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arial wrote:
不過說"不管後面的車多快就是要讓"似乎對於超速太過寬容
pgt206 wrote:
明明看他前面的車已經超速不少了還是閃大燈. 以台灣的法規來看這兩台車都違法超速. 只是後面那一台覺得被擋路.
其實兩位都誤解了慢車讓快車的真正意義
因為後車超速與否,如何認定,那是屬於執法機關使用科學儀器測量為準
我們不能以自己的認定去認定後車是否超速
如果大家都要以自己認定來做是否禮讓的標準
那慢車讓快車的這個話題就可以直接結束了
因為大家都不可能會禮讓....
我的車速錶很準呀..我的GPS很準呀.....我幹什麼要讓
你車子在同一套輪胎內,剛開始跑和跑過2萬公里比較,同樣的錶速100就不可能有相同的實際車速
衛星訊號也會因為收訊狀況而影響準確度,自己的認定來當標準是很片面的做法,還是不要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