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未取得授權,直接連結我的影片,這樣做合理嗎?

從這棟樓…就可以看出台灣人對智慧財產權、對設計、對創作的態度
難怪在台灣的設計師都賺不了什麼錢…
DMC-G6.14-140mmII.20mm F1.7.M.ZD 75mm F1.8[裝備中]

之前已見識過版大這部高水準的縮時攝影.
身為公家機關.未經作者同意.
擅自使用影片真是令人不恥.
大大拍的真美~

好感動!!!


這樣的影片~ 真的應該要好好尊重其所有人~!
我的基礎功 隨手拍出喜歡的照片^^

YouTube一旦你上傳了,就是依照YouTube的版權規範;

你不同意,大可以刪除影片。

花蓮政府這樣沒違法,一切按規定走;

只是沒有知會一聲,讓原作者感到不舒服了。


想上傳影片到這種公開平台,就要有版權照YouTube規範走的心理準備,

不然就不要公開。


happyspirit wrote:
大大拍的真美~ 好感...(恕刪)
台灣小吃札記:www.hungry.tw 黑潮流域:www.Coyoter.com
louisch wrote:
這是創用CC網站裡的音樂,需要標示作者,這方面我也做到了.
...(恕刪)


請問您影片或Youtube液面裡哪裡有指出音樂有CC授權?
哪種CC授權?
有CC授權不代表你就可以拿來打廣告營利, 或跟花蓮縣政府收權利金
AXXZA wrote:
請問您影片或Youtube液面裡哪裡有指出音樂有CC授權?
哪種CC授權?


如果不用內崁方式觀看,Youtube中的影片資訊音樂出處連結...
音樂出處:http://www.jamendo.com/en/album/90315
那一首音樂是(CC)(NC)(SA)----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以下是此授權方式的詳細說明: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deed.zh_TW

嗯...CC真的是好東西!!
我怎樣打廣告營利了,我只是標示作者與網站,我也標示了音樂的出處與作者,我做這影片又不是任何公司花錢找我拍攝,花蓮縣政府與我聯絡時我也指出音樂授權的問題了,今天我並沒有拿這影片+音樂去做任何的授權收費,何來的商業之說,看到影片需要畫面的會找我,需要音樂的會找音樂的作者,如果有人找我要整個授權我也會請他聯絡音樂的作者,難道我的作品只能標示音樂作者不能標示自己???

AXXZA wrote:
請問您影片或Yout...(恕刪)
FACEBOOK:http://www.facebook.com/louisch.tw http://www.louisch.com/
著作權法除了保護作者,也規定了許多合理使用的範圍
例如教育、公眾...等
我覺得花蓮縣政府連結作者的影片,是屬於合理引用範圍

作者如果要授權費,還是把影片下架,拿去花蓮縣政府賣錢比較實際

louisch wrote:
我怎樣打廣告營利了,...(恕刪)


在CC授權的中文版FAQ網頁(http://creativecommons.tw/faq/user )中說:
"採用創用 CC 授權的著作都可以自由重製、散佈,不需要再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不過創用 CC 授權條款有六種,依其種類不同在「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目的使用」、以及「禁止改作」三方面,對使用人有不同的要求。建議您與對方確認,彼此瞭解這些權利與要求。"

建議大大使用(CC)的素材時,也許更深入了解其精神、操作方式會比較好~
在youtube 上分享的影片任何人只是 連結並沒有任何問題, 如果不願被人分享還是得設為私人, 或是自刪影片, 這是很自然的原則,, 不然就自架網站, 及注明版權 ,及不歡迎轉載,,請明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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