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就這麼簡單,懂?連重點在哪都看不懂的...有啥好”氣”的,是好笑吧?
真有那麼正義高貴,冤有頭債有主,個人行為不都是自己負責不然誰負責,看到違法的就去檢舉,碰到傷風敗俗的有種當面去指教,躲在鍵盤後面用違法的字眼亂噴算什麼好漢,連自己的言論都不敢自行負責了,用什麼影射與”不是你別對號入座”的方式來規避,相對之下樓主至少還站得直挺挺的自己負責與面對,我對他言論有意見但絕不至於看扁這個人,意見不同真理可以愈辯愈明,至於其他那些網軍水平不入流的東西...喔,對了,明明就講你但千萬別對號入座啊!
攝影不過就簡單兩個字,本來就該這麼簡單而美好,手上一台相機就可以輕鬆享受樂趣,加油添醋去醜化它幹嘛,社會上本來就處處良莠不齊,腦袋長著是用來作判斷用的,自己小心點就是,會摻合進一些狗屁倒灶爛事的,通常自己不會毫無責任,別只顧著指責別人而不檢討自己!
第1146次委員會議 wrote:...指名道姓罵了誰...文章看懂全文很難嗎!?冤有頭債有主,”指名道姓”了才沒問題,誰幹了什麼壞事坑了誰又教的爛,拿出證據舉明事例來取暖,我可能還支持一下掬同情之淚咧,版上要控訴任何對象不都要附維修單或通話紀錄什麼的,這簡單到連小孩子都懂的東西叫”證據”,懂?任何事情要成為事實都是看人事時地物可為佐證者,否則嘴賤的就一口唬爛愛去攻擊誰歧視誰侮蔑誰都百無禁忌,大家平平都是人,憑什麼!?網軍水平都是物以類聚的,法律與平權一向都不是重點,不論是非只要立場不同就呼朋引伴一擁而上往死裡駡,聰明識相的絕不會主動去招惹,我笨蛋到才不小心竟然把法治平權當回事兒還竟然敢回文,現在不正在自作自受!?哪天你真正受到歧視與偏見而遭到無謂的侮辱與忽視之時,那切膚之痛永遠忘不了,這人身在國外時並非罕見的遭遇,當時才親身體會到而非書本上教的,隨便加諸歧視與偏見於其他人身上,是多麼無知又殘酷的思想中毒;
隨你們便啦,冤有頭債有主丶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裝看不懂,任意扭曲踐踏別人不當回事,哪天別人也用這一套用在你們身上之時,再回頭看看你們自己的言論吧!
要比無知,看來也是沒有下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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