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711 wrote:
名下沒有汽車
購買中古車想賺 5萬的貨物稅
請問~~~ 以下條件是可以還是不可以
1. 2018年1月1日買中古車 1萬元 繳了牌照稅/燃料稅/強制險/過戶費並拿到車牌號碼
然後不管有沒有開,沒有申請停駛。
2019年1月2日這樣是有資格申請5萬的吧
2.2018年1月1日買中古車 1萬元 繳了牌照稅/燃料稅/強制險/過戶費
然後打算不開,繳完牌照稅/燃料稅/強制險/過戶費
第2天2018年1月2日去監理站辦理停駛繳回車牌號碼
並退稅牌照稅/燃料稅/強制險的2018年1月3日~2018年12月31日的錢
把這一台車在自己的名下放到2019年1月3日這樣請問是有資格申請5萬嗎(疑問句)
3.2018年1月1日買中古車 1萬元 繳了牌照稅/燃料稅/強制險/過戶費並拿到車牌號碼
然後不管有沒有開,沒有申請停駛。
也不小心渾渾噩噩順便有車開一下汽車的態度的開了2年到2020年1月2日
然後打算第三年之後不開了
去監理站辦理停駛等條件
這樣在自己的名下已經達到了持有1年以上
2020年1月3日這樣是有資格申請5萬的吧
1跟3可以,但一定要"報廢"舊車買新車
2不行.講白點就是要給政府賺牌照燃料稅
但是...你想買1萬元的車
差不多已經不太能動,準備要報廢的車,不然就是隨時會給你顧路的車
且車子半年一驗,如果沒辦法動就無法驗車
通常這種車況那麼差的車,車主自己報廢去買新車就好了,為何要只賣你1萬,對吧
現在連20年以上還能動能開的K8 Trecel Sentra 341...等
都還要4-5萬左右
1萬可以說不可能買到,除非車況差到不行...
如果加上一年的稅金,停車費(有車位者免),保險
c/p划算不划算,看個人...
蘋果茶.萊姆葉 wrote:
請教如果是丈母娘的...(恕刪)
丈母娘是你的二親等直系姻親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507000371-260114
舊車換新車減稅補助再放寬!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條文修正案,將原本限制須在同一戶籍、二親等內才可適用的規定,取消戶籍限制,讓不同戶籍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祖父母等都能享有減稅優惠,並可追溯至今年1月8日購買時適用。
《貨物稅條例》去年修正通過,今年初才剛上路實施,民眾只要將中古車報廢或出口,本人、配偶或同戶籍內的二等親在購新車時,即可享貨物稅減免優惠,汽車減5萬、機車可減4000元。
但提案立委盧秀燕表示,依現行規定,二親等若未在同一戶籍地,將無法適用上述舊車換新車減稅優惠;實務上常有父母與子女分居兩地的情形,現行規定顯然過於嚴格,恐將造成「一國兩制」問題。
為此,盧秀燕再度提出修法放寬適用範圍,法案三讀後,未來將可讓不同戶籍的二親等,也能享有舊車換新車減免貨物稅優惠,盼藉此達到稅法公平、合理的精神。
所以不用過戶,直接適用.
過戶後直接停駛,但是車子是不是還登記在你名下?是啊,所以登記滿一年就有補助了啊.
一、於本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之出廠6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
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
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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