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片到底是不是創作? 2012/1/4


新聞報導.A家新聞照片.遭UN疑似盜用.告到法院.
結果法官認為[照片並非創作.不受著作權的保護].判決無罪.

有關照片被盜用.侵害著作權問題.又再一次浮上檯面.
有專家質疑法官的見解狹窄.說法有誤.難以令人折服云云...

攝影始於繪畫.也是一種美術創作的表現.
當攝影者構思.取景.採光.再按下相機的快門.完成一張照片.
然後還要後製.剪裁.最後得到一張完美的影像作品.
這種創作的過程.與一般的美術創作.實屬[異曲同工].

因此.對於這次盜圖的官司判決.
攝影家及法律界人士.說出不同的看法.也不認同官司的判決.

至於爭議的重點.照片到底是不是創作?
還有賴我們攝影人士的努力耕耘與爭取.
片頭的趣味影像. 2012/1/2


一般傳統底片相機.我們在裝入底片之後.
往往會空拍1-2張.如在室外.有時會拍到奇怪的影像.

這種有時候.相機未經過調整焦距.所拍出來的照片.
充滿了許多的變數.有時奇幻.有時迷離.十分奇妙.

如果我們把片頭所拍攝的一些照片.
收集起來.歸類為一個攝影的主題.
也許會有許多意想不到的收穫與趣味.

請參考如下的照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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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海報的盜圖疑雲? 2011/12/23


近日有關攝影作品招致盜用疑雲.登上了新聞媒體.
有關照片著作權的問題.又再一次浮上檯面.

本次主要的爭議點.是攝影作品的授權與照片重製的延伸問題.
相關的法律條文.非內行人.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是非對錯也無法評定.
只能仰賴我們的有關司法單位.做出正公正的判決.

不過.攝影作品的原創.與照片後製改圖的問題.也讓人無法理解.
同時.著作權與金錢產生的利益關係.常常使人失去了應有的智慧.

以前.有關鳥類照片的侵權糾紛.也是讓人反覆思考.
為了著作權的利益.難道要弄到兩敗俱傷的地步嗎 ?
看舊照片有趣味. 2012/2/16


看以前的老舊照片.也很有趣味.

女:[老公.看到你小時候光溜溜.一絲不掛.天真無邪的模樣.讓我好歡喜.]
男:[那妳自己光著腳趾頭.梳著小辮子.鼻子下還拖著一把鼻涕.真的又髒又土.看了真好笑].

說著說著.就偷笑起來.
女:[再笑.再笑].說完就一揮玉手.打在老公背上.

夫妻倆看著舊時的相簿.
你一言.我一語.互相戲謔的話語.

平靜的日子裡.又勾起多彩的漣漪.有了燦爛的笑臉.
同時也充滿了生活的趣味與色彩.
用照片寫日記. 2012/3/6


以前攝影好艱難.
底片沖放最花錢.

現代拍照好容易.
天天用來寫日記.

美國有位攝影迷.
每日使用拍立得.

照片題材很新奇.
持續多年不放棄.
鐵道迷拍下感人的照片. 2012/3/7


上月底的一日.有鐵道迷拍攝花東線的自強號列車.
因為有幾隻流浪狗在鐵道上遊玩.正巧一輛北上的列車經過.

幸好列車駕駛員看見.立刻緊急煞車.挽救了其中一隻嚇呆的小狗.
這千鈞一髮的危急畫面.被其中一位鐵道迷拍攝下來.


隔日經由一家新聞媒體報導.感動了許多人.
大家也為司機員的愛心善舉.紛紛稱讚不已.

同時.這位鐵道迷所拍攝下來的精彩照片.
讓硬梆梆的鐵道攝影.更增添了許多的人情味.


[相關新聞.請參閱2/29自由時報B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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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電子報 - 自強號急煞 救下狗命
生活照之我見. 2012/4/20


生活照最有紀念價值.
才是攝影的最大目的.

也是攝影的最大用途.
年老時候回憶的慰藉.

記得我以前所拍的家庭生活照.
父親常要我多加洗一份給他看.

他老人家看了照片後都很高興.
還會在相本首頁寫下拍攝日期.
變形的大頭照. 2012/4/10


近來看到許多正妹的大頭照.樣子十分吸引人.
從這些照片中.我個人發現一個很奇妙的問題.

那就是拍攝的相機.大多是運用24MM大光圈鏡頭所拍攝的畫面.
這些變形的照片.所以會吸引人的注意.是因為正妹張著大大的眼睛.
由於樣子很誇張.正妹呈現出無辜的表情.有些讓人匪夷所思.

如此流行的拍攝手法.往往讓一些特定人士起而效法.
連一些散佈曖昧訊息的小女生.也拍起這種[無辜的表情].
這種無辜表情的照片.真的會有一種[致命的吸引力]!?
無主的照片. 2012/3/31


有人搬家往往會丟棄一些東西.
或是眷村改建.老家的東西.年輕人當做垃圾丟掉.

以前的老舊照片.散落一地也沒人收拾.
就這樣淪為資源回收場之物.或是收藏家之手.

他們經過整理之後.拿出來一張張上網拍賣.
一張拍賣100至200元.算起來還發了一筆小財.

這些變成[無主]的照片.被人拿來拍賣.
個人覺得.大概也無法追究[著作權]的問題吧!?
拍賣他人的照片合法嗎 ? 2012/3/30


網路拍賣無奇不有.什麼都賣.
近來有關攝影器材項目.看到有人拍賣老舊照片.
一張賣100元.一組賣好幾百元.

這些老照片.有的已有三.四十年歷史.
大多是屬於國內的.也有一些國外的.
個人經過仔細察看.
從這些黑白照片中.可以看出.並非是拍賣者所拍攝.

經過一些研究.有些跡象可以獲知.
這些照片的來源.大多來自搬家公司流通出來的.
也有是公家機關團體.當做紙類的下腳賣出去的.

如此經過輾轉流出市面.經由有心人士的收集.
分門別類.透過網路來拍賣.
而下標購買者.大多是文史工作人員.
或有攝影資料需求的人士來購買.

這些黑白老舊照片的拍賣交易.
不知是否有所謂的著作權的侵權問題?
以及拍賣他人拍攝的照片.
裡面的人物及相關資料.是否為合法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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