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2171 wrote:
小弟對這個問題已經疑...(恕刪)
BEYOND0216 wrote:
他們有業務傷害罪。...(恕刪)
他們的確有業務傷害罪
他們自己也知道
所以一旦他們撞到人
他們第一時間就是用無線電叫人
而後利用被撞的人不懂
用老練的語言誤導當事人
順便破壞一下現場
讓警察無法確定責任歸屬
車行有沒有教?
還是生存的壓力逼他們學會的?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本來就是台灣的優良傳統
錯的不是小黃駕駛這個行業
但執照亂發
造成小黃供過於求
交通尖峰時期路上的車十台至少有五台是小黃
其中又有三台是空車
這些亂象到底歸誰管?
還是老話一句
為什麼同樣是小黃司機
有的人穿司裝打領帶穿皮鞋
車子亮晶晶
吃飯也不用在車上吃
甚至還可以回家吃完睡個午覺
不用靠車行
發名片光接case就能每天3k~5k
有的人卻是穿背心短褲加拖鞋
不然就是穿著不知道多久沒洗的外套
車子撞到也不修
外觀讓人看了就不想搭
在車上吃飯搞得車子裡亂七八糟
靠車行分地盤(停靠站)
每次選舉還要跟車行去造勢
搞得這麼慘
每天賺的可能連油錢都不夠
然後要求東要求西的
說政府不照顧他
上面兩種小黃司機
有在看這篇的運將們
你們想當哪一種??
台灣不是沒有機會
而是機會通常是給會想會行動的人抓住了
只在車上做白日夢醉生夢死的人
機會就從你的指尖上溜走了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