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wap2010 wrote:別再讓無良商人騙錢4...(恕刪) 先去對行動通訊了解一下你會發現這種無線這種東西是不可能保證的更別提5G的覆蓋率問題而且4G的滿速你要怎麼定義他的理論值可是可以到達Gbps
aa11zzxx wrote:應該要禁止2CA或3CA手機販售,媽的別人頻寬就在不夠你還一台手機佔兩三條線用...(恕刪) 這樣也過於本末倒置了CA本身立意是改善每個人的網速體驗不是強佔他人頻寬頻寬問題主要是把行動網路當固網使用的人偏偏這樣的人在台灣特別多所以我贊成禁止無限制流量上網16G/月 就很夠一般人使用了不過要立法可能有困難,畢竟這樣真的太過限制自由市場真的限制也有妨礙民間通訊網路自由的疑慮其實為何不想想台灣的問題為什麼不會發生在鄰近國家?韓國、日本與大陸是否網路基礎建設比我們發達?台灣這麼小是不是更容易擴建更多基地台頻寬與覆蓋率?問題應該從這方面著手比較實在一點立法限制真的是最最最不好的一步這跟學校怕學生犯錯訂定一堆剝奪人權的規定或是你公司怕你不認真訂定一堆處罰條款一樣5G比4G慢?不會的~這不可能但是5G剛開始覆蓋率一定比4G差~這是一定的這些都是電信公司為了搶客一定會解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