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26/4/285cv.html
不必主觀又或客觀.....,明年一月一日起再犯就得吃下~
alberthk wrote:
消費者的確犠牲了,犠牲了時間金錢去打官司....
下次相同的事件換湯不換葯,廠商因錯誤只需出貨一定限額、下單沒有拿到的人又要高喊「自己消費權益嚴重受損」,結果又是一群人說自己給了個資但拿不到貨,自己的權益嚴重受損,法律保障不周,政府慢半拍........
可見你根本沒認真看..
明年起,
依照該《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廠商在兜售商品的網頁就可以以程式限制每位消費者購買的數量了..
(例如每一帳號限購兩台)
怎麼可能下單(例如兩台)後沒拿到貨(拿到兩台)???
且限購數額與廠商是否出錯也是兩回事..
請不要全部攪在一起討論..
至於你的那篇給還在以為下訂後契約還是不成立的人,
我也懶得再說了,
不懂的話看看我的解說嘛..
alberthk wrote:
也不是什麼預言,按照那個條文,只要不是全賠,就會有人發作,不是嗎?
不肯承認自己的錯誤..果然是Dell的好戰友..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小惡魔市集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