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胖子 wrote:
檢舉基隆市違規停車困...(恕刪)


可以和台南 稱兄道弟了





台灣交通法規不適用此兩縣市



新北部份區域交警也也是
記得有一條叫停車未依規定緊靠右側之類的
全台都一樣啦!
只是地方政府交警擺爛的程度不同,新北市也是名列前茅!

hsun1979 wrote:
記得有一條叫停車未依規定緊靠右側之類的
...(恕刪)


尸位素餐的垃圾警察就告訴你說那樣子不算「停」了,何來停車或臨停未緊靠路邊??
飛天胖子 wrote:
檢舉基隆市違規停車困...(恕刪)

基隆是政府認證可以併排停車三分鐘以內的違規王國,歡迎全台灣的遊客來基隆共襄盛舉,一起迎接違規之海洋城市-基隆。
敬告基隆警察局,不要瀆職,睜眼說瞎話,放縱違規!

我已經慢慢放棄檢舉基隆了,但是使用更猛的手段,直接在單向雙線併排停車的對向車道也一起併排! 讓所有人都無法跨越雙黃線會車。

此招一出,自然有人會叫警察來,要掌握好控制在三分鐘以內避免被檢舉。
這樓好像在號召各路高手來基隆試試身手。
另外,又好像宣導合法併排三分鐘。

其實併排的危害最可怕,又突然開車門,真的是會害死人

基隆市真的爛,
本來期待變得更好,
但是交通反而變得更爛更差
光是要三分鐘影像這點就很難達成了
汐止也是違規停車天堂
Lavender Coffee wrote:
可以和台南 稱...(恕刪)
飛天胖子 wrote:
基隆市真的爛,
本來期待變得更好,
但是交通反而變得更爛更差...(恕刪)


警方不受理檢舉,這也算是行政處分的一種

所以其實你是可以去行政法院告警察局&監理站的,就跟你收到罰單不服去法院告監理站是一樣的意思.


基隆那種的警察,整天曲解法令,就是欠告;如果你住基隆,你有心要讓它變好,那你就拿這些檢舉的回函去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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