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附圖]想問第三責任保險處理方式

想問一下
日前親戚開家人的車發生車禍
說是要右轉時背後方車撞上
只有一線道
後方車撞到右後門 葉子板 後保
覺得親戚肇責多一點
後方可能就沒保持車距


因為是十幾年的車子
所以只有保失竊跟第三責任險
主要想問保險後續處理
車子已去服務廠處理
已通知車子修復完成
說保險公司勘車報價三萬

說先出險 帶印章
想問這筆費用是不是
已經是肇責比例要付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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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
[已附圖]想問第三責任保險處理方式

更新問題我方是前車
三聯單上親親戚是寫在上面
聽說是肇比較大?
應該是要右轉(不確定是否有打燈)
說沒注意到有車

比較不解的事 假如不是100%肇責
而是有肇責比例
那我們只有保險第三責任財損時
自家無車體險 又有肇比時
我方產生的修車費用 保險是如何運作的?

假如一個例子好了
假如只有車碰車,雙方都只有保第三責任財損,無車體險,前車肇比較多6:4
那後續我方該付那些費用?第三責任保險怎樣理陪?在沒有去花錢鑒定肇比,是由保險他們互相去認定嗎?

車已修好 應該會去領車時
請家人直接問 可能清楚些

boysbe1986 wrote:
想問一下日前親戚開...(恕刪)



如果只有1線...2台都是汽車..後面撞前面.. 後面全責吧....(沒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後面是機車.就是轉彎車沒讓直行車.前面責任比較大.
azxcv789 wrote:
如果只有1線...2...(恕刪)


只有一線,如果旁邊不是機車道,就算後方是機車撞上來,也是機車全責

這情況只有前後車關係,沒有啥轉彎車跟直行車關係


至於樓主問的,我覺得是要先跟保險公司問清楚肇事責任比例,照你的描述我感覺是對方全責或比例較高,如果是對方全責,那理應是對方出險而不是你親戚

要知道保險是保來賠對方的,不是拿來賠自己的,除非你有保車體險

不要傻傻地去出保,出保後三年內保險費都沒有無肇事折扣
文中合理的情況只有一種:
後車送修, 前車的保險公司勘車報價願賠後車維修費3萬, 請前車辦理第三人責任險的財損出險.
但是這種情況, 需要後車同意接受賠償金額, 並簽和解書才能出險, 並不是前車單方面願意出險就了事的.
如果不是上述情況, 請樓主說明勘車願賠3萬的, 是前車的保險公司, 還是後車的保險公司? 進廠修理的是前車還是後車?
boysbe1986 wrote:
比較不解的事 假如不是100%肇責
而是有肇責比例
那我們只有保險第三責任財損時
自家無車體險 又有肇比時
我方產生的修車費用 保險是如何運作的?

假如一個例子好了
假如只有車碰車,雙方都只有保第三責任財損,無車體險,前車肇比較多6:4
那後續我方該付那些費用?第三責任保險怎樣理陪?在沒有去花錢鑒定肇比,是由保險他們互相去認定嗎?


車體險是修自己的車子, 而且出險後保險公司不論肇責就是要出錢修,
在保險公司同意下修車, 通常大家都是回原廠修.
你不需要負擔自己車子的修理費用, 後面都是保險公司的事.
不過隔年的保費本來應該調降的, 就會根據出險的次數變成沒有降低, 或者是調漲, 而且連續影響3年.
保險公司會拿修車帳單去找對方依肇責比例分攤, 也就是常聽到的代位求償.

無車體險, 你的修車費用就是親自找對方談, 看對方願意如何賠償.
如果對方無保財損, 這時就不會有任何保險公司會介入. 雙方親自進入民事財損問題.
若對方有投保財損, 對方出險, 就看對方保險公司願意如何賠償.
因為保險公司常在處理這些出險, 有一套自己認定的賠償比例, 對方保險會先開出價碼問你願不願意接受.
如果你同意對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就結束了, 自己負擔剩下的修車費.
如果你不接受, 可以申請鑑定與開協調會, 再喬一次,
有時候對方想趕緊和解, 可能願意自己額外補貼(如果對方保險公司不願意多付錢), 看你接不接受.
再不行就是上法院等判決, 判決就是一翻兩瞪眼, 多少就是多少.
對方或對方保險公司依照判決比例支付賠償給你, 你自負自己肇責比例的修車費用.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是賠給對方修車的, 你有肇責就出險看保險公司願意賠對方多少
同樣隔年調漲保費, 第三人責任險出險一次調漲30%, 若整年無出險則調降10%.
理論上你不需付對方修車錢, 但是如同上一段, 如果對方不接受你的保險公司提出的賠償金額,
或是對方修車亂灌單, 你的保險公司不願意照單全收,
私下談不攏, 協調又不成, 對方可以上法院等判決後, 你的保險公司就會依照判決比例支付給對方.

假設雙方都只有第三人責任險財損, 還是同上一段,
各自出險由保險公司賠償對方, 或談不攏由法院判決了.
雙方還是需要各自負擔剩下的修車費用.
感謝 大致上清楚了
那假如都只有第三財損
服務廠通知車子可以領回
到時候該負擔的修車費
是否已經是保險公司已認定完他們認為雙方的肇比後我方該負責的金額?

也就是說牽車時車廠通知要負擔3萬元(雙方只有第三財損)
所以這3萬元,是保險公司他們已經互相認定完肇比後,我方該負擔的價格嗎?
如果我們沒問題,付完後是否就結束了?

那如果我們不認同這金額,就要去申請鑒定後,重新保險公司跑一次該賠償金額比例的流程嗎?

流程是這樣子嗎?
boysbe1986 wrote:
感謝 大致上清楚了那...(恕刪)


應該不是, 你又不清楚對方是否出險,
對方保險公司找過你嗎? 你有同意對方的賠償金額嗎? 和解書簽了嗎?
目前只有說可牽車 並帶印章
有說保險公司勘車價錢3萬這樣

可能還是請家人領車時問
會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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