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北惹無框星期一才能開通遠傳乍看還有訊號實際上 無合約的期間收訊品質爛到爆炸以後不知道NCC要不要立法規範無合約期間 至少要給 1M 吃到飽或者這段期間的 收費標準 要有個規範阿...解約金付了無合約期間的空窗期反而是看清原本電信業者真面目的最佳時機嗎?現在無合約 要留住客人 反而要給他最好的訊號品質吧?你用這種接近於斷網的手段要讓我再跳回去遠傳? 下輩子我再考慮好了
hu10us22 wrote:無合約期間的空窗期反而是看清原本電信業者真面目的最佳時機嗎?現在無合約 要留住客人 反而要給他最好的訊號品質吧?...(恕刪) 難道你主動和人分手後,還要怪對方之後對你態度差嗎?難道給你「最好的訊號品質」,你就要再跳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