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此次2020台星雙11的旋轉門條款(公平申辦原則)到底有沒有包含(舊雙11老客戶續約)的用戶?,我到現在還是不確定到底正確的資訊為何?論壇內的大大有兩種說法,一邊是說僅針對"新申辦/㩦碼"用戶,"舊雙11老客戶續約"用戶不受此限,但另一邊的說法是不管是"新申辦/㩦碼"用戶,還是"舊雙11老客戶續約"用戶都受此限制,雖然雙11的活動過了,但這疑點影響了很多人的申辦權益,有的人因為此旋轉門條款而不敢新辦或續約,有的續約了又後悔趕緊連絡客服想取消訂單生效,我昨天還建議了兩位舊雙11/188的同事(本身都還有額外附掛台星非雙11的門號1門)不要去續約,也包含建議了本論壇其他網友想續約的舊雙11老客戶,如果此次台星的旋轉門條款(公平申辦原則)僅針對"新申辦/㩦碼"用戶,而"舊雙11老客戶續約"不受此限,那我真的害了這些人喪失了此次符合續約加辦1門94的難得機會,請問有沒有人知道台星官方版的正確資訊為何呢?
Forest Green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此次2020台星雙11的旋轉門條款(公平申辦原則)到底有沒有包含(舊雙11老客戶續約)的用戶?,我到現在還是不確定到底正確的資訊為何?論壇內的大大有兩種說法,一邊是說僅針對"新申辦/㩦碼"用戶,"舊雙11老客戶續約"用戶不受此限,但另一邊的說法是不管是"新申辦/㩦碼"用戶,還是"舊雙11老客戶續約"用戶都受此限制,雖然雙11的活動過了,但這疑點影響了很多人的申辦權益,有的人因為此旋轉門條款而不敢新辦或續約,有的續約了又後悔趕緊連絡客服想取消訂單生效,我昨天還建議了兩位舊雙11/188的同事(本身都還有額外附掛台星非雙11的門號1門)不要去續約,也包含建議了本論壇其他網友想續約的舊雙11老客戶,如果此次台星的旋轉門條款(公平申辦原則)僅針對"新申辦/㩦碼"用戶,而"舊雙11老客戶續約"不受此限,那我真的害了這些人喪失了此次符合續約加辦1門94的難得機會,請問有沒有人知道台星官方版的正確資訊為何呢?
老客戶續約沒有公平申辦原則的適用,就算有其實也沒差,反正續約都一定至少30個月起跳,而加辦的94也是30個月,續約加購又限制名下原只能有一門之限制,似乎對台星完全不會有影響,加辦的94有沒有公平申辦原則並不重要。
補充說明詳細點:
「續約加購限制名下原只能有一門之限制」目的就是要避免申辦94之後把另一門退租,覺得這句話本身就是個公平申辦原則,看來台星考慮得很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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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老客戶續約貼心提醒
https://event.tstartel.com/CWS/Y20Double11_oldfriends.html
11.「新申裝/攜碼加購只要半價」申辦資格係指截至2020/10/31前,可申辦證號於台灣之星門下只有一門月租型合約有效門號,此門號須為2016~2019年申辦或續約雙11限定專案(月租費為$88/$188)且無專案異動,並成功續約2020年雙11 4G $188/5G $299專案的用戶,可獲得限此證號的2020年雙11 4G $94/5G $149專案之新申裝/攜碼資格,詳細申辦資格依台灣之星系統判斷為準,台灣之星將於續約開通7日後再發送專屬申辦通知予用戶。
188綁94就算了,畢竟是一起的優惠專案,其他門號也限制根本不合理。已經違反消保法了。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該條款無效。其判斷標準爰分別說明如下:
(一)誠信原則的判斷標準:
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應斟酌契約的性質、締約目的、全部條款內容、交易習慣及其他情事來判斷。〈細則第十三條〉因此,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誠信原則,應綜合該條款所定之各項因素,尤其應衡量雙方當事人的利益而為整體的判斷。
(二)顯失公平的判斷標準: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即推定其顯失公平:
1、條款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2、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的任意規定的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3、契約的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的限制,致契約的目的難以達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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