會面那次您有跟我接觸過外,之後事情的發展,您有跟我接觸過"一次"嗎?如果沒有,為何您可以這樣斬釘截鐵的將"您所認為的事實"輕易的用替廖紳荃傳話的方式來公開呢?

4.我不想用話語來操弄,我用事實跟常情還有人性來對於Spencer版主所說翻拍照片上指:"原本廠商想要退,但是這位消費者卻揚言要持續說產品爛,不給人後路所以導致卡關(導致廠商也不想解決)"的這個事件來作分析


我想請問大家,如果今天您買的一個產品瑕疵故障連連,廠商要讓你全額退費,但是前提是拜託你不要宣揚產品的瑕疵跟問題,請問



如果您是一個真心想要踢爆的人,您會在收到退費之後再上網公開踢爆,還是再收到退費之前就一直對廠商揚言你收了錢還要再繼續公開這廠商的產品爛?


我不想評論,但是我相信大家是有眼睛跟思考的人

Spencer版主,我寧願相信或許你也是被欺瞞的人,或許您有考慮不要再當某人的代言人?

所以我選擇公開也讓大家包括您知道這些事情


2012/12/26的今天,廠商依舊沒有回應,但是很明顯的看得出來,似乎這位廠商廖紳荃先生對上誰都會有一套很特別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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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9


首先我先對於廖紳荃先生所謂“煞車卡鉗”有“良率跟不良率”的部份做出回覆


回覆的範本我用知名品牌 D2的公開說明翻拍照來做出"煞車卡鉗到底有沒有良率跟不良率"的問題




請問各位看完D2對於煞車卡鉗產品的用心,有沒有心有戚戚焉,還有認為這麼精密的物品"有良率跟不良率"嗎?

還有根據廖紳荃一直重複說:是消費者不願意配合工廠檢查維修

應該要「全檢」才能岀廠的產品

為何有狀況還要配合你跟工廠"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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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VS版上( 屏東-老譚 )這位版主您在 VS上洋洋灑灑一大篇文章,想必您花了很多時間

的確有幾件事情您說對了,影響到很多人的生活,所以我對於很多人很抱歉

雖然您說歡迎提告,但是也請先看完以下的翻拍畫面

在大家看這個翻拍照之前,我要先跟一些人說聲對不起以及謝謝

首先謝謝很多車友的幫助,能認識你們真的是我的榮幸

還有接受到很多VS朋友的幫助,VS裡面也是有很多很好的人,而且我們因為VS而相遇

而且謝謝你們願意這樣義無反顧的幫助我

包括很多VS的版主(謝謝你們,但是為了避免落人口實,我不能公開跟你們道謝)

還有謝謝01上許多在VS也吃到虧的01友們的幫助,我沒辦法再更多的感謝給你們

以及之前因為情緒失言給一些人帶來麻煩,我也都已經有一一去訊息道歉,但是,對與錯

請大家看完以下圖文再跟我說,好嗎?老譚?我已經很懶的解釋了,

您不是公開要證據嗎?

來,看,最清楚,給你想要的



但是我相信下圖翻拍照所指或許是部份少數特定的人士所為而已,而且很多人早已經看不慣而憤而離開

老譚,你能感受這些車友們的灰心跟憤怒還有失望以及被背叛的感覺嗎?還是你只為了自己的虛名





老譚,你不是有很多話想對前輩版主說的嗎?想不想現在在01上跟前輩板主說一說的?

還是可以跟大家解釋一下你在卡鉗事件之後急欲往VS核心靠攏然後不知道為何當上新科版主之後對這件跟你無關的事情又愛到處放炮放火的原因?想紅?還是有什麼很好的事情只有你知道沒有跟我們大家分享的?




至於您口中口口聲聲的法律程序,我必須要說我到目前尚未接到任何跟法律的相關通知

事實也很清楚,是只有"廖紳荃"跟國家還有政府機關有法律程序

所以不知您是從何得知所謂法律程序跟我

但是我想可能真的跟我沒有關係的原因(如下)



但是據我的粗淺所知(有錯的話,請指正),“ VTEC ” 字樣為本田重工永久專利字樣,

VTEC SPIRIT網站可以在未經授權下使用"VTEC"字樣這樣隨意的翻印各種商品嗎(各式貼紙,衣服,各種生活用品,裝飾)

甚至以本田重工專利字樣成立了網站開始了商業活動,重點(是未經許可也沒有營利登記)的一個商業活動

不知道“本田重工”知不知道這件事情?他們有沒有"授權"?而不知道他們知道了又有何感想?

所以我不知道到底是誰,要用什麼名義跟抬頭,跟我走法律程序

檢察官..會讓一個非營利登記許可,未受授權便以用它公司專利字樣的一個團體,或未經授權的網站管理員兼廠商,一個非法的保修改裝廠

對一個正常消費者提出法律程序(訴訟)嗎?

還是當庭讓一個販售黑心跟未稅商品的廠商兼非法營利單位執行者,對一個正常的百姓提出訴訟嗎?


以下的圖文我們來看一下,順便也會提報給台灣本田公司,詢問台灣本田公司這是他們授權跟經營還有販售的相關企業,還是只是一個台灣本田公司他們也很不清楚,但是可以靠著"本田"跟"VTEC"兩個字營利的非法營利單位?非法的保修廠?









廖紳荃先生,你不是很想多賣幾件衣服跟商品嗎?還怕賣不夠賣不完

怎麼此翻拍照一出


您在您臉書上的產品照片怎麼全撤下了?

莫非您心裡真的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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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8

這幾天發生很多事情,謝謝很多熱情的朋友們幫助

今天發生了兩個事情,我想先保留以後等事情發生才比較有故事說

順便跟大家報告一個後續發展

所以先發函給消基會


聽到一些前輩提起E-TURBO事件,就是紳荃跟很多人之前的糾紛,才知道原來他以前就是這個樣子

那我們先來看看對於之前E-TURBO事件紳荃超市在他自己架設跟管理的VS論壇網站的公開回覆是什麼?





大家有看到這張翻拍圖上廖紳荃說什麼嗎?

他說在這個事件之後他要卸任管理員身分,還求大家給他一個空間過生活

結果是什麼?結果他依舊是管理員身分想作什麼就作什麼,只是多了個帳號

而且販售的產品大多都有問題,保固一樣是通通都沒有,你跟產品工廠的事,他"盡力協助",然後錢他賺

廖紳荃依舊是在做一樣的事情,各位覺得要給這個非法營利的營利單位利用網路平台推廣他未經國家認證跟政府核可的技術一個機會替大家服務讓他過生活嗎?


“裡VS”有很多人說廖紳荃不會說話,把他形容的很木訥很呆板很老實

我們看一下他平常怎麼說話的?




是阿

如果你賣的是幫助到人的好東西,而不是危害社會跟人命的黑心產品

你賣什麼的確沒人管的著

但是如果你是一個非法營利單位(想必一定逃稅漏稅),又無任何政府機關車輛維修保養技術的認可就開始賣起黑心不良產品兼非法保養維修改裝,保固也都是放屁全沒有

那你要賣什麼東西全世界都有權力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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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9

相信很多人今天已經看到的東森新聞台採訪內容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0CtHHgjYFpk




我不知道聽完這段新聞後大家感覺如何


但是我是意會到廖紳荃廖老闆似乎是說這些產品跟商品都是由本田公司藉由授權俱樂部名稱抬頭來在台灣的製造商"" OEM ""他所銷售的“自製商品”


然後去函台灣本田公司後,我們看台灣本田公司是怎麼回覆的?




我希望在這裡要求廖紳荃先生出示日本本田公司授權商標跟專利字樣的使用授權書跟證件

來證明他的產品"不是假貨",也不是"侵權商品",更不是"盜版"

[[活動快訊]]

在這裡提供台灣本田HONDA-TAIWAN全方位客服中心網址

http://www.honda-taiwan.com.tw/contact_form.aspx

供大家自由查詢VTEC SPIRIT CLUB是否為日本本田公司授權OEM之廠商

只要在"意見內容"中貼上VTEC SPIRIT CLUB的網址: http://www.honda.club.tw/forum.php

並詢問不知道日本本田公司是否授權此網路平台俱樂部VTEC SPIRIT使用其本田商標跟VTEC專利字樣研發生產廖紳荃先生口中"OEM"的產品?或是有授權讓其網路負責人可以自由使用本田重工之商標來製作商品來作販售跟賺取金錢的營利活動?

如果更有興趣瞭解的人更可以在"意見內容"中貼上[VTEC SPIRIT紳荃超市]的公司抬頭跟營業地址

407 台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1096-1號

負責人臉書上的銷售: http://www.facebook.com/shenchuan.liao

(大家注意小心沒注意又有人受騙上當囉!一月中的時候廖紳荃臉書改名字了)

並詢問說日本本田公司是否授權在這個營業地址場所公開販售以下看似台灣本田公司的商品(順便提供大家貼圖)









Wow!廖紳荃先生跟日本本田公司一定關係很好,連要出長袖跟短袖都可以讓他自由決定,這授權一定很大!



當然,有興趣的人可以附上圖文讓本田公司的人多參考一些像這樣的商品到底是他們授權“”OEM“”,還是連日本本田包括台灣本田這邊他們自己也都搞不清楚


我們一人一信求透明求公正如何?

看看本田公司是不是回覆說:VTEC SPIRIT是日本本田公司合法授權OEM之廠商?

如果是的話,那就很抱歉我理虧了

如果不是的話,那.......................?我想日本本田公司應該不會覺得沒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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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到這邊,您也覺得看不下去了,覺得這樣子的人跟廠商還有詐騙集團不該在這個社會上

請一人一信將此訊息跟內容寄送至 台灣本田HONDA-TAIWAN全方位客服中心網址

http://www.honda-taiwan.com.tw/contact_form.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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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

被VTEC SPIRIT網站無故鎖帳號(從事發至今我從未在VS張貼過任何文章,一字一句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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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3

廖紳荃先生將自己架設的VTEC SPIRIT網站的自己販售用的帳號“變身”篡改成"路人",被正義的01網友貼圖抓出,至於為什麼要利用網站管理員身分竄改自己銷售用帳號大名跟身份(從UID序號29666可以辨識出這兩個帳號是相同的),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不要再讓人受害受騙, VTEC SPIRIT 牌卡鉗與 紳荃超市 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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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5

感謝妙法村正前輩提供,VS網站的Spencer管理員變普通成員

不要再讓人受害受騙, VTEC SPIRIT 牌卡鉗與 紳荃超市 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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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

感謝妙法村正前輩提供,廖紳荃的紳荃超市在E-TURBO事件發表的聲名因為跟原來的會員資料不符合

廖紳荃為了掩蓋事實刪除下圖此文章的證據圖文,可以仔細看都是"紳荃聲名",文章內容也是通通都一樣

但是會員的頭像跟大名還有資料卻是大不相同,只有UID(會員碼)是完全相同的"29666"

足以證明廖紳荃先生利用本身管理員身分篡改個人會員資料不知道是為了掩蓋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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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


從今年1/15~1/22,廖紳荃先生臉書更改名字跟變身三部曲


原本



二段變身




三段變身





附上廖紳荃廖老闆臉書作比對,以及他的帳號依然是"廖紳荃"的中文名字英文

臉書網址: http://www.facebook.com/shenchuan.liao

點進去卻是神像照片一張跟一位不知名的Kun-Liang Liao先生,只有廖姓相同

經2/6再次核對,廖紳荃先生臉書連原來帳號都已經完全改成Kun-Liang Liao

http://www.facebook.com/kunliang.liao





至於為什麼在短時間之內更改那麼多個社群網路資料跟變造自己的網路身分..

我只能說大家看在眼裡就不多做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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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8

基於廖紳荃先生事後積極變換網路身分


所以公開轉載廖紳荃先生在網路上的"公開宣傳照",圖片中也含附上網址

來避免之後或許他變換身分而導致有人再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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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4

感謝01網友-中國特派員提供他牌商品有瑕疵跟問題時,他家廠商如何積極處理

[以下文章節錄於本文回覆第38頁第8篇]

這則提供給樓主開庭時參考

我裝了好屌的超跑排氣管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75&t=3189563&p=1


一樣是消費糾紛,負責任的廠商不到一天就展現誠意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75&t=3189563&p=8

果然是開BMW與HONDA等級不同..

看看人家開出的條件多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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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大家的關注

ipe高雄公司已經有人與我洽談後續處理解決方案

目前提出的幾點方式如下

1.排氣管可以直接全額退費,或者按照我的需求重新訂做一組全新的,並且安裝到好

2.受損的carbon後下巴直接賠我新品三萬五的金額

3.受損的後保桿修復費用由ipe承擔

雖然改裝此品牌的過程非常不愉快

但對於ipe高雄公司在得知消息後

積極與我聯繫並且願意承擔所有過失

直接解決問題的態度我還是給予肯定

我也希望台灣的改裝品牌往後能有更加全面的提升

不僅是商品,施工維修,售後服務,以及與消費者的溝通,都要在努力

別再讓挺台灣的車友們心灰意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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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萬全賠,七萬二是在搞拖延戰術~~氣度大不同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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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


收到"妨礙名譽"的告訴來自台中法院傳票一張


唉...有種深刻感覺


原來跟VTEC SPIRIT這個沒有經過申請跟登記的營利事業處所買未稅的侵權假貨商品

花了七萬二的結果就是被賣假貨的廠商VTEC SPIRIT紳荃超市提告...

大家以後對於"俱樂部"."網路車隊"真的要很小心很小心很注意很注意....

希望這件事可以讓後進們當經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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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6


發現廖紳荃先生連臉書網址從: http://www.facebook.com/shenchuan.liao


改成: http://www.facebook.com/kunliang.liao


到底,是在逃避什麼樣的事情呢?距離出庭的時間越近,看來廖老闆變更更改的資料就越多

那麼,今天公開之後會不會又再度變更篡改資料呢?


那我們要怎麼證明廖紳荃(Shen-chuan Liao)跟這位(Kun-liang Liao)先生關係匪淺?





這麼湊巧,這位廖紳荃(Shen-chuan Liao)跟這位(Kun-liang Liao)先生都同時要出售這個

fit.club.tw 跟 crz.club.tw 這兩個網址,連用詞用字都一樣

而且這位(Kun-liang Liao)先生跟廖紳荃(Shen-chuan Liao)還一樣關心VTEC SPIRIT這個非法定社團的集會活動

到底這兩個人是關係匪淺,還是其實根本就是同一個人?

到底誰才是這兩個網址(fit.club.tw),(crz.ciub.tw)這個兩網址的申請擁有者

我們再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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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愉快的討論CR-Z這個車輛




咦?裡面有一位Yu-chung Hsieh先生對著理應不認識的(Kun-liang Liao)先生大喊說:?



那這位從頭到尾都沒出過聲的(Shen-chuan Liao)先生到底是誰?

還是其實原本ID名稱是(Shen-chuan Liao),之後改成(Kun-liang Liao),所以導致臉書留言看起來對象前後不一?

那到底廖紳荃(Shen-chuan Liao)先生跟(Kun-liang Liao)是不是同一人?

我想答案已經藉由圖片揭曉,在這裡勸廖先生不要再篡改資料了,下一步如果還要再進一步追查您的身分


恐怕就要拖出不少您一定非常不希望被拖出來的人下水了,這是善勸,希望您不要當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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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1 主題#429 (6/9更新) 抓出只敢變身01帳號上來抹黑跟捏造事實跟操弄的VTEC SPIRIT管理層

送君啟程一路好走 wrote:
AITAccord ...(恕刪)



咦?不知道這個NSX355是不是代表"「那個」VTEC STPIRIT"網站"""絕大部份的會員"""?

不要再讓人受害受騙, VTEC SPIRIT 牌卡鉗與 紳荃超市 的真相



看一下左下角的頭銜,哇~~~~高雄阿昌~~~~超級版主喔~~!



不要再讓人受害受騙, VTEC SPIRIT 牌卡鉗與 紳荃超市 的真相



人家在高雄賣Audi的業務員,只把我們台北開HONDA CAR的當蟲在看



不要再讓人受害受騙, VTEC SPIRIT 牌卡鉗與 紳荃超市 的真相




btw,高雄阿昌哥,請問您真的是台灣大學畢業的嗎?還是那張畢業證書後面也是印VTEC SPIRIT?

如果要是今天這件事情發生在AUDI在他的客戶身上

不知道他會不會回覆他的客人說:「你歹戲拖棚,愛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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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8 主題#466 (6/9更新) 公開01/07發生的事件導致1/8的新聞畫面的主因

在一月七日的下午一點左右,我接到一通來自台中西屯區派出所的電話,有一名自稱魏姓的員警打來(簡稱魏)

魏: 喂喂? X先生嗎?請問你是XXX先生嗎?

我: 我是,請問哪裡找?

魏: X先生你好齁,我是台中西屯區派岀所員警我姓魏,這邊接到一位廖紳荃先生的提告齁,說好像是你在網路上寫文章破壞他的商譽跟散怖不實的事情,說你毀謗,說你好像說他什麼操弄,斂財,是不是有這件事

我: 魏警員,事情是這樣的,我把我遇到的事情寫出來,而且這件事情是有關公共利益,而且廖老闆不負責任的銷售商品跟欺騙還有捏造事實,我寫可受公評的事情,請問有問題嗎?

魏: 啊是這樣的啦,我知道好像是什麼,消費糾紛是不是?好像七萬多塊嗎?啊我跟你講啦,你喔,不要那麼傻啦,文章先拿下來,不要那麼傻,這些事情就交給相關單位去處裡就好了阿,他要告你,這樣你也很麻煩啊對不對?啊你錢多時間多喔?我跟你說啦,你現在先去把文章刪除拿下來,我幫你跟那位廖紳荃老闆講一講,這沒什麼好告的,啊你先拿下來喔

我: 魏警員,不好意思請問你有沒有弄清楚狀況?我只是把我真實遇到的事情寫出來,何來毀謗之有?難道這個社會已經不容許把事實說出來嗎?而且很多人會因為這樣而有危險的,而且廖老闆的店根本沒有商業登記,何來"商"譽?

魏: 唉呦,你是真的很有錢很有閒是不是,他告你的話你還要跑來跑去耶,還要出庭耶?我跟你講啦,你就把這些事情交給相關單位處理嘛,就消費糾紛而已啊,七萬多塊嘛我知道啊,我跟你說啦,這沒什麼,我報案三聯單還沒有寫,這很小的事情,我只是在我寫之前跟你說,你還要來台中做筆錄,我是為你在著想,而我不用這麼麻煩,這樣吧,我先跟你講我的電話,你抄一下,我們台中西屯區派出所的電話(04)xxx-xxxx,我的手機0952xxxxxxx,你喔,就趕快先把文章現在先去拿掉,剩下的事情交給相關單位處理,那你文章拿下來之後打個電話跟我說一下,我現在也打個電話跟廖老闆說這沒什麼,你再跟他道個歉好不好,那就先這樣囉,你再打給我(掛電話)



當時我一陣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想說,這是玩什麼遊戲

然後過了約半小時中間我的客戶打來,而在我講了十五分中的電話裡這個魏警員就打來五次電話

不斷的想要插播,也沒有打擾到人的意思,不斷的打跟插播,當然客戶重要我不想理他

後來當我照著他打來的電話回播給他的時候,我有想要錄音

結果沒想到電話一接通錄音功能就關了(上網一查才知道蘋果公司不支持對話中錄音,受教了)

現在可以告訴大家iPhone無法通話中錄音,要另外買錄音筆

所以當我回播電話給這位魏員警,沒有錄到音,不然還真想放上來讓大家聽他說話的口氣


當電話接起

魏: 喂?你是那位X先生是不是?誒我問你阿,你是不是還沒有把你的文章拿掉啊?我剛剛接到那個廖紳荃先生說你還是沒有把文章拿掉啊?你為什麼這樣啊?

我: 魏員警,我真的不明白我明明只是把事實寫出來,為什麼這樣就是毀謗呢?而且對方有很多地方都是有憑有據我都是圖文含附,可受公評,也沒有超脫事實,為什麼你一直要我把文章拿掉


魏: 唉呦....X先生..我不是跟你說這個事情很小的事情嗎?我跟你講你就把文章趕快拿掉,這很小的事情嘛,你不用麻煩我也不用麻煩啊~對不對?就消費糾紛,你就交給相關單位處理,幹嘛亂在網路上寫文章?我跟你說啦,你這樣真的不聰明啦,最近網路真的是害死人,多少人寫東西寫到被告,對不對?啊你何苦這樣?我是擔心你還要跑到台中來寫筆錄,對你來說真的不好啦,啊我沒差,就筆錄幫你寫一寫也幫廖先生寫一寫啊.我們工作還不是一樣?啊可是你還要專程到台中來一趟,啊你是很有空喔?對不對?做人要聰明一點嘛!幹嘛在網路上寫那些有的沒有的呢?


我: 魏員警,不好意思,我覺得我說得沒錯,而且我也不是很想將文章拿下,我想我有我的自由對不對?而且這明明是是非分明的事情,為何?我要將文章拿下?我真的不明白,而且,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事情有一點怪怪的?(馬上被魏員警打斷話)

魏: 事情怪?!?!事情是哪裡怪?!我跟你說我是台中市西屯區派出所警員魏XX,警員編號XXXXXXXXX,派出所電話是(04)xxxxxx(四五秒內講完,我根本聽不清楚,而且,你要這樣表明身分...不是應該第一通電話中就該表明了嗎....?)

馬上又說: 好!那你不拿文章下來是不是?那沒關係,我就跟你說了我沒差,啊你什麼時候來作筆錄?明天?後天?你自己選一天!你自己選!你怎麼那麼不聰明啊!就跟你提點過了!你真的確定那我們就寫了喔!你現在時間先跟我確定好


我: (想了一想)好吧沒關係,我覺得做筆錄也很好,來釐清事情,我這幾天沒空要忙,魏警員不然這樣,我下星期五回台北路上再順路去台中做筆錄,你覺得這樣好不好


魏: 啊好阿!那就做筆錄啊(音量放大許多)啊你要約幾點!你自己說你要幾點來作筆錄,你說!(很強硬)

我: 就看魏警官你什麼時候方便,如果可以的話我想要下午兩三點左...(馬上又被魏警員打斷話)

魏: 嘎~~哇阿喔~~(不知道在呻吟什麼),齁!年輕人!啊你幾歲?你幾年次?

我: 71年次,30歲,請問魏警官怎麼了嗎?

魏: 啊30歲的人你怎麼那麼笨!(不要懷疑他真的這樣講)啊不對說你笨不太對不太好,啊你怎麼那麼傻!怎麼那麼不聰明啊唉呦~~年輕人我跟你講,你都30了,怎麼還那麼不成熟,說你年輕也不年輕了,很多事情你要自己想一想啊!怎麼那麼傻啊!說你傻是真的不太好啦!但是你看你就樣還要浪費時間浪費錢這樣來作筆錄,啊是怎樣!啊你是時間很多錢很多是不是!每天都這樣做就賺錢了齁?我跟你說啦真的不要那麼傻那麼笨,你趕快把文章拿掉,我待會打電話給那麼廖老闆說這一切就是個誤會,是誤會啦,跟他說文章你已經拿下來了,然後我給你廖紳荃的電話09XXXXXXXXXX,待會你就把文章拿掉之後,就自己也打個電話過去跟他道個歉,說你已經將文章已經拿下來了,跟他說這一切是誤會,誤會啦~~好不好~~~那我就先打電話給他~~~那你趕快文章拿下來之後打個電話跟他說對不起齁知不知道?那就先這樣囉我先打給廖先生了~~~~(掛電話)



當時我一陣火,只覺得這到底是哪招,有必要用這種手段逼我將文章拿下來嗎?有這麼不擇手段嗎?


後來我才馬上當晚下定決心決定打電話給東森記者吳錫河先生,一定要將這件事情揭露!我不想接受這種威脅跟恐嚇!不然之前我也是覺得認賠不要有人再受害就算了!也因此造就1/8的新聞畫面


這也是1/8新聞畫面的由來

在受到東森記者吳錫河先生見義勇為之下,當下判定這是恐嚇兼吃案並反應警方

不管任何爭執協調,就算是車禍也是一樣,警方有權力告知雙方情況來作筆錄!絕對無權力作協調!

尤其這種偏向單方的說法跟強力要求根本就事不合邏輯

之後收到這封來自台中市政府警局致歉信



還有巡官賴曉伶親自致歉"一小時"的電話拜訪

並表示承認此魏姓員警用詞非常不當,會請當局長官"再教育"

還有跟我表示道歉不應該用年歲來決定我的能力值,還有不該說我笨跟傻

並且一直強調這位台中市西屯區派岀所魏姓員警與廖紳荃先生互不認識,素昧平生

這就是1/7~1/8當天事情發生的經過

而在這之前,我都還很傻

不管要作什麼要怎麼作,都還會先跟廖紳荃還有一些VS的管理群先說先講清楚

出牌之前都還很傻的把牌跟對方說,希望能獲得對方的善意回應

結果是什麼?一次又一次的唬弄,一次又一次的假協調真欺騙

小布學長,您也是居間協調者,請問,我有沒有說錯事實?我給過他們很多很多太多次的機會

多到最後我根本認為不需要抱期望這些人會願意處理

或是他們對事情有什麼幫助

甚至到01網頁上當變身帳號,大玩兩面手法

在VS裡講話很客氣,到01變個身內心話全部都跑出來了,最醜陋的一面也是



直到一月中我看到"送君啟程一路好走"這個ID

我才開始感覺,難道又是威脅嗎?這是恐嚇嗎?


我怎麼覺得有生命受到威脅的感覺?是要送我到哪裡?又要走去哪裡?是詛咒我死嗎?希望我死了慢慢好走嗎?


我一路都是這樣被威脅


從看到一群不分青紅皂白的自稱VS的人在網路上的大量言語攻擊開始,每個人一人丟一句來表達向心力

“告死他”

“告到他下跪”

“告到他XXXXXX趴在地上”

“唉小孩子喔~~~就是XXXXX”

“告他然後之後叫他下跪道歉”

我看到一堆人這樣對我的攻擊,我想等到要真的追究的時候我想他們都不會自稱自己是VS的人吧?

我面對的就是這樣一群人,他們很方便的可以隨時變換身分


當他們攻擊你的時候,就是說自己是VS的人

當準備要他們負起責任的時候,就說自己代表自己不代表誰,可以代表好多的身分

或是當初話講的很狠,很兇,很霸道

等到真的大家要來追究解決的時候,就通通躲的一乾二淨

有的前輩說這就是"鄉愿",有很多沒有被社會認同的人加入一個可以被認同的團體就會拼死命的不分青紅皂白的不問是非對錯,就是要保護會認同自己的團體,像古時候的天X盟,竹X,X聯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這個樣子,但是我真的有一些感覺到似乎有朝著這個方向走

所以當時才會說這樣是不是跟流氓集團很像?VS管理群這樣的做法是不是跟流氓沒有兩樣?

才產生"流氓說",但是我並沒有真的去提報就是

有人說我說一些話太超過太誇張

好,我現在將流氓說收回,跟大家說聲對不起,抱歉之前的衝動,很認真的就"流氓說"的部份

在這裡跟大家道個歉(話說,我都不知道道歉幾次了,VS,那些人說要告到我下跪的話,有人道歉嗎?NO)




現在很希望能有榮幸請問各位前輩,包括請問小布學長


請問

各位覺得 VS是什麼樣的_____集團,空格,我留給大家



感謝很多01網友跟前輩的支持,讓我再有力氣說出事情,真的謝謝大家的鼓勵!我都有收到!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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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6 #523 (6/9更新)


基於廖紳荃於今天調解會過於蠻橫跟無理跟我個人覺得很無恥的和解條件還有他處理的態度跟方式

我今天還要再公開一個廖紳荃跟VS人的謊言讓大家評論


公開戳破廖紳荃公開說謊的一個謊言背後包藏的更大的謊言跟那些人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0CtHHgjYFpk



新聞畫面中在0:20秒以及1:47秒時我們都清楚聽到主播跟記者都說

[[廖紳荃不斷強調只有這一位先生有發生這種狀況]] <===公開說謊

那我們來比對一下還有誰有出這種狀況?







小洲......是誰....?

廖紳荃當初你不是說只有我跟小洲的VS卡鉗有這種狀況嗎?為何上新聞跟大家說明的時候

就變成只有我有這種狀況?小洲到底是誰?

下面第一張圖是我當初偽善遮起來的姓名







小洲李業成就是VS前中區活動板版主,那請問這件事情跟他有什麼關係

當初裝VS卡鉗的時候有兩個很大的活廣告開箱文,一個是高雄阿昌李育昌先生,一個是小洲李業成先生

他們分別寫了"開箱文",讚VS卡鉗有多好又有多好,尤其是李育昌先生,強調安裝完立刻去給"別人量"

量出"一條不到的真圓度"(李育昌先生,說到這裡,請你不要匆忙回到VTEC SPIRIT網站刪除砍或改你的開箱文,我記得抬頭好像是"VS大六黃鮑開箱文"),喔,對了,附上三張前天我抓到你了的照片,生意做那麼大,麻煩你車子停好好嗎?高雄Audi沒有提供你銷售顧問專屬停車位嗎?還是你不好意思跟Audi停一起?









結果我跟這位小洲李業成先生的真圓度都""差很大""

下圖為小洲-李業成先生所安裝過VS卡鉗的證明



而且還前後配,前大六後中四,跟我當初完全一樣




小洲李業成先生在事情變不對勁的時候跟我求助,希望我能分享我這邊遇到的狀況跟我如何處理來令片異音跟碟盤的問題,並且也跟我表明他的卡鉗活塞左右咬合不均;甚至煞車皮完全磨到變成斜的/異音也是嚇死人的大聲,說希望我也能跟廖紳荃提起我的卡鉗狀況證明這個VS卡鉗很有問題,我幫人了,也跟他完全分享沒有隱瞞跟告知我遇到的狀況,並且跟他一起到紳荃超市營業處據理力爭,我也陪他去了,結果呢?


下圖為被妙法村正大大抓出退職管理員落跑而且公開說謊的SPENCER為前管理員之一之前的被刪除的發言存證



結果就是只有他拿到了退費,而我完全一毛也拿不到,是因為他身分特殊?版主?

而我買了VS紙糊卡鉗前後花了73000NTD,一塊也沒拿回,大家想知道小洲李業成先生花了多少錢買拿回多少錢嗎?

小洲李業成先生花了62000NTD拿回62000NTD,一塊也不少

原來版主跟其他人的價差有那麼大,我都不曉得有這種空間不知道大家會想通常有心人會怎麼利用這種空間差距?

那更不知道高雄阿昌李育昌先生拿的價格有多少了

但是重點是什麼?重點就是原本看起來很好的車友,在高速公路上巧遇都還會硬要打招呼

還會隔天在網站上po說昨天巧遇什麼的,結果一拿到退費之後

馬上就失聯了,而榮譽版主李育昌先生跟這位中區前版主小洲有什麼關係呢?








完全是好到不行的朋友啊!!!


而李育昌先生大家應該都知道他跟廖紳荃是什麼關係吧?



要我不要懷疑臆測到底私下有什麼好處真的好難


然後之後李育昌藉由一位盧性車友跟小洲李業成先生表示他不方便介入這件事情,也沒有要被牽連的意思

請不要牽扯到他進來,於是,因為我一時偽善,聽信了這種話,於是為了小洲我都不牽扯進來,也絕口不提他們

偽善保護拿到錢就捨棄自己的朋友換到的結果是什麼?




不要再讓人受害受騙, VTEC SPIRIT 牌卡鉗與 紳荃超市 的真相


不要再讓人受害受騙, VTEC SPIRIT 牌卡鉗與 紳荃超市 的真相

不要再讓人受害受騙, VTEC SPIRIT 牌卡鉗與 紳荃超市 的真相




換到李育昌先生變身然後背後補刀妨害名譽,並且希望我快點大撞車人撞掉

李育昌先生之後刪除了這些留言,李育昌先生,你沒想過鄉民的正義是如此寬遠吧?

你的同伴機掰過路客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誰說過什麼話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有沒有很熟悉?

而且李育昌先生在我的卡鉗事情發生後我對外求證,他都跟身邊的朋友表示過VS卡鉗有很多問題說不推薦

甚至還表示他也去外面處理過他的VS卡鉗好多次,可是開箱文至今卻依舊高高掛在VTEC SPIRIT網站上


VTEC SPIRIT,完全是由這樣的一群人所組成


到處在臉書跟VS網站公開的宣布說"這是廠商跟消費者的事情","他們已經在走法律程序大家不要介入"!

私底下呢?到底是有什麼不可以告人或不能引起人們注意的事情,到要這樣抹黑跟中傷我跟這篇文章?



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不

今天先到這邊,壓軸的在後頭

謝謝大家的支持,我收到很多PM的訊息,真的謝謝大家給我力量跟勇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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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09:14 #605 (10/9更新)

在這裡謝謝大家的支持,原本我已經有點怠惰了~~但是基於大家的熱情,加上今天是漂亮的星期五

順便歡慶 紳荃超市 再度開張營業

我想再公開一些不為人知的 VTEC SPIRT 廖紳荃 不能說的祕密

為什麼 廖紳荃 紳荃超市 不願意為自己的產品作保固 ,今天我們找到同業專家來分析

當初有很多專家揣測告訴我說 廖紳荃 不想出保固的原因是 金屬油管/卡鉗/煞車來令片/碟盤 每一個都是分開去批最便宜爛貨而組裝起來的廉價拼裝產品,所以才會搞到一個只願意賠償兩條金屬油管 + 一組煞車來令片的原因


因為連他自己都搞不清楚到底是哪個部份有問題,而賣他東西的零售商也覺得他們的部份只給你零件單品,只願意保固單品,其他的事情關他們屁事,所以保固基本上只是漂亮的屁話,根本在賣沒有保固但是欺騙消費者有保固的東西,而廖紳荃根本也不願意負責,所以也根本沒有廖紳荃口中所謂的"工廠",因為是"代工廠"

現在我們來看看"VS字樣"煞車卡鉗系統是不是這個樣子的拼裝品?

經過VS卡鉗事件我認識了很多汽車業維修整備的專業朋友

以下是在4月底的時候專門在整備修理卡鉗的朋友收到了一組像這樣卡死的卡鉗,是這件事情爆發的起因



大家有沒有覺得這組卡鉗的形狀跟規格似曾相識?



如上圖,活塞卡鉗咬死了,於是車主跑來向他們求助,當然只有拆下一途之外沒有其他的方式處理

在大家都很想瞭解事情的真相的情況下,我提起勇氣跟販售出這組卡鉗的廠商作臉書上的溝通



跟廖紳荃唯一不同的是,這間廠商似乎很勇於對客戶端負起責任,跟廖紳荃大不同,於是我在好奇心驅使之下想詢問他這類型看似同規格的卡鉗是從哪個生產單位出來的




以下兩張圖,重點來囉!同業指證廖紳荃只是賺過手的,難怪他根本不想負責,整組煞車卡鉗都是拼裝貨,用最便宜的粗造零件拼裝而成然後偽裝成高級貨賣給車友,真的不怕有報應?






聯合 VTEC SPIRIT 旗下管理員版主捏造假訊息 賣這種黑心產品給車友,反正別人的命不值錢就對的



這位同業先生說出我被提告跟被VS爪牙管理群攻擊的主因







大家都看到囉!連同業都說他不誠實!














而01上的大家一直都說 VTEC SPIRIT 跟 廖紳荃 都不上來01作回應,除了抓到的李育昌先生的變身帳號之外,其實後來我發現了 VTEC SPIRIT 已經上來做了回應喔!

大家想知道是誰嗎?

我在今年的1月17日被 廖紳荃 先生提出妨礙名譽告訴 ,而有一個帳號就那麼湊巧 1月17日 申請的,此帳號登入一個半月因為講話跟言論太有趣被大家狂砲轟就不玩了(下圖翻拍為今日7/19)



真的就是這麼有趣,我已經想過證實的方法,就是去警察局報案,當然我隨便安個罪名對這帳號提告也知道之後一定是誣告罪,但是我相信事主應該就算是被我誣告他本人也是必須要到警局報到的吧?這樣就可以知道這個只敢躲在暗處傷人的帳號是誰登入由台灣哪個IP位置,大家覺得想不想知道此變身帳號的真面目?大家不要再說有人都不敢上01回應了啦,他們可是上來回應的可多著的呢!






至於有一件事我想幫一位郭先生平反的

各位朋友,如果今天Yahoo,Sina,微博,Mobile01等等大型網站擅自公開您的真實姓名並加上消遣字樣如"嘴炮","搖屁股"等等字樣消遣您,我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但是專業律師的意見這可是嚴重違反個資法呢!如果是以上網站可是超嚴重的事情絕對可以登上新聞版面

以下是「紳荃超市」在VTEC SPIRIT裡面的帳號,在卡鉗事件後為了避風頭廖紳荃直接利用Server管理員的身分跟權限篡改隱瞞了「紳荃超市」的帳號資訊,廖紳荃還順便打上自認跟對方結怨的郭先生的真實姓名,還順便做了消遣,操作資訊的方式可是不輸給政戰單位的國軍呢!



不過沒關係,我也已經跟這位郭先生聯絡上了!順便給廖紳荃先生看一下,我們找了誰作諮詢,您當初是說法律途徑大家走到底吧?




我只覺得VTEC SPIRIT網站是非常不厚道的團體,各位朋友,如果今天您登入了VTEC SPIRIT網站,因為登入資訊的關係導致您親手輸入的真實姓名被VTEC SPIRIT管理群從Server主機資料庫裡調出資料知道,而剛好您又跟裡面的管理員言語上有不合,我真的勸您最好不要,因為他們會公開您的姓名來作公開的消遣跟愚弄


這樣子大家還敢登入VTEC SPIRIT網站嗎? 一個隨時會公開您真實身分跟姓名嘲笑愚弄您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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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5 14:10 #631(10/9更新)

快報, 先感謝各位正義的01友,剛剛收到熱騰騰的不起訴處分書


我很喜歡裡面的一句話: 真理,不辯自明


由法院發證書來認證本文內容全部所述關於 VTEC SPIRIT 跟 紳荃超市 皆為真,再好不過!

先祝大家週末愉快,過陣子會再公開陸續發現的許多事情



























原來,台灣全國只要是開HONDA本田車的車主,VS人都認為都認定這些車主他們通通都是屬於VTEC SPIRIT的私人部隊可以隨便招集,網路行銷手法真是好物,隨便打幾個字就囊括了全國本田車的車主,真的是好方便呢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1&t=1644366&p=1

附上剛剛有趣搜尋到的連結,結果看到內文發現01上VS管理群跟版主一大堆,不知道有沒有管理群願意出來面對對於今天我收到不起訴判決想要對此事出面說明的?

林聖晏?周周 周宏憲?番薯韓(01帳號大唐番薯丸)?還是我一直不斷在FB看到炮我炮超兇的現任版主 高雄張簡明煌? 還是對我至今依然非常不滿並之前請屏東老譚。譚祥昇 對我開重砲的前任版主的呂志良先生Jeff?我歡迎你們上來對於此判決書發表意見

尤其是高雄阿昌 高雄AUDi 銷售顧問 李育昌先生,我最歡迎你了,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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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8 20:08 #641 (10/9更新) 前VS版主周周回覆


周周 wrote:
話說,今天我在上班,電話就接不完
很多人說我上了01,我以為是哪篇攝影作品,居然是一個我不認識的人來"指名道姓"

說真的,要找我不難吧? FB隨時都找的到我,指名道姓請問有何貴幹嗎?

首先,我從頭到尾都不想插手這件事情,當初這位卡鉗出現問題的A8小吳 (takecareforcar)
在我所創立的北區活動FB社團PO文抱怨,我才知道有這件事情
當時我也沒有因為你在社團抱怨,就砍你文章
我也希望了解事情真相

我車賣掉都將近兩年了,早已換車,換俱樂部玩。對於VS,我也只跟熟的車友見面
連版主頭銜都已經早已經卸下,論壇也沒在看,我根本就沒再管事情很久了

但當時第一時間,我有置身事外嗎? 我是不是有請北區版主去跟你聯繫,了解狀況
也用FB跟你了解卡鉗的問題,我甚至撥電話去其他有安裝此款卡鉗的車主去了解是否有狀況
當時,確實有人有反應產品可能有不符合車主期待的地方,所以我才開始詢問相關訊息
我想我們北區,沒有一昧的挺管理者,當時也是希望居中協調,但無奈A8小吳 & 管理者都有各自的堅持
請問我們要如何插手? 如何幫你們!? 是不是也是建議你們兩位,假如真的有問題
就上法院去處理,後來也在新聞看到報導
我跟其他版主 (不管在任或是卸任) 你是希望我們做甚麼?
上網鼓勵你? 還是幫你讚聲? 我不知道你訴求的點是什麼?

說真的,當時A8小吳 (樓主) 你會在北區FB社團被砲轟,被掃地出門
其實是口無遮攔造成的 !
我這個人有話直說,假如針對卡鉗的事情,你有不滿,你想發洩,我們也無話可說
要是我改裝車子遇到產品有問題,我也一把火!
但你有沒有想過,你在社團內,扯一些 " 版主賣族貼會抽成 " 這類的話
對我們這些負責活動部分的版主來說,是多大的傷害?
需要我把你當時道歉的FB內容貼出來嗎?
不要在網路上說話這麼"大聲",背後又道歉阿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事情一馬歸一馬 !
我下班的時候就已經打算透過認識你的版主播電話給你! 但想一想,還是有點懶
只可惜認識你的人都叫我省省力氣
因為有理說不清哈,喜歡把事情混為一談的人,沒甚麼興趣溝通
浪費時間

多拖幾個下水,墊高自己,不如花點時間多做點有意義的事情吧
恕我直言,您比較像是來放大事情,而不是解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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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8 21:03 #643 我回答周周的回覆

Dear周大

當時我掌握了一些事情,讓我直覺社團內有不當的交易關係,或許不是貼紙,而是其他產品物件或是也有可能所有產品物件都是,那時候我懷疑,講了尖酸刻薄的話在團購貼紙的臉書發文下的回覆來作諷刺,請問您,之後我有沒有在當下先道歉?也表明了是因為VS卡鉗這件事情我希望大家重視,所以才說出了那樣的話引起大家注意,而我之後有沒有認真跟大家道了歉?而且還是一位一位的發訊息道歉,一個人也沒有少!!請您說明白我有沒有認真跟大家道歉並且表示我希望大家重視今天這篇文章中發生的事情?之後我也提出準確的證據來證明,而我想知道的是,就有如檢察官所說的,如果VS的人可以提出證據證明自清,我想,也有如檢察官所說,你們VS當然可以選擇提出證據證明來回覆,例如社團開銷收支報表,貼紙收入多少,而這樣不就是真理不辯自明嗎?難道,這樣算是"網路上大聲然後背後道歉"嗎?我覺得您說話跟用詞真的犀利,吵架筆戰的時候應該真的蠻厲害

還有當時我收到你們大家關於道歉的方式的意見我看到的是:跟每一個VS人道歉並發道歉文,VS網站上發一篇,我個人臉書上發一篇對當事者的,還有當事者臉書上一篇,等於是每一個人都要三篇,要不是小布先擋下來,大家可能就會用強迫的方式逼我這麼作,而我可能要道歉20篇文章以上,我想請問有沒有這件事情?

今天您當然可以置身事外,的確,當了時任社團版主的您可以在外頭直接招集,可以有權力比其他車友先發言跟勸止其他人發言,當然我也在臉書論壇上看到您對於有車友轉貼我Mobile01的文章時大張旗鼓的在底下回覆說,這件事情是廠商跟消費者之間的糾紛,我看到你請社團中的車友們不要評論不要回覆跟討論我這篇文章中的話題,只因我們後來走入了官司,之後甚至有人直接把有車友轉貼的這篇文章自VS社團中直接砍掉,而今天真理已經從法院出現,我也禮貌的請你直接在論壇上發表言論,有如您當初在臉書上也沒有問過我的意見就直接發表了對我的看法同樣,所以我也同樣的直接在論壇上請您來發表,我想,我並沒有越矩

不過您還蠻厲害,直接換了車換了俱樂部,就好像您不用為了當初的評論來負起責任一樣


而至於您所說當初我是口無遮攬被砲轟出社團,我想應該不用我再繼續貼圖來證明我是如何被踢出社團的吧?

我直接告訴您我怎麼被踢出社團的,我從事件一開始到最後我都從來沒有在VS論壇中來發表任何關於此篇文章的事情,因為我知道這樣作沒有用,甚至會被直接封殺,但是直接就是突然有一天2013/01中我就被封鎖了帳號跟ip位置,緊接著直接被提告,這些事情文章中都有記載,不需要我再提了吧?

而在臉書上的社團則更妙,對!我是在要購買族貼的集購文上諷刺說出我懷疑VS的交易過程,當時你們在下列回文中說"(隱射)賣貼紙有不當利益關係"的回文,說隱射也是有罪,說這是犯法的,說可以對我提告,當時是2012/11月的事情,而我在2012/12的時候在Mobile01提出證據跟圖文證明只要是VS的所有產品,版主跟會員可以拿到的價格有極大的差距,版主拿版主價,會員就是拿公告牌價,我請各版主出來說明關於中間差價的事情,直到今天完全都沒有人要回應,最後只有小布在之後認真的回了我說他到最後發現每個社團或多或少都有可能會有這種事,並且坦率的承認了此事,而您呢?

而我被踢出VS臉書社團是2013/01時發生的事情,而中間經小布的提醒跟指導我成長也學聰明了,也打算靜待真相查明了之後再來說任何的話,也寫了文章把時間點跟發生的事情說清楚,同樣的我也沒有在VS臉書社團上發表任何文章包括任何一句話,只因為我知道說什麼都會變成被拿來攻擊的把柄跟要點

如果真的是因為我口無遮攬要踢我,為何不是2012/11我最後一次發言的時候踢我,而是在2013/01踢我?而中間我完全沒有發表過任何言論跟任何一句話,只是默默的觀看著一切情勢,也針對了隱射的部份道了歉,還一位一位的去說,當時我看到大家每個人也都接受了,需不需要我貼出來給大家看一下?

所以周周先生,請問您,我是為何被踢出VS網站跟臉書社團的,請問我現在可以請你提出具體事證作說明嗎?還是您剛剛的發言也都是跟我當時"無大腦臆測"出來的?

而您說因為我口無遮攬被踢出去,我覺得您講話也更厲害,轉個彎講話好像就可以把事實變成另外一個方向前進,不虧是前版主

針對您說"只可惜認識你的人都叫我省省力氣"

我覺得這句話更有趣了


我從未正面見過您,也沒有跟您有交集談話過,您跟我同時有認識又有見過面的朋友,我想真的用兩根手指頭都可以算的出來

其中一位我猜就是向來講話實在的金鋼哥,另外一位我想不到也猜不到,硬要說的話是小布吧?說真的他也沒跟我見過面,只是我們有一陣子聯絡過

那麼您認識的"只可惜認識我的人"那些人到底是誰?

我今天的目的只是請您針對當時您說這是消費者跟廠商的事情,請大家不用介入,而今天真理已經出來了,來請您先作評論

先謝謝您的評論,我相信大家都看到了

也順便先謝謝您有跟小布學長去跟紳荃作協調,雖然協調兩次到最後都被晃點跟欺騙,但是根據這一點我是謝謝您的幫助的

喔對了,針對您那時候幫我跟紳荃交涉的部份,謝謝您,欠您一杯飲料,但是我想您應該會說不必了

但是我還蠻願意當面跟您真的認識一下,別說我都躲在背後道歉!

因為我不叫A8小吳,我也不會指著您叫您120小周周,大家出來交換張名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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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8 21:25 #644 周周回覆

PM電話吧! 打字浪費時間! 下班已經很累了,還要打一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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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9 00:02 #648 VTEC SPIRIT 的海殤君上01的發表


Dear Willis Wu (takecareforcar)您好

不用查證了,我是VTEC SPIRIT管理群之一的海殤君,剛剛為了車友告知您對於VTEC SPIRIT這屆大會師有意見才註冊的,就您剛剛發表的文章,想請教您幾個問題.
首先!
1.VTEC SPIRIT自從您和紳荃超市負責人廖先生,發生消費糾紛後(卡鉗事件),經過我們管理群討論後,決議解除這3位管理員職務,VTEC SPIRIT論壇及所屬車隊管理,均由目前現任5位超版負責.而管理組織上也做了大調整,因為我們覺得這事件屬於消費糾紛,不該殃及整個車隊和論壇上所有會員.出對做出這樣的自請處分,您還有什麼地方不滿意?

2.VTEC SPIRIT 2014第七屆大會師 暨 全國HONDA車主家庭日活動由我統籌規劃,也是由我為這次活動命名,意在讓所有愛好HONDA品牌的車主有一個聚集遊玩的活動,不知道我主辦這次活動有哪不對的地方干涉到你,或者傷害到你?我不解您說這句話的用意為何?[原來,台灣全國只要是開HONDA本田車的車主,VS人都認為都認定這些車主他們通通都是屬於VTEC SPIRIT的私人部隊可以隨便招集,網路行銷手法真是好物,隨便打幾個字就囊括了全國本田車的車主,真的是好方便呢]
還是我們VTEC SPIRIT車隊本身或者幹部或者會員還有那裡對不起您的地方呢?

3.您跟廖先生的官司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們管理群不介入,但!我們不解的是,為什麼您要對VTEC SPIRIT一直窮追猛打?這只不過是一個因為同好而聚集的交友平台,就您一開始就對VTEC SPIRIT好似有很深的仇恨一樣?在論壇裡的每個會員是有傷害到您的地方嗎?

4.VTEC SPIRIT對於您和紳荃超市的消費糾紛,我們除了解除管理員職務外,同時也對紳荃超市在VTEC SPIRIT論壇贊助商區上做出下架半年處分,這樣的做法無非是要還給VTEC SPIRIT全體會員一個優質的論壇,沒錯!我們最近是恢復了紳荃超市這個贊助商,我們只是要維繫VTEC SPIRIT這論壇的永續經營,主機維護費,電費,網路費,人員管理主機費.....等,相信您應該清楚一個論壇的經營成本吧,如果您不能認同這些必需的花費,我代表管理群歡迎您認養VTEC SPIRIT主機和經營整體論壇,VTEC SPIRIT由您來管理

我們希望您能就事論事,把問題回歸到您和紳荃超市的消費糾紛上,請您別再牽扯VTEC SPIRIT論壇&幹部&會員,我們管理群所有幹部已訴請律師,將此篇從1樓到後續全部截圖舉證,為群體訴訟做準備,對於在這主題上做出貢獻文的朋友,也請大家還給VTEC SPIRIT一個寧靜的空間,也請別再對於論壇本身&幹部&會員做出人身言論攻擊,試想,如果今天角色互換,您辛苦付出被莫名言論抹黑攻擊,心裡頭作何感想
我們只是對於這個車隊這個論壇付出我們的熱情如此而已,我們不想跟人結怨提告,但!我們也絕不會就這樣甘願被冠上莫須有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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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9 01:03 #650 一個小時後我對海殤君的回覆

海殤君先生,您好,剛剛我已經跟周周通過電話

他很和緩的先打電話過來近兩小時請我退讓一步,希望有機會能讓他來跟大家作說明跟討論,並說週末會請北區VS跟我好好聊聊溝通

而關於廖紳荃先生濫訟的部份,法院已經有明白的解釋,如果您要提起集體訴訟,要這樣把我們剛剛講兩個小時電話溝通的努力抹煞掉的話,請!但是您欲集體訴訟的同時也可能要請您想一想,惡意致人於刑事告訴當中是屬誣告罪,必會有案底跟前科,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記錯集團犯罪更是加重其刑,您確定您要拖著其他同伴一起涉險嗎?

法院已經做出聲明,VTEC字樣為本田專屬商標專利字樣,您想作集體訴訟,那麼之前該網路車隊 VTEC SPIRIT 所自行找製作商生產出的從VTEC雨傘,VTEC抱枕,VTEC衣服,HONDA衣服,甚至是VTEC貼紙跟HONDA貼紙,我想先請你來先作回答,請問該車隊有取得本田相關的商標授權嗎?先請您來回答!您把事件開始無限的往上放大,我相信大家看在眼裡,也會引起很多單位的調查,也想調查這些事情是一個人的發想,還是你們大家一起決定的共識?












而當初卡鉗事件發生之後,您也看到番薯韓先生對於贋品卡鉗發表只更換兩條金屬油管跟一組來令片的言論嚴重的不被社會大眾所接受,而您當時也是請某黃姓車友代為轉達就是賠償兩條金屬油管跟一組來令片其他事情你就不管的言論表達就不了了之了,請問不知道您現在有何看法?

而針對您的第一點:我在前文(2013-07-09 15:38 #579)已經回覆,如果大德您能將VS的SERVER主機搬出紳荃超市之外,然後您又可以拔掉廖紳荃同時身為管理員身兼廠商的職權
接著請那些其他的VS管理員版主不要假借網友身分捏造事實,群體網路霸凌,還偽裝專業人士替產品背書代言發開箱文,胡亂發攻擊便當文
最後不要讓廖紳荃拿著VTEC SPIRIT替他個人背書,出售非法侵權假貨商品
我就會也覺得VS跟紳荃超市完全是兩碼子事

而且到目前為止,VS根本沒有人就這件事情跟我作主動聯繫,除了小布跟剛剛周周有來電
而周周剛剛在電話當中跟我確認,廖紳荃依舊是管理員的事實不變,Server也依舊放在廖紳荃家裡,他說這一點他無能為力,請問你們什麼時候解除廖紳荃的管理員權限?懲處跟變動有公告過嗎?今天判決出來了,你們有根據規章來處理廖紳荃這位廠商嗎?費用跟賠償金額呢?你們有出來主持公道嗎?我怎麼從頭到尾都沒看到過?

而您扯了一個管理組織上也做了大調整,小布在Wildpaladin(2013-03-01 22:08 #452)也做出了說明,為什麼要作這個大調整?因為不認同廖紳荃跟VS這種做法的版主大有人在,看不下去的,無法接受的,名義上是說作大改版,實際上呢?我認為就是請不認同的人自動出去/自走不送了的一個名目跟作法而已,就像 金鋼/小老師 直接再被未告知的情況下拔除版主權限兩天,直到小老師小哀傷的發文說版主不給當沒關係但是要拔之前最少先知會一聲至少是個禮貌,之後Spencer很高調的跳出來說是系統跳掉所以版主頭銜自動備取消了請大家不要誤會,當時我們大家還揶揄說VS真的是史上第一個因為系統跳掉版主管理員頭銜就不見了的系統網頁,要是發生在01管理員頭銜這樣跳掉消失不見,應該可以上到新聞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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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超殺,我從這個時刻就開始超崇拜這位Dude

在內文中,小布明白指出這件事怎麼會跟 VTEC SPIRIT 還有跟 VTEC SPIRIT管理群沒有什麼關係?
海殤君,請你告訴我,你在十個月之前有沒有看過此篇文章?
你的所謂消費糾紛跟 VTEC SPIRIT 沒有什麼關係的論點跟說法從何而來?


就是因為你們沒有任何處理,所以我今天來此地PO此文就是求一個公評,抹黑的地方在哪裡,我可以禮貌的請海殤君您提出嗎?我想看看,如果我有錯,我當眾道歉

還有您的第一點超好笑so funny,您講的懲處什麼的信誓旦旦,什麼拔了管理員權限又停業半年的自請處分;但是我想請問您,到底有誰知道這些事情?有公告嗎?還是只有您知道嗎?我看全版面全世界都不知道,包括我也不知道,您今天一說,我才知道,而且根據規章第九條(請大家看一下),請看以下規定,還有UID 1號(請海殤君告訴我這是不是紳荃),還有贊助商規章發表日期是2013/07/08 18:53(表示到2013/7/8時,廖紳荃都還是管理員),還有UID 1號的上方是不是寫著[管理員]三個字,請海殤君告訴我是不是我產生幻覺了只有我看到[管理員]三個字?

來告訴我您拔掉誰的管理員?有沒有人廠商兼管理員?而你們自請處分處分在哪裡?自請處分的公告又在哪裡?

00

根據上圖第九條規定,紳荃超市應該早就要被刪除且不得當贊助廠商,贊助費用也要沒收

而下圖是10/9的翻拍,如何證明此為2013/10/9翻拍,請看右側贊助商「絕世名膜」的絕世名膜-小劉的回覆為2013/10/8,可以確定在2013/10/8的時候,紳荃超市依舊很開心的在營業,至於懲處在哪裡?我看不到




而針對您的第二點:VS的人從頭到尾對我的網路攻擊,檢察官歷歷在目看在眼裡,而我對於VTEC SPIRIT有自主意見跟自由評論,但我並無攻擊言語,就單純評論,請問,您可以現在請律師告訴我犯了什麼法嗎?如果您說的出道理,而且大家接受,我自錄影片公開放上01跟VTEC SPIRIT做公開道歉!不需要動不動什麼都用到法院來浪費社會資源,將社會資源留給更需要的人!


而針對您的第三點:廖紳荃在消基會的回覆中已經明白表示VTEC SPIRIT紳荃超市已經登記為一個公司公司行號也可以查詢的到,是廖紳荃登記有案的公司而且他為負責人,您確定這只是一個單純因為同好而聚集的交友平台嗎?我從一開始因為金鋼和一些夥伴而加入的VTEC SPIRIT,而不是您所說:"就您一開始就對VTEC SPIRIT好似有很深的仇恨一樣",如果一開始真的就是這樣,那麼今天我根本就不會跟VTEC SPIRIT有這些瓜葛,一開始就有仇恨了,還會像今天這樣被騙嗎?難道廖紳荃申請VTEC SPIRIT已經變成一個公司行號了,您這麼內行難道您會不知道嗎?


而針對您的第四點:這就精彩了,連檢察官從我手上拿到證據的時候都覺得有許多疑問,檢察官問說為何我知道VTEC SPIRIT每個贊助商都收12000NTD,並質疑我在本文(2013-02-26 07:26 #434)的回答我想大家都可以去看,也可以說明一切,而我也已經在庭上提出了相關的證據跟證明,在本文(2013-10-05 14:10 #631)的回覆中我翻拍了起訴書的第四頁已經檢察官詳細記載出=>又觀諸VTEC SPIRIT車隊網路論壇於97年6月3日及102年7月8號(廖紳荃用他的帳號公佈新的贊助商管理辦法,他在7月8號可以提出並公告還有規定;我已經將證據提上法庭檢察官也認同,您確定您解除了他的管理員職務?什麼時候),而我剛剛看了一下目前VTEC SPIRIT網站,扣掉紳荃超市贊助廠商有15家,12000NTD x 15 =18萬新台幣,我想請問一下維護一台Server一年要花的費用多少錢,海殤君似乎很清楚,可以跟大家解釋說明一下嗎?還有我很願意認養Server喔,確定要送給我真的可以跟我說,我也認真的!


還有當初就是有很多VS人動不動就拿法律來當作手段跟訴求,這是我這篇文章一開始就提過的!要是VTEC SPIRIT一開始不要動不動就拿法律來當成一種威嚇手段,今天根本就不會有這篇文章跟這些事情

至於海殤君您剛剛所說您有請律師:我們管理群所有幹部已訴請律師,將此篇從1樓到後續全部截圖舉證,為群體訴訟做準備

您開頭才禮貌的說"想請教我幾個問題",我明明就還來不及回答您,您在最後立馬卻又說"我們管理群所有幹部已訴請律師,將此篇從1樓到後續全部截圖舉證,為群體訴訟做準備"

準備是現在有要告,還是現在沒有要告?還是這是跟台中市警局一樣是威嚇動作?我可以先在這邊跟您問清楚嗎?

如果要告,您不用從第一頁截圖跟文章到最後一頁,您可以請律師請求法官調102年度偵字第1242號的案件


在法院存收的證據當中,已經有本文厚厚一大碟的複製文章,我提供的

您那麼在意會被抹黑跟攻擊,那麼我想請問VTEC SPIRIT榮譽版主李育昌對我的抹黑跟攻擊,還有中間很多VS人的抹黑跟攻擊,我想請問海殤君,關於這點在本文已經有實際證據出現跟法院認證的情況下,您作何感想?不會跟我說出跟之前那些匿名的VS人一樣,就是一句: 我深表同情 吧?


您在下文第三點中指出我對VTEC SPIRIT窮追猛打,可是禮貌上是請教問題,最後說準備集體訴訟

而我才被VTEC SPIRIT紳荃超市提告並剛結束一個訴訟,現在您又立刻代表VTEC SPIRIT說要集體對我提告,請問

到底是誰對誰窮追猛打,我也可以在這裡禮貌的請教您並請您回答以上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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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法律賢人跟大大可以告訴我,這海殤君到底要告我什麼?我真的不明白,法院在不起訴書裡已經說了法律有讓人自由評論的空間跟事實的述說,唯"事實"是評論的重點,原來在海殤君的耳裡雖是事實但只要不是正面評價就可以提告,我國的法律有那麼好使用嗎?還有警衛,可以讓人這樣告了又告告了又告告了又告告了又告告人的都不會出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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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0 14:46 #663

在2013/10/9 AM01:03我直指關於 VTEC SPIRIT 的Server問題跟可能有違失的地方

竟然在2013/10/9 21:19公開發表講2013/10/4的事情,請問有沒有人會相信?

那原先海殤君在2013/10/9 00:02的時候不是大聲說要把Server要送給我嗎?這樣是不是算講話沒有信用還是其實一開始就是在騙人啊?


[img]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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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村正 2013-10-10 15:03 #664

takecareforcar wrote:
在2013/10/9...(恕刪)

其實大家都誤會了
最大的錯誤點

那篇文說 一共有6位管理群 但是其中一位用"我"自稱的 不知道是誰

難道是幕後藏鏡人嗎?

昨天那篇又說 只有5位超版 現在又一個自稱"我"的出現 共6位是...??藏鏡人嗎???

不要再讓人受害受騙, VTEC SPIRIT 牌卡鉗與 紳荃超市 的真相

不要再讓人受害受騙, VTEC SPIRIT 牌卡鉗與 紳荃超市 的真相

===============================================================================2013-10-25 11:05 #670

蟻天-海殤君 wrote:

3.您跟廖先生的官司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們管理群不介入,但!我們不解的是,為什麼您要對VTEC SPIRIT一直窮追猛打?這只不過是一個因為同好而聚集的交友平台,就您一開始就對VTEC SPIRIT好似有很深的仇恨一樣?在論壇裡的每個會員是有傷害到您的地方嗎?


海殤君,能請你用真實身分跟臉出來回答一下,別躲在墨鏡跟賭神照片後面,辦戶外大型活動的人,臉書上遮頭遮臉躲姓名用匿名的遮真實身分加人偶布袋戲照片裝低調,能看嗎?這.......(句尾這學你的)



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VTEC SPIRIT紳荃超市公司 跟 芫昇有限公司 舉辦的VTEC SPIRIT大會師活動!

消基會的回函,VTEC SPIRIT紳荃超市 公司:在任何時刻,任何產品類別,皆致力提供高品質產品,滿意服務



臉書上也是個公司,還大剌剌的附上電話,唉呦不錯喔



網址供大家查閱: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

輸入VTEC SPIRIT 紳荃超市營業地址: 台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1096-1號1樓

隨即出現以下畫面




請大家看一下這間 芫昇有限公司 的營業地址: 台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1096-1號1樓


海殤君,您說的"只不過是一個因為同好而聚集的交友平台",想請問您是 芫昇有限公司 舉辦的大會師活動嗎?

海殤君,我想禮貌的請問您,請問貴公司網路平台上的"超版"跟管理群,跟"股東"或''員工''有沒有正相關聯性?

最後不要說我對你不好,我沒有什麼仇恨啦,只是把網路上隨手查到的資料給大家鑑賞一下而已

我也幫你們VTEC SPIRIT宣傳一下





歡迎錢多時間多的人踴躍參加跟供養 VTEC SPIRIT紳荃超市公司 跟 芫昇有限公司 舉辦的大會師活動!


喔對了,參加費用多少,海殤君你可以趁機打廣告一下,現身說法參加費用要多少

海殤君您上次打了一篇文晚輩我花了1小時02分鐘回覆您,我等了您的回覆超過320個小時您還沒回覆呢!真的很有禮貌!跟您平常看似正義的形象似乎不是很相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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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2 15:26 #677 (2014/02/14更新)

唉... VTEC SPIRIT這一群不知道吃什麼長大的管理員


當然時至今日什麼錯都不認,尤其那個直呼別人名字卻自己躲起來的VTEC SPIRIT自稱海殤君之人(P.S>不要再用匿名了啦,"海殤君"這個名號你用不起,你也不配,那也不是你本人的名字,丟人現眼,改名叫躲藏軟縮君可能比較適合)

今天陽光和煦的星期六,好像蠻適合跟大家分享一些生活法律小常識

就給大家看一下有人不服不起訴判決於是又向檢察官提出再議的結果,看看檢察官怎麼看跟怎麼說




我知道版上很多朋友們對法律很有興趣,我來幫大家簡單翻譯一下以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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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257條第一項 再議之聲請,原檢察官認為有理由者,應撤銷其處分,除前條情形外,應繼續偵查或起訴。

那 第257條第二項是什麼意思?

原檢察官認聲請為無理由者,應即將該案卷宗及證物送交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
聲請已逾前二條之期間者,應駁回之。

原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認為必要時,於依第二項之規定送交前,得親自或命
令他檢察官再行偵查或審核,分別撤銷或維持原處分;其維持原處分者,應即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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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原檢察官覺得廖紳荃聲請再議為無理由,於是很無奈的只好把以上證物跟文件再交給檢察總長,讓總長決定這件事怎麼看,通常,這個行為還蠻有趣的,在沒有提出新事證之下提出再議,表示原告很嚴重的質疑原檢察官的判讀(意思跟你直指檢察官的思考判斷跟邏輯很有問題差不多,應該還蠻惹火人的)

別急別急,我知道大家緊接著想問那麼再議的結果為何呢?大家也都知道我的習慣是有圖有真相

加上今天是個風和日麗陽光和煦的星期六下午,鐺鐺~



[



直到這邊第三頁為止,都跟原不起訴書相同,我看了看,想說,那再議的理由到底在哪裡啊?在下敝人刑法跟民法在大學的時候曾各修了兩學期,也曾為了工作站上法庭,想想覺得實在是很有意思,於是,我繼續看下去



喔~~~原來這是再議的理由啊!

三.聲請再議意旨略以: 被告並非假設語氣陳述虛構之車禍事件,被告看完新聞播送內容後,明知內容不實,卻張貼新聞影片連結,被告使用電視新聞/網路文章/網路影片等方式發表言論,其所利用之傳播方式散佈力較大,應具較高之查證義務,始能謂其發表言論之時並非惡意;然被告部份言論夾雜「事實陳述」及「意見評論」,被告言論未盡查證義務,且評論亦踰合理範圍,自非善意發表言論,仍應成立加重毀謗罪,要求發回續行偵察.

結果檢察總長回覆

四.本件聲請人仍執前詞指稱被告涉嫌加重毀謗,惟核本件被告所為與刑法加重毀謗罪之構成要件未符,原檢察官已於不起訴處分書敘明如前,聲請人仍執陳詞聲請再議難認有據,原檢察官所為不起訴處分,核無不合.本件聲請再議為"無理由"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前段為駁回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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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8 條


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認再議為無理由者,應駁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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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廖紳荃的意思是他可以賣這些危險物品,等人出車禍了才可以說出來,是這個意思

那麼,VTEC SPIRIT榮譽寫手版主 李育昌 還有 其他不敢表明身分的VS雜魚,之前一直攻擊本人沒撞說撞很大,還不斷的在網路上還有告訴狀強調本人當時與記者說:我只是踩了一個煞車,結果我的油管斷了,瞬間煞不住,車頭偏了撞到隔壁的車,像彈珠台一樣碰碰碰

不斷的嘲諷本人跟指稱本人鬼扯虎爛是什麼意思呢?為什麼現在不敢出來再說了呢?

我先跟各位解釋一下煞車構造,基本上煞車的油壓系統並不是一輪配製一個總磅,所以在四輪任何一個金屬油管爆裂的情況下,煞車油會全數從破裂的地方漏出,導致煞車系統失去油壓控制,所以當煞車系統失去油壓控制的時候,並非"一輪"沒有煞車,而是"四輪"全部都沒有煞車!

我們來看一下四輪沒有煞車或是煞車出狀況的影片是怎麼樣,看看是我虎爛,還是這些VTEC SPIRIT管理群超級虎爛,看看廖紳荃提出再議的內容是不是真的是: 評論亦踰合理範圍,自非善意發表言論,仍應成立加重毀謗罪,要求發回續行偵察.


我們來看以下影片



我只是踩了一個煞車,結果我的油管斷了,瞬間煞不住,車頭偏了撞到隔壁的車,像彈珠台一樣碰碰碰

現在看完了影片,還有人覺得我說話誇張虎爛,評論亦踰合理範圍嗎?VTEC SPIRIT根本拿人命開玩笑

VTEC SPIRIT一群管理員每個都說的一嘴好車,好懂,好厲害,對汽車駕駛技術還有汽車零件改裝每個都裝出一附像懂車之神的姿態,我想請問他們,這麼一點基本小常識,煞車失靈就是繪像彈珠台一樣碰碰碰的在路上撞擊,每個都好專業的 VTEC SPIRIT 管理員卻無法判斷事實真偽嗎?那你們平常假裝很專業的回答是...?



VTEC SPIRIT管理群真是一群令人作噁的人,把別人的生命當成遊戲跟賺錢的道具

直到今天VTEC SPIRIT 車隊依舊在販賣這種危險侵權假貨卡鉗,而且管理群通通都裝作沒看到





海殤軟縮君,請問你對這件事情怎麼解釋?





海殤軟縮君,檢察總長跟檢察官在不起訴書當中對於 「VTEC SPIRIT車隊因為某一些人,假借溫馨正義事實上吸金來讓他們自己肥飽的類地痞流氓團體」

跟 「流氓集團假車友之名行吸金之實」 在不起訴書中表示認同

而根據不起訴書中的內容,您覺得 VTEC SPIRIT 到底算不算是法院認證的詐騙集團呢?

如果是的話?您算不算是法院認證的詐騙集團的核心幹部?

那麼請問你舉辦那個什麼VTEC SPIRIT 2014第七屆大會師 暨 全國HONDA車主家庭日活動 的用意到底是什麼?

VTEC SPIRIT紳荃超市公司有營業登記事業證的事情你至今都還尚未回答呢!有沒有打算趁這次機會好好回答一下讓大家瞭解一下你跟西湖度假村商談票價的費用是多少,而給車友的終端價格又是多少呢?請!





VTEC SPIRIT的自稱海殤君的先生,我想請問你,針對根據法院認證的不起訴書內容中的第五項第3點跟第4點

3.現在是想要隱身幕後然後靠VTEC SPIRIT這個他個人成立原本假借是公開目的是交流用網站繼續斂財跟詐欺的活動

4.廖紳荃一手掌控VTEC SPIRIT這個假車隊真斂財

(其實想要針對的點很多啦,還麻煩大家往上面翻拍照裡面看,我想問的事情是照片中以上全部)

請問你跟你口中好像很不熟的"廖先生"(公開叫他廖先生裝不熟,廖先生可是在侵權假貨貼紙跟盜版衣服做好的時候,會在臉書上的侵權假貨商品照片Tag這位海殤君呢!而這個海殤軟縮君,平常就有所謂"幫車友代購!"的習慣)







請問自稱海殤君的先生以上的問題跟法院認證的部份,您有什麼看法呢?
沙發!!!我竟然是沙發嗎?,vtec spirit也出包嗎?

takecareforcar wrote:
在7/10的時候,我去了VS X荃超市裝置了VS前大六後中四卡鉗附帶手煞車,我為了有附帶手煞車轉換器買了這一整組卡鉗 ,中間一直異音不斷,中間我有跟X荃反應,但是(7/13)X荃解釋說這是競技版來令片所以異音很正常,附上翻拍照片


01要正名,如樓主說的是事實,

那就把廠商的名稱改回來吧,不要用"X"代替!

是 "VS 紳荃超市" ?
好詳細的一篇文章.希望版主愛車早日修復.小弟以前也愛改車,後來想一想還是在住家附近改比較方便.因為有任何的後續狀況也比較好處理.
這卡鉗不是還上奇摩的改裝車 我記得還是台 fit 不知那位現在看到是有何感想? 不良品用良率問題來推卸 這太說不過去了 擺明就是推卸 生產良率是工廠自己要掌握的 事先的apqp 與 fmea 做假的啊 ,最厭惡用這種理由來推脫,上消保官 為消費者不是消遣者的立場示意。

takecareforcar wrote:
在7/10的時候,我...(恕刪)

趕快更改正名,文章辛苦打的那麼長
等等被回報,就被刪文

takecareforcar wrote:
在7/10的時候,我...(恕刪)


小弟在三年前也是Honda車主,也有加入VS

慢慢感覺那邊的版主多半帶有商業色彩

許多的開箱文似乎都是廠商的廣告文

不斷地把車友洗腦,說這個效果多好多好

其實...

聽某些在VS的贊助廠商說,有些版主因為代言產品不同

還會互搶生意,私下嗆聲

感覺真的很差

改裝店家真的要慎選,自己的功課也要先做足

以上
TAG 好追文
takecareforcar wrote:
在7/10的時候,我...(恕刪)
一樣花大錢~~還是選大廠牌~~可靠些~~
煞車部品絕對不可以貪小便宜
麻煩請選用一些大廠牌的產品
既使是國產品也是一樣
牌子越響亮會越愛惜羽毛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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