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otoPlus wrote:
湯淺:『循環使用時...(恕刪)

1.您所提示的文獻,只能說明施行並聯充電時,有其應行注意事項,而且也只是列為廠家使用建議事項內,湯淺或GS於文中,也沒明言他家的電池,不能或禁止並聯充電,無法據此排除並聯充電,不得使用這種方式。
2.您所提示的文獻內容,不代表您所謂的:
「不論串並聯,都要優先考慮每顆電池容量與內阻是否一致,體質相同才能組合使用」
是正確的,這明顯是兩回事。
3.高應大「類神經網路於鉛酸電池殘電量偵測之應用」碩士論文,這篇文章,就您所說的這部份的敘述,作者文內已有言明:
「為了增加系統的容量,讓電池能更有效率的被使用,通常會以並聯方式連結,...」
所以明顯是針對常態、經常性的並聯使用連結,而非是臨時性、暫時性的充電並聯連結,本篇討論針對的是臨時性、暫時性的充電並聯連結(您並未引述該段文章的全文,有些斷章取義)。
充電時的並聯連結,是暫時性的,充滿後就拆線了,常態、經常性的並聯使用連結,是不拆線,一直保持並聯的經常性連結,兩者,如何相提並論?
4.高級汽車電學 上冊 陸昌壽先生編著
鉛蓄電池技術 (第二版) 朱松然女士編著
兩書中,皆將「並聯充電,明列為鉛蓄電池可採行的方式之一」。
朱松然女士是對岸知名的鉛蓄電池博士、教授,陸昌壽先生著作的書,在國內汽修教育養成培訓,也廣為人所採用,如果您推翻得了的話,那您學識就比博士、教授還淵博了。
樓主的電池就沒有電池平衡,你在跳針什麼?
什麼斷章取義,你不會看標點符號嗎?
麻煩中文理解力再加強,再行回覆,謝謝。

你硬要曲解臨時與經常之分,你高興就好,真的。
電池一旦並聯,不論狀態為何,就會自行進行電池平衡(互充現象),
這些消耗的都是使用壽命,樓主情況是每天一次充放循環,電池壽命只有幾個月,
就算並聯只額外消耗5%壽命,一年下來就差18天,有半個多月的壽命,這些都是金錢。
樓主的五顆電池組是25000元,假設壽命是4個月,年化計算得5%壽命是3750元。
chunpin1547兄要並聯充電狀態不同的電池,當然可行,請吧。

Good luck

chunpin1547 wrote:
1.您所提示的文獻,只能說明施行並聯充電時,有其應行注意事項,而且也只是列為廠家使用建議事項內,湯淺或GS於文中,也沒明言他家的電池,不能或禁止並聯充電,無法據此排除並聯充電,不得使用這種方式。
2.您所提示的文獻內容,不代表您所謂的:
「不論串並聯,都要優先考慮每顆電池容量與內阻是否一致,體質相同才能組合使用」
是正確的,這明顯是兩回事。
3.高應大「類神經網路於鉛酸電池殘電量偵測之應用」碩士論文,這篇文章,就您所說的這部份的敘述,作者文內已有言明:
「為了增加系統的容量,讓電池能更有效率的被使用,通常會以並聯方式連結,...」
所以明顯是針對常態、經常性的並聯使用連結,而非是臨時性、暫時性的充電並聯連結,本篇討論針對的是臨時性、暫時性的充電並聯連結(您並未引述該段文章的全文,有些斷章取義)。
充電時的並聯連結,是暫時性的,充滿後就拆線了,常態、經常性的並聯使用連結,是不拆線,一直保持並聯的經常性連結,兩者,如何相提並論?
4.高級汽車電學 上冊 陸昌壽先生編著
鉛蓄電池技術 (第二版) 朱松然女士編著
兩書中,皆將「並聯充電,明列為鉛蓄電池可採行的方式之一」。
朱松然女士是對岸知名的鉛蓄電池博士、教授,陸昌壽先生著作的書,在國內汽修教育養成培訓,也廣為人所採用,如果您推翻得了的話,那您學識就比博士、教授還淵博了。



MacotoPlus wrote:
樓主的電池就沒有電...(恕刪)

是你在跳針,還是我在跳針?
我不是說得很清楚了嗎?
如果你辦法,你有能力,你大可舉證推翻朱松然博士、陸昌壽先生於其著作中,並聯充電對鉛蓄電池是可採行方式之一的論述,如果你舉證不了、推翻不了,你又如何能斷言,並聯充電不可行呢?

你舉證不了、推翻不了,就說我在跳針嗎?

本來就是斷章取義嘛!
高應大「類神經網路於鉛酸電池殘電量偵測之應用」碩士論文,你有附上檔案來源,有沒有斷章取義,大家一看就知道了,作者整段的文章敘述內容,如下:
『為了增加系統的容量,讓電池能更有效率的被使用,通常會以並聯方式連結,當電池以並聯連接時,如果每串電池的電壓不相等,環流會產生在電池串之間,其原因是電池的內阻不同所導致,而環流會導致電池的加速老化,因此電池在並聯使用時要注意下列的因素:
1、電池必須是同一品牌及容量規格,和相同的製作過程。
2、電池必須防止放在不同的溫度環境中。
3、為了達到相同的充電電流,其連結的導體及接觸面的電阻都必須相同。
4、必須去注意電池因為衰老過程的變化而導致電池內阻增加所造成的內阻不一情形。』

倘若,你不是斷章取義的話,何以作者的「為了增加系統的容量,讓電池能更有效率的被使用,通常會以並聯方式連結,」這段敘述,要忽略,當作沒看到呢?

充電的暫時性並聯連結,與經常性的並聯使用連結,本就有所不同差異,你硬要把充電的暫時性並聯連結,曲解講成等同,經常性的並聯使用連結,也無助於改變事實,事實上有差異就是有差異,沒有差異就是沒有差異,事實並不會因為你、我個人的一句話,就會有任何的改變。

樓主電池的使用環境,本就是串聯成60v在使用及充電的,他只是在詢問嘗試看充電能否改成並聯方式的可能性,而你一則未實際接觸到樓主的電池,二則沒有實體接觸拆解檢查(驗),三又在沒有明確的事物佐證之下,就一口咬定樓主的電池,是沒有電池平衡老化問題所引起,或許是有此可能,但請問你又如何確認、如何舉證斷言,確實就是沒有電池平衡老化問題所引起的呢?

我想我打的中文字,你可能看不懂,還說我中文理解力再加強,我看應該是你中文理解力需要再加強吧?

我再說一次:
如果你辦法,你有能力,你大可舉證推翻朱松然博士、陸昌壽先生於其著作中,並聯充電對鉛蓄電池是可採行方式之一的論述。
舉證不了、推翻不了,就不用講了。

舉證不了、推翻不了,還有甚麼好講的呢?
片面說自己對,大家都會,只是要不要這樣做而已,不是嗎?
別人分享你不知道的知識,你看到就爆炸,你有事嗎?
你手上的書有告訴你可以並聯,只是沒討論其缺點。
從頭到尾都沒推翻你想像的認知。
科普並聯的缺點不可以嗎?

你提出經常性/暫時性之分,結果自己陷入邏輯誤區,你若要討論中文也可以。
假設五顆電池組每日都要拆下電池進行並聯充電,一年365次充電10小時,一年佔了41%時數,
所謂的"經常性/暫時性"一年總共佔了41%。
假設一般汽車電瓶每3個月拆下電池進行並聯充電,一年4次充電10小時,一年佔了0.4%時數,
所謂的"經常性/暫時性"一年總共佔了0.4%。

總次數分別為365次和4次,哪個是經常性,哪個是暫時性?
時數比分別為41%和0.4%,哪個是經常性,哪個是暫時性?

chunpin1547 wrote:
是你在跳針,還是我在跳針?
我不是說得很清楚了嗎?
如果你辦法,你有能力,你大可舉證推翻朱松然博士、陸昌壽先生於其著作中,並聯充電對鉛蓄電池是可採行方式之一的論述,如果你舉證不了、推翻不了,你又如何能斷言,並聯充電不可行呢?

你舉證不了、推翻不了,就說我在跳針嗎?

本來就是斷章取義嘛!
高應大「類神經網路於鉛酸電池殘電量偵測之應用」碩士論文,你有附上檔案來源,有沒有斷章取義,大家一看就知道了,作者整段的文章敘述內容,如下:
『為了增加系統的容量,讓電池能更有效率的被使用,通常會以並聯方式連結,當電池以並聯連接時,如果每串電池的電壓不相等,環流會產生在電池串之間,其原因是電池的內阻不同所導致,而環流會導致電池的加速老化,因此電池在並聯使用時要注意下列的因素:
1、電池必須是同一品牌及容量規格,和相同的製作過程。
2、電池必須防止放在不同的溫度環境中。
3、為了達到相同的充電電流,其連結的導體及接觸面的電阻都必須相同。
4、必須去注意電池因為衰老過程的變化而導致電池內阻增加所造成的內阻不一情形。』

倘若,你不是斷章取義的話,何以作者的「為了增加系統的容量,讓電池能更有效率的被使用,通常會以並聯方式連結,」這段敘述,要忽略,當作沒看到呢?

充電的暫時性並聯連結,與經常性的並聯使用連結,本就有所不同差異,你硬要把充電的暫時性並聯連結,曲解講成等同,經常性的並聯使用連結,也無助於改變事實,事實上有差異就是有差異,沒有差異就是沒有差異,事實並不會因為你、我個人的一句話,就會有任何的改變。

樓主電池的使用環境,本就是串聯成60v在使用及充電的,他只是在詢問嘗試看充電能否改成並聯方式的可能性,而你一則未實際接觸到樓主的電池,二則沒有實體接觸拆解檢查(驗),三又在沒有明確的事物佐證之下,就一口咬定樓主的電池是沒有電池平衡老化問題所引起,或許是有此可能,但請問你又如何確認、如何舉證斷言,確實就是沒有電池平衡老化問題所引起的呢?

我想我打的中文字,你可能看不懂,還說我中文理解力再加強,我看應該是你中文理解力需要再加強吧?

我再說一次:
如果你辦法,你有能力,你大可舉證推翻朱松然博士、陸昌壽先生於其著作中,並聯充電對鉛蓄電池是可採行方式之一的論述。
舉證不了、推翻不了,就不用講了。

舉證不了、推翻不了,還有甚麼好講的呢?
片面說自己對,大家都會,只是要不要這樣做而已,不是嗎?
MacotoPlus wrote:
別人分享你不知道的...(恕刪)

那就把句號改正回來吧!
那也不應該沒有,把作者的整段敘述,完整的表示出來吧?
作者,沒有「為了增加系統的容量,讓電池能更有效率的被使用,通常會以並聯方式連結。」這一段話嗎?
何以要忽略這段敘述呢?

恢復了句號後,就能推翻朱松然博士、陸昌壽先生於其著作中,並聯充電對鉛蓄電池是可採行方式之一的論述嗎?
作者這段文章敘述內容,顯然是針對經常性的並聯使用連結而言,而且他也沒有言明電池,不能或禁止並聯充電,能據此就排除並聯充電,不得使用這種方式嗎?


我爆炸,甚麼了?
你說我爆炸,我就爆炸了嗎?
那我說你爆炸了,你是不是就爆炸了呢?
扯爆炸不爆炸,作甚麼呢?

我打的中文字,你看得懂嗎?
舉證不了、推翻不了,朱松然博士、陸昌壽先生於其著作中,並聯充電對鉛蓄電池是可採行方式之一的論述,就不用講了。

你推翻得了嗎?

指稱並聯充電有缺點,就能推翻得了嗎?
並聯充電即使有缺點,也不代表就不可行吧?
從來就沒說不可行啊…
為何要推翻?
你有完沒完?

chunpin1547 wrote:
那就把句號改正回來吧!
那也不應該沒有,把作者的整段敘述,完整的表示出來吧?
作者,沒有「為了增加系統的容量,讓電池能更有效率的被使用,通常會以並聯方式連結。」這一段話嗎?
何以要忽略這段敘述呢?

恢復了句號後,就能推翻朱松然博士、陸昌壽先生於其著作中,並聯充電對鉛蓄電池是可採行方式之一的論述嗎?
作者這段文章敘述內容,顯然是針對經常性的並聯使用連結而言,而且他也沒有言明電池,不能或禁止並聯充電,能據此就排除並聯充電,不得使用這種方式嗎?


我爆炸了甚麼了?
你說我爆炸,我就爆炸了嗎?
那我說你爆炸了,你是不是就爆炸了呢?
扯爆炸不爆炸,作甚麼呢?

我打的中文字,你看得懂嗎?
舉證不了、推翻不了,朱松然博士、陸昌壽先生於其著作中,並聯充電對鉛蓄電池是可採行方式之一的論述,就不用講了。

你推翻得了嗎?

指稱並聯充電有缺點,就能推翻得了嗎?
並聯充電即使有缺點,也不代表就不可行吧?
MacotoPlus wrote:
從來就沒說不可行啊...(恕刪)

1.「不論串並聯,都要優先考慮每顆電池容量與內阻是否一致,體質相同才能組合使用」,這是你自己在第3樓所說過的話,一句不改,如果你覺得可行,又怎會說「不論串並聯,都要優先考慮每顆電池容量與內阻是否一致,體質相同才能組合使用」,這段話呢?
依照這段話的語意,不就是,不論串並聯,都要優先考慮每顆電池容量與內阻需要一致,體質需要相同才能組合使用,反之,如果每顆電池容量與內阻不是一致,體質不是相同,不就是不能組合使用,不可行嗎?
如果這段話,代表的,不是不可行,那是代表甚麼呢?
難道,你要跟我說不能組合使用,但是又可行嗎?
那豈非前後自相矛盾。

2.不用講有的、沒有的,不相關的事。
我還是那句話:
舉證不了、推翻不了,朱松然博士、陸昌壽先生於其著作中,並聯充電對鉛蓄電池是可採行方式之一的論述,就甚麼都不用講了。
推翻也是你自己在講,為何要推翻?
知識可以疊加,為何一定要推翻誰?
你覺得電池可以混用,你儘管混用就行。

chunpin1547 wrote:
1.「不論串並聯,都要優先考慮每顆電池容量與內阻是否一致,體質相同才能組合使用」,這是你自己在第3樓所說過的話,一句不改,如果你覺得可行,又怎會說「不論串並聯,都要優先考慮每顆電池容量與內阻是否一致,體質相同才能組合使用」,這段話呢?
依照這段話的語意,不就是,不論串並聯,都要優先考慮每顆電池容量與內阻需要一致,體質需要相同才能組合使用,反之,如果每顆電池容量與內阻不是一致,體質不是相同,不就是不能組合使用,不可行嗎?
如果這段話,代表的,不是不可行,那是代表甚麼呢?
難道,你要跟我說不能組合使用,但是又可行嗎?
那豈非前後自相矛盾。

2.不用講有的、沒有的,不相關的事。
我還是那句話:
舉證不了、推翻不了,朱松然博士、陸昌壽先生於其著作中,並聯充電對鉛蓄電池是可採行方式之一的論述,就甚麼都不用講了。
MacotoPlus wrote:
推翻也是你自己在講...(恕刪)

那現在是你有完沒完?
還是我有完沒完呢?

1.你既要否定並聯充電的可行性,又推翻不了朱松然博士、陸昌壽先生於其著作中,並聯充電對鉛蓄電池是可採行方式之一的論述,現在又說推翻是我自己講的,如果你推翻不了該論述,如何否定得了並聯充電的可行性呢?
你自己片面的否定,就否定得了並聯充電的可行性嗎?
2.你既要否定,你說你從來就沒講並聯充電不可行,但是對於自己在第3樓所講的話,「不論串並聯,都要優先考慮每顆電池容量與內阻是否一致,體質相同才能組合使用」,這兩者前後相互矛盾,自己卻又無法自圓其說,解釋不來,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只是寫出串並聯前提與並聯互相充電缺點,根本沒有否定並聯充電可行性。
字句裡毫無隱含或表達任何否定的意思,你可以多找幾個人檢查看看有沒有否定意思。
你質疑字句,已經跟你說沒有否定的意思。
你質疑知識,也舉例解釋給你看。
你要paper,都找來給你看。

chunpin1547兄出口就人身攻擊與公然侮辱,曲解文章原意;
僅提醒你麻煩中文理解力再加強,沒糾正你的口氣,已經很客氣了。
你可以虛心參與討論,有疑問就舉手發問,但請別用挑戰的方式。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5717012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5717018

另外,你認為書裡哪一段被推翻,麻煩你用筆圈起來,把該頁拍照上傳來看。

chunpin1547 wrote:
那現在是你有完沒完?
還是我有完沒完呢?

1.你既要否定並聯充電的可行性,又推翻不了朱松然博士、陸昌壽先生於其著作中,並聯充電對鉛蓄電池是可採行方式之一的論述,現在又說推翻是我自己講的,如果你推翻不了該論述,如何否定得了並聯充電的可行性呢?
你自己片面的否定,就否定得了並聯充電的可行性嗎?
2.你既要否定,你說你從來就沒講並聯充電不可行,但是對於自己在第3樓所講的話,「不論串並聯,都要優先考慮每顆電池容量與內阻是否一致,體質相同才能組合使用」,這兩者前後相互矛盾,自己卻又解釋不來,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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