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你說的德國,絕對不是因為提高速度而產生,而是已經有足夠良好的距離可以反映突發狀況,理應去理解德國發生事故時的狀況分析才對,例如,該數量案件中有多少是在"同"車道內導致死亡事件,還是有多少案件是"對向"車道導致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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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德國是如何去抓未保持安全距離、任意變換車道等等?這點我蠻好奇的
但坦白說...
在台灣法律叫做情理法,過多的執法單位介入叫做擾民,所以目前政府目標首重勸導,其次是開罰。
本人是很支持嚴格取締並且大幅提高罰款,無論是未依照限速行駛(超速、龜速)、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等等...
最好是依照個人收入、資產按比例罰XDDDD
但可預見的是,大量的批評執法單位缺錢、搶錢。
只要沒發生任何嚴重事故之前,人民都會認為這叫做擾民、搶錢。
只要發生意外才會認同,但這認同感大概半年就會消失殆盡...
剛無聊看柯南時,有個場景是某女角對一個男角說,而意思大概是
"雖然你覺得好像沒人發現,但是不光我看到了你自己也知道...只要縱容自己違反一次規則就會養成習慣的對吧?壞習慣到時候會想改也改不了對吧?難道你連這種事都不明白嗎?"
但反觀現實,台灣縱容自己到已經習慣,認為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彷彿自己是不得不選擇這個方式,況且這錯當下又不會影響到他人。
最後問個問題,在目前台灣環境下,政府能做甚麼可以讓台灣跟德國一樣高速公路無限速?
olddukechu wrote:
我不是說車禍是龜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