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最近發生車禍~
目前還在等肇事初判圖~
簡述過程:
我開車要右轉進去停車場,距離目的地一百公尺左右開始打右轉方向燈,並減速至約20km/h
,正要轉的時候,看了一下車內後視鏡及右邊照後鏡,無來車我才開始要轉
突然~
一台機車就從我右車門撞下去,對方車子滑行到前面的人行道,撞到停在紅線的計程車
對方騎士腳掌三根腳趾骨折,附載人有挫傷,
目前也還在等事故初判圖~
不過計程車一直打來說我們要負責~
我們是覺得~因為報案三聯單上計程車也有列關係人,
希望等到三十天後初判圖出來,再來談後續理賠和解之類的
我們的車是指有保強制險,所以無論對錯,骨折的那位騎士和附載人都有可以賠,
現在想先請計程車先去修車的話, 因我查過資料, 我們只要恢復原狀即可,
零件還可以折舊,對方說他的車是去年七月底出廠的~
附圖~ 請桃園或新竹地區的修車行或汽車美容~~提供報價~
OK的話就牽去先修吧~港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