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antry0401 wrote:
如果障礙物出現的時間很短,汽車感應系統判讀一下子就消失了,可能也就不會或來不及發出警告聲,總之,自動駕駛功能最怕的是失靈,沒有幫助較駕駛安全,卻反而造成危害,例如無故加速或減速煞車,撞車責任完全歸於駕駛嗎?還是汽車製造廠商也要負責?
在非常急迫的時候,警示和自動煞車可能近乎同時,
但若有個先後順序,應該是先警示再介入煞車,
不可能已經在自動煞車了還不會或來不及發出警示。
另外,MK4的AEB應該是有結合影像模組的,可偵測車輛、行人、自行車,
很多採用影像模組的車,連紙箱都不會辨識了,更不用說斜坡。
會把斜坡誤判為障礙物的,是前方停車雷達,但停車雷達偵測到障礙物只會叫,不會自動煞車。
以目前使用經驗,我覺得這種系統的設計都還滿合乎邏輯的,
樓主遇到的狀況也實在不像和自動煞車系統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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