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車是peugeot 407 HDI 2.0 09年掛牌
上周末帶老婆小孩去宜蘭出遊
感覺時速維持在70公里時,會有些震動不順
但還是能正常開,高速也都很正常
昨天想進原廠檢查原因,技師插電腦檢測並無重大問題
只說排氣壓力有點高,建議做FAP的強制再生
大概就是放空檔插電腦讓轉速維持三四千轉,排放積碳(?)
同意之後他就開我的車到定點,開始進行FAP再生
正當我還在跟技師在旁邊談話時,引擎本來好好的
突然一陣大響,我的車像拉利賽車一樣
轉速直接飆高,引擎感覺快爆炸開始一陣冒煙
技師趕快熄火,但悲劇已發生
技師到今天拆完引擎後,說引擎要大修,活塞要換掉
並說是我的渦輪本來有問題,才會造成這次的事件
引擎跟渦輪的維修報價要17xxxx元
最多只能給我85折,我很無奈
撥打寶嘉聯合的官方客服電話,都只回應會有專人與我聯繫
但最終都只是請技師出面跟我溝通
我說我只能最後讓步,渦輪的6萬我自行吸收
畢竟我認為我只是昨天上班前繞過去檢察
就要我花六萬,不然車不能開走,我已經很嘔了
但技師跟該廠的老闆堅持頂多把工資扣掉,還是要11萬
所以目前沒有結論
我目前手上是有當時的行車紀錄器影片
內容大概就是我的車順順的從家裡開到保養廠
開始做FAP再生,引擎三千多轉的時候
引擎聲並無太大異常,持續約一分鐘
接下來就是引擎爆響以及冒煙的影片
想請各位車友給點意見,我是否有辦法爭取到我的權益?
先謝謝各位車友!
因為車子是你的,技師操作不慎導致引擎損壞(其中要看這樣操作是否為原廠SOP),雖然技師說渦輪本來就有問題,但車主並非專業人士無從判斷渦輪是否損壞,自然是聽從原廠技師建議,技師施做前未確實檢查車輛狀況(例如機油量、冷卻水量以及水溫等...)是否適合執行"強制再生" 當然是有過失的一方。
(但根據民法第188條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另外,空檔催油門的時候渦輪並不會增壓,頂多就是被廢氣推動會轉而已,不會導致轉速異常拉高引擎燒毀。
(看影片,轉速拉高前有個逼聲,應該跟這個逼聲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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