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S wrote:
按版大說法 如果key資料就符合「蒐集」
那大家只要到任意購物網站、網路門市填寫資料
然後截圖、關視窗(不按下確認讓訂單成立)
或者按下確認同時拔網路線
就可以求償500-2萬元?
使用者沒按下"送出"那就是使用者的問題了
如果使用者沒送出資料,卻謊稱有送出資料的話
這可是牽涉作假、要負法律責任的
但雙11的時候,絕對不是你說的這種狀況
雙11時該業者有讓使用者填寫雙證件和信用卡資料
使用者有按下"送出",然後該業者的網站回應系統忙碌
而且一般購物網站
如果你宣稱你填了資料要買東西、但系統忙碌訂單因此沒成立
不管你宣稱的是真是假,一般購物網可是會讓你重新下訂單
所以你想用這招來拐說一般購物網違反個資法恐怕也不是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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