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訊】交通部強烈譴責飆速,將加速推動區間平均速率執法!

"但它們很注重車與車的距離,如果沒保持適當車距,那麼你會收到一筆不小的罰單,金額可能會高達 450 美元(約 1 萬 3300 元台幣)"

而你說的德國,絕對不是因為提高速度而產生,而是已經有足夠良好的距離可以反映突發狀況,理應去理解德國發生事故時的狀況分析才對,例如,該數量案件中有多少是在"同"車道內導致死亡事件,還是有多少案件是"對向"車道導致死亡事件?

參考網址


另外,德國是如何去抓未保持安全距離、任意變換車道等等?這點我蠻好奇的



但坦白說...

在台灣法律叫做情理法,過多的執法單位介入叫做擾民,所以目前政府目標首重勸導,其次是開罰。

本人是很支持嚴格取締並且大幅提高罰款,無論是未依照限速行駛(超速、龜速)、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等等...

最好是依照個人收入、資產按比例罰XDDDD

但可預見的是,大量的批評執法單位缺錢、搶錢。

只要沒發生任何嚴重事故之前,人民都會認為這叫做擾民、搶錢。

只要發生意外才會認同,但這認同感大概半年就會消失殆盡...

剛無聊看柯南時,有個場景是某女角對一個男角說,而意思大概是

"雖然你覺得好像沒人發現,但是不光我看到了你自己也知道...只要縱容自己違反一次規則就會養成習慣的對吧?壞習慣到時候會想改也改不了對吧?難道你連這種事都不明白嗎?"

但反觀現實,台灣縱容自己到已經習慣,認為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彷彿自己是不得不選擇這個方式,況且這錯當下又不會影響到他人。


最後問個問題,在目前台灣環境下,政府能做甚麼可以讓台灣跟德國一樣高速公路無限速?



olddukechu wrote:
我不是說車禍是龜車...(恕刪)
jiahsien wrote:
'但它們很注重車與...(恕刪)


首先,給您這優質的文章一個讚!

拜讀了您提供的網址 : 我想台灣大部分的駕駛都會主動禮讓警車、救護車等緊急車種,也會禮讓行人。少數特例就重罰(假設重罰款一百萬、吊銷車輛與取消駕照,再關一個月,還有幾人敢?)處理即可,特例也不需花時間討論。

要先提高速限還是先讓駕駛加大安全距離這問題,就像蛋生雞還是雞生蛋一樣,我覺得駕駛提高車速後,正常人就會加大安全距離,特例一樣不花時間討論。一樣重罰就是解法。

台灣一直以來就是法理情,結果是 : 社會秩序混亂,就像某殺人犯的狂言 : 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也不會死刑,而法官也如他所願。
法理情的後果就是如此,還要繼續嗎?

回到主題 : 交通部的職責應是讓交通順暢、減少車禍,滿足人民行的需求,
推動區間平均速率法有此效果嗎 ? 取締超車道龜車絕對有 , 為何不做 ?

您的問題 : 在目前台灣環境下,政府能做甚麼可以讓台灣跟德國一樣高速公路無限速?
→回答您 : 德國可以,台灣為何不行 ? 就算不是無限速,至少可以提高速限,同時也加重違規處罰。德國的做法在之前我貼的網址裡也有介紹,政府官員也常常出國考察,也可以去參考德國的實行細節。

一直以來,台灣政府的政策方向只是全部禁止,道路只能維持現狀,甚至倒退,他國在進步,也有實績了,為何不做 ?
汽車科技越來越進步,政府觀念卻越來越倒退 !
車速快的走內線,車速中等的走中外線.交通才會越來越順暢
也有研究報告證明高速不是車禍的最大因素.

最後 , 大禹治水的成功之道是疏通而不是封止 !
感謝讚賞~

原則上,以個人遇到經驗來看(個人是騎車,會在台北、新北到處跑),平均2天就看到一台救護車來頻率來看。

台灣人有點微妙,確實是就"結果"來說大部分都會禮讓警車、救護車,但你會發現到過程中,多數還是"等待"別人改變。甚至不乏有人還在划手機、汽車內動滋動滋的,直到後面喇叭狂按才慢慢地挪、移開位置。整體來說,中指蕭只能說是特例中的特例,但實務經驗上不是這麼訊速或者有效率,仍然不少還是需要有人一再提醒,而非聽到聲音時後開始觀望查看救護車在哪。
另外,讓道問題比較少,紅綠燈問題比較嚴重,仍然多數時候是救護車"等"綠燈車輛行駛完,"才"慢慢緩緩、小心翼翼的闖紅燈。
更多時候是汽、機車一輛接著一輛直行過去,那怕救護車已經到紅綠燈路口。
也有看過,前面幾輛車為了救護車停下,而後方則不知道沒注意還是怎樣,直接撞開前方已停下來的車輛..........(直接滑行了十幾公尺...=_=a)


另外提高車速,正常人就會加大安全距離,這是正常情況,再舉例一下個人經驗好了。

通常市區橋上限速不外乎40-50之間,但仍不少看到,只要車輛不多情況下,大多數情況的車輛遠比我定速50還要快上許多,更別說安全距離了,一輛接著一輛,當然也看過當最前面緊急煞車時後...........車禍當然就是連環撞了~(茶
這種連環車禍,還不少見呢~不管上班下班,又或者凌晨也好,總是會看到這種撞一堆的。

台灣法理情,在於法條制度不完善,目前對於你所說的殺人犯而言,即使現行犯,仍保有辯護權,某個角度來看,確實,也很有可能像名偵探柯南、金田一一樣,有人算計去讓某個人變成犯人之類...XD 所以,現行犯擁有辯護權是很合理...更別說台灣早期非常"黑暗",冤獄的人可不少...
但這確實也帶來許多問題,即使現行犯,仍可能利用其他"漏洞"方式來規避死刑等等,我只能說,法條真的很不完善,這點是無庸置疑的"事實",再加上律師非常有"職業道德"(笑),提供不少的漏洞方式來規避...呵呵,才會有種法律越來越爛的感受。
這點無論律師、立法院都該負起責任。
然而,這是針對大型案件,對於小型案件來說,是情理法沒錯,不管闖紅燈、紅燈右轉、違規停車、超速、任意變換車道等等,"只要"不上法院下,都很可能被"河蟹"掉(被誰河蟹?看誰需要人民手中那張票囉)

回到主題

推動區間平均速率,無論是高速公路也好,市區也好,其實很肯定,甚至最好每盞路燈都有這功能XDDD
理論上,以技術上,應該可以透過這方式來抓所謂的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或者龜速,因為路燈之間非常密集。
但~要花很多錢XD 至於高速公路用現有的ETC也是可以做到,只是很難去抓變換車道、保持安全距離這兩主因 (個人認為這兩個是車禍主因)
對於車禍能否抑止,坦白說可能性很低很低,非常低...畢竟多數車禍並不是因為車速慢、車速快造成,而是任意變換車道、或者未保持安全距離、車輛未保養等因素造成駕駛人無法即時反應。如果能夠反應過來,那哪來的車禍可言?_?
我一直都能夠認同,車速不是肇事主因,但它卻是加重事故發生的嚴重性。

最後,大禹治水比喻非常非常不恰當....Orz

水是有辦法可以計算其規律、法則。

但人.....沒辦法呀~你完全無法理解三寶下一步如何做,可不是嗎?(笑)

所以政府理應並且優先處理掉三寶,而非先提高車速,三寶一日不除,車禍永不間斷阿......

(PS,個人定義三寶不是屁孩、女人、老人,而是只要不遵守規範都是寶..XD)


回過頭來,即使把駕照考試難度拉高,坦白說,或許會踢掉一些天真的三寶,但永遠踢不掉自私自利的三寶。

我個人還是認為,德國低車禍率還是在於人民對於法的遵守度,又或者對於維護他人安全的責任感。(他人利益重於自身利益)

但在台灣...罰則提高、取締次數提高,人民多數都是認為政府搶錢,既然在這種情況下由人民選出來的政府官員,會感推動這些修改嗎?更別說有人支持依照收入提高罰款,來喝止有錢人,但問題來拉~

一邊是選票(普通老百姓),一邊是資金來源(有錢人),如果你是這些立法委員、民意代表,你會怎麼做?_?

扯遠了XD 哈哈

總歸一句,人民駕駛素質到哪,車速就能到哪

olddukechu wrote:
首先,給您這優質的...(恕刪)
jiahsien wrote:
感謝讚賞~原則上,...(恕刪)

我看到的禮讓緊急車的狀況是很好的,並無您所寫的狀況.
安全距離的部分,我看到的較多是太長的問題(內線龜車),太短則很少很少見(極少數黏別人屁股),走一趟高速公路,龜車的例子到處都是,黏屁股的可能沒有一次。
法律制度有點離題太遠了,暫且不談
以上三點都是個人感覺問題,並無科學量化數據,很難客觀討論

回到主題,
推動區間平均速率執法後,真的可以減少超速與車禍嗎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真的要飆車的絕對有方法讓你抓不到,我也可以私下告訴你。
更簡單的,這段路有抓超速裝置,就去沒有裝置的地方就好,政府有多少財力與人力可以對抗?
改變與管理才是長久之計
以F1賽事為例,時速動輒兩三百公里,危險嗎 ? 當然危險,所以對於人、車、道與規則的要求就超級高,F1也有出過慘烈的事故,但以比例來說是不高的。
再舉飛機為例,飛機事故的危害非常高,所以對於飛航的所有管理非常嚴格,飛機的事故比例就可以很低。

民族性對於此事發展當然有影響,但是教育與管理可以改善。以前車輛不會禮讓行人,車輛都超過停止線,現在不是改善很多了嗎?

提高速限不會有多恐怖的事情發生 : 從德國與國一泰安以南到高雄之速限從100提高到110都可以證明

改變與管理才是長久之計 !!!
F1賽車動輒兩三百為何事故率低,運動賽事會以不管他人性命前提下去運動?
至於飛機更不用說了,SOP標準是基本款,定期檢驗是很正常到不行,駕駛飛機多數是擁有高道德水準,不會隨意拖人下水。(一定有老鼠屎,不否認),更別說飛機要飛哪開哪都必須由地面上航管中心管控,航線都有限制規劃,同一條航線上絕對不會有多輛飛機同時飛行

你舉例這些只是凸顯出"遵守規範"的重要性,跟高速扯不上邊。

飛機之所以安全就是建立在極高標準下去檢驗各項事務,但...你覺得在台灣的汽車中能做到這件事情嗎?

好,不扯家用,光是小黃總該有職業道德吧?無論是對於乘客上下車安全,也要顧慮其他用車人安全。

看看多少小黃隨意緊急煞車、靠路邊?

再再顯示,台灣駕駛水準普遍其實不高。

我的問題在於,理應優先解決三寶問題,降低事故發生率,再來討論提高車速。

回到主題

區間平均速率要看到底如何執行

誠如我所說的,如果只是架設在ETC身上,或者市區的紅綠燈之上,其實只能遏止"車速"問題,因為測量間格距離太長

但我也提到,車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原因是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等等其他因素

但如果以路燈為基礎下結果就會大大不同,密集的偵測就能做到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但XD

坦白說,能做到,政府也不願意做,花錢是一回事,一堆人幹譙加上政府官員自己也會反對

如果真長久之計,我只能說

加強取締,並提高罰責吧!無論超速、龜速,變換車道等等

宣導?如果宣導真的很有用的話....就不會有這麼多問題了+_+a



olddukechu wrote:
我看到的禮讓緊急車...(恕刪)

jiahsien wrote:
F1賽車動輒兩三百...(恕刪)

F1跟飛機的例子只是在強調管理的重要,因為我說提高速限的同時必須搭配有效的管理.
我也說了提高速限的同時,我贊成重罰違規啊!

就算現在不談提高速限,請交通部先處理龜車的問題,不是可以即刻舒緩塞車問題嗎?
我再強調一次 : 推動區間平均速率執法對交通順暢沒有幫助,對車禍減少幫助很微小 !
規定進口超跑一律加裝車速紀錄器,問題簡單解決。

瓊斯 wrote:
由於前幾天台北市自...(恕刪)
禮拜一了~

以現在政府的狀態,民粹當道下,以上建議均不可行。哈哈哈哈哈哈哈

坦白說推區間平均速率也只是剛好因應高速肇事問題,以及ETC有這配合機制。

不然...想得美。


至於抓龜速,應該還有得吵了~

olddukechu wrote:
F1跟飛機的例子只...(恕刪)

jiahsien wrote:
禮拜一了~以現在政...(恕刪)


政策只是看是否要稍微認真做事而已,
現在交通部長換人了,
看看是否會改變思維.

推動區間平均速率執法絕對會造成行駛速度降低,
道路更塞車,
不然可以開個賭盤看看,
我猜實際速度會比速限低10(例如速限100,實際速度90),
歡迎大家下注!
可是我都是被載的...而且在車上睡覺的那位XD

我倒覺得,應該推不起來...
萬里隧道採用區間平均速率執法

不過我蠻認同一件事情...

交大指出,現行測速照相設備也是運用平均速率的概念,利用雷達波偵測車輛在特定範圍內移動距離與時間差來計算車速,只是偵測距離非常短,如同瞬間速率;此種執法設備所能控制速率範圍相當有限,且部分駕駛人發現固定桿時會驟然減速,容易引起事故。

這點倒是真的...



olddukechu wrote:
政策只是看是否要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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