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A家新聞照片.遭UN疑似盜用.告到法院.
結果法官認為[照片並非創作.不受著作權的保護].判決無罪.
有關照片被盜用.侵害著作權問題.又再一次浮上檯面.
有專家質疑法官的見解狹窄.說法有誤.難以令人折服云云...
攝影始於繪畫.也是一種美術創作的表現.
當攝影者構思.取景.採光.再按下相機的快門.完成一張照片.
然後還要後製.剪裁.最後得到一張完美的影像作品.
這種創作的過程.與一般的美術創作.實屬[異曲同工].
因此.對於這次盜圖的官司判決.
攝影家及法律界人士.說出不同的看法.也不認同官司的判決.
至於爭議的重點.照片到底是不是創作?
還有賴我們攝影人士的努力耕耘與爭取.
網路拍賣無奇不有.什麼都賣.
近來有關攝影器材項目.看到有人拍賣老舊照片.
一張賣100元.一組賣好幾百元.
這些老照片.有的已有三.四十年歷史.
大多是屬於國內的.也有一些國外的.
個人經過仔細察看.
從這些黑白照片中.可以看出.並非是拍賣者所拍攝.
經過一些研究.有些跡象可以獲知.
這些照片的來源.大多來自搬家公司流通出來的.
也有是公家機關團體.當做紙類的下腳賣出去的.
如此經過輾轉流出市面.經由有心人士的收集.
分門別類.透過網路來拍賣.
而下標購買者.大多是文史工作人員.
或有攝影資料需求的人士來購買.
這些黑白老舊照片的拍賣交易.
不知是否有所謂的著作權的侵權問題?
以及拍賣他人拍攝的照片.
裡面的人物及相關資料.是否為合法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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