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寺 風 wrote:L大寬心,網路世界不...(恕刪) 哈哈,是因為講實話反而被01的網管回收,有點不爽而已,不過回頭想想,就算打這些人的臉,換個ID他們還是繼續亂。反正有空就上來回個幾句就好,有些故意來亂的其實都有講話跳針,避重就輕的特性,認真就輸了。
youseobbi wrote:網路流量大就該辦固...(恕刪) 所以業者說的吃到飽是寫好玩的?還是消費者沒骨氣,自我限縮?『網路流量大就該辦固網』,遊戲規則不是你說了算。持續堅持用LM111+huawei e5786分享網路給其他設備上網,走到哪,分享到哪,移動固網。
鳳凰寺 風 wrote:所以業者說的吃到飽...(恕刪) 你合約也是簽假的吧?因為你只有看到吃到飽不限速,那你有沒有看到合約的但書除外條款啊?每家業者也都有限速的案例,只是比例和幅度情況不同而已。之前就有網友測試了,你的LM111連續兩個月超過200GB,一樣也是會限速的。
ducklin.yaya wrote:你合約也是簽假的吧...(恕刪) 合約並沒有寫連續兩個月200GB就限速,都是網友測出來的。另外,我的4G分享器每月流量約120GB上下,最高不超過150GB。用台星,每月還要打給客服解除限速。再次強調,吃到飽不是網友的自我限縮解釋說了算,業者合約不明訂,背後搞限速小動作令人不恥。要不要辦固網是自由選擇,沒有流量大要去辦固網的說法。註.你說的但書條款非常的含糊,籠統的用語,解釋權在業者,對使用者而言很吃虧。希望你買房時,也能接受業者這樣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