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ky6 wrote:
我目前擔任的攝影團隊都沒有這個問題,當然我的心態也會根據這個經驗做修正。
...(恕刪)
我覺得你現在的老闆冒了一身冷汗......
等你離職後會不會來一記回馬槍.畢竟難保未來離職會不會奇檬子不爽.你還是先跟現任老闆說清楚...免得未來糾紛多...
之前還有接活動紀錄的時候.拍完收工編輯把我的相片存到電腦.順便把我的記憶卡清空.我領薪水回家.
公司發文拍攝就是用公司的名義標註.發給公關公司也是這樣..我領了薪水這相片的版權就是歸屬給公司了.
我還不能私自發表這些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