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汽車隔熱紙亂象討論(行車安全觀念為先,利人利己)


Akhenaten wrote:
感謝提供這個有用的資...(恕刪)

對!
我想我沒有細看
看到的規定是99年以前
99年以後應該是前檔應該是70%以上
感謝更正
waterliu0309 wrote:
個人感覺.........(恕刪)


感覺樓主 以偏概全
因為 我本身的車 革熱紙 也算貼的很深

但是 我自己開車 也因為知道 這問題
所以我再開車 都很小心
尤其 在黑暗的地方 更是注意
左右轉 也會 "轉頭" 注意側身是否有人車

所以 用什麼隔熱紙 是個人喜愛
但是開車 是否 有專心注意 這才是車禍的重點
一堆 沒貼隔熱紙 還不是常撞到人

舉例來說
我只要進去 地下停車場 我就是會開大燈 慢慢開
而且 注意周圍的人事物

但是 就我觀察 很多人 都是不開大燈
一進去 就直接殺進去 也不管裡面是否 有過路的人或車

但是 他們大部分的隔熱紙 不是沒貼 就是符合版大的要求
我也看過 有幾輛車 就是這樣 直接撞到 車或人

那試問 我的隔熱紙 就比他們黑
甚至是版大最討厭的黑到底
我就不會發生 這種危險的情況??

所以 我覺得和隔熱紙本身沒關係
是駕駛本身的問題
感謝樓主提醒~確實是好文~

由於每個人對夜間可見程度認知不同~所以才會有車主使用透光率較低的隔熱紙~來使用在前檔~

以我與我弟弟的例子來做比較~我弟弟的前檔貼了雙層隔熱紙~從外面幾乎看不見裡面~從裡面看出去~以我的程度已經算暗了~我無法接受前檔有貼透光率較低之隔熱紙~因為~對我而言~前檔的景物必須非常清晰的呈現在眼前~遇到狀況時~我才能夠有足夠的時間做出反應~

但是目前比較常待在南部~氣溫實在酷熱~逼不得已~也是去貼了透光率高~但是有隔熱效果的隔熱紙~目的是"隔熱"~而不是為了"隱私"~說實在話~就算在車內當大雄蒐集鼻屎~也是你個人的事~


以眼前而言,會貼透光率較低的紙~我相信車主應該都有其目的~在短期時間無法改變的情況下~建議先求自保~以小弟來說~是以全日開大燈的方式~來提醒自以為眼力很好的車主~避免發生不可預期之意外~

不過要給樓主一個誠心的建議~標題部分~小弟認為"降低個人品味,上路害人害己"這幾個字~是否可以換個較為緩和的字眼來與大家溝通~

僅提供個人淺見給各位參考~衷心期盼大家能小心開車~讓愛你的人與你愛的人~都能平安快樂過新年~
see52001 wrote:
因為 我本身的車 革熱紙 也算貼的很深

但是 我自己開車 也因為知道 這問題
所以我再開車 都很小心
尤其 在黑暗的地方 更是注意
左右轉 也會 "轉頭" 注意側身是否有人車


開車習慣良好跟你隔熱紙的選擇是兩回事,難道今天換貼透光率高的隔熱紙,開車習慣就可以跟著改變?

tt356137 wrote:
以小弟來說~是以全日開大燈的方式~來提醒自以為眼力很好的車主~避免發生不可預期之意外~


上述的治標對於陸上行人,單/機車騎士,在照明不足的道路上才是不定時炸彈。


tt356137 wrote:
不過要給樓主一個誠心的建議~標題部分~小弟認為"降低個人品味,上路害人害己"這幾個字~是否可以換個較為緩和的字眼來與大家溝通~


OK~

其實這種早知道的事情或常識還要溝通也真是悲哀了
推.

後座未繫安全帶,不會傷及第三人生命,結果立法執行(因為有大官),這當然對乘車安全是好的.
連倒車雷逹想要立法.(可以額外增加消費)
但是對可能會造成視線不良影響第三人生命的隔熱紙卻不積極立法訂標準執行,是怕擋人財路,減少溑費支出?

Cloudy Shiau wrote:
...99年以後應該是前檔應該是70%以上...(恕刪)


對於可見光透光度下限由75%放寬至70%, 是經學理計算及研究過的, 請參拙述 floor 52


至於要立法執行, 短期恐不易,

希望大家還是以安全至上,

5epa wrote:
對於可見光透光度下限由75%放寬至70%, 是經學理計算及研究過的, 請參拙述(恕刪)


5epa兄的文章之前就拜讀過
小弟自認開車習慣良好
但也因開車範圍大多是台北地區
北部的車輛密度實在很高
為了顧及安全
只能嚴守不貼的習慣
雖然...常會被酸 說是自以為是開啥高級車
雖然...也不知這些人酸的理由為何?
但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就算車上偶爾挖挖鼻孔無法遮羞

小弟有一事想請教
如果發生事故
對於違反規定的車輛
是否有肇事責任?

在地下室可以慢慢開
卻無法改變在夜黑風高的戶外視線變差的事實
美國某些州的前擋是不能貼隔熱紙的...連95%的都不行只有頂端6 inch可以貼不反光的~窗戶更是有規範說只能貼35%的隔熱紙...因為警察怕死...加上會有行車安全上的顧慮..

Bad Lee wrote:
美國某些州的前擋是不...(恕刪)


美國警察怕死.
台灣警察不怕死,所以不需要極積立法取締.還是因為怕死,越黑越不敢取締,可以這樣解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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