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711130 wrote:完全看不懂樓主在寫捨(恕刪) 您哪一間營業所的業務?下訂前說6天交車,期間無消無息什麼手續都不用辦,倒數2天表示說不定會是展示車喔~以上是退訂前業務給你的態度,我是不相信哪個智障會乖乖吞下去啦,退訂也只是剛好而已。當然如果您不是業代,而是萬中選一的__,我在這邊誠摯的跟您道個歉。
修車狂 wrote:合約寫清楚就沒事不要 展示車 試乘車領牌前必須先驗車以上條件任一不符合無條件退車 樓主提到的是「領牌車」這跟展示車不太一樣,展示車大多未領牌,等於是新車而領牌車,就是二手車了。再過戶給樓主,就是三手車只是,FOCUS這麼熱銷,還會有領牌車嗎
ch570117 wrote:退訂只拿回原來訂金10000是要拿回10000再要求賠10000才是付訂金的作用吧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退定原因是無車可配, 拿回10000再要求賠10000是很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