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酒斗十千 wrote:
網路卡是網路卡(不管(恕刪)
外部網卡(設備) 網路連結 也會偵測阿.....
不會偵測 合約這條寫好玩的嗎....
唉 我累了
麻煩你等疫情過後 自己去美國實測
美國的方案 只要不是購機優惠的方案, 那外國人用護照也可辦
美酒斗十千 wrote:
網路卡是網路卡(不管是不是USB類型)
分享器是分享器(不管是不是USB類型)
雖然有些網路卡採用分享器(NAT)的方式來設計
但也還是有些網路卡沒採用分享器(NAT)的方式來設計
不是所有用USB插在電腦上的網卡就叫做分享器
而且就網路技術上而言
沒採NAT方式,只能插網卡的單一電腦使用
的確就不是網路分享
不知道你為何一定要說成這也是網路分享?
125475368 wrote:
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等)、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熱點分享(包含超量、長時間連結…等)、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或其他涉及任何違法、不當行為;或利用各項優惠從事不符優惠目的之使用行為時,中華電信公司有權暫停或限制通信、調降客戶使用行動網路服務優先順序(包含語音及/或上網等),必要時有權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設備間網路連結" 有說只限網路分享?
只要用外部網卡 就是外部設備了, 你覺得用這是不是"設備間網路連結"?
美酒斗十千 wrote:
依文章內容判斷我認為(恕刪)
美酒斗十千 wrote:
所以你找到中華電信禁止使用USB網路卡的例子?
USB純網路卡插在電腦上時,就視為是該電腦的一部分了
該電腦的作業系統可以直接指揮這張網路卡的運作
是透過驅動程式指揮網路卡,不是透過網路指揮網路卡
所以並不是獨立的外部設備,更不符合"設備間網路連結"
你該不會認為USB隨身碟插在電腦上也算是"設備間網路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