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現在又有甚麼300條款

到時候會不會又冒出一堆有的沒的

有勇者敢試試嗎

另外合約寫12個月

12月之後? 原價?
文章關鍵字
你一年用這門號打電話到你們那邊瓦斯行叫瓦斯一次,就可以免300元了
家裡瓦斯總會用完吧...

另外0月租一年後還是有效,還是0月租

goet0 wrote:
聽說現在又有甚麼300...(恕刪)

主要是這條
12.本專案自門號開通日起,若連續12個月無任何語音發話、簡訊發送(含網內、網外、市話及國際漫遊等)或行動上網數據使用量,立同意書人同意於次期帳單給付將於次月隨帳單收取次年的電信門號使用費300元;其後如有前述情形,亦同。


現在使用 google 台灣之星「月租終身0元」!限1個月申辦 網一搶辦崩潰:根本沒有0元
現在使用 google [閒聊] 台灣之星 用多少付多少 300元使用費

我很好奇我的訂單 時間 2019-01-02 23:20:04

不管 新(1月4號後) 或 舊 的都有這條 15.台灣之星保留本專案修改或終止之權利,詳細內容及範圍以台灣之星網站公告為準。

訂單成立 2019-01-02 23:20
付款完成/資料確認中 2019-01-02 23:23
資料確認完成 2019-01-04 14:14
出貨準備中

看到了嗎? 我的 資料確認完成 2019-01-04 14:14 所以是 新 合約 ?? 可是訂單成立 2019-01-02 23:20 舊合約 ?
專案合約COPY過來給您自己研究



壹.專案內容

立同意書人同意連續使用台灣之星電信服務至少12個月,提前終止服務契約(含:申請退租、欠費被銷號、違規使用門號、一退一租、降轉資費、取消語音或數據資費方案等),願補償下列金額: ※專案優惠補貼款5,856元,計算方式為:專案優惠補貼款×(提前終止時合約未到期日數/合約總日數)(採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立同意書人若於門號開通後二個月內申辦退租,同意於最後一期帳單給付SIM卡費300元

※立同意書人同意門號成功開通後,於第一期帳單給付專案設定費300元

1.本專案優惠內容自門號開通當天起算,當月優惠未使用完畢者,不得遞延至下個月使用,也不得移轉或折抵現金。綁約期滿後,仍可持續享有優惠內容,若終止服務契約、降轉資費或異動專案時,本專案優惠內容即終止。

2.本系列資費方案提供行動上網下載速率最高至21Mbps。

3.申辦本「4G_入門_用多少付多少單門號」專案,綁約期間內不可異動至「4G_入門_用多少付多少單門號」專案以外之各資費。綁約期滿後若欲變更至其他資費,得以異動專案之流程辦理(即視為終止本專案)。

4.「用多少付多少」係指本專案之語音、簡訊及行動上網數據傳輸均依實際使用量計費。語音、簡訊依專案優惠費率計價,無上限之限制;行動上網數據傳輸以基本傳輸量1MB為單位計價,如不足一單位者,將無條件進位至一單位,以每期488元為收費上限。

5.用戶當月使用之國內數據上網傳輸量超過資費方案約定的上限後,仍可繼續使用數據上網服務,不會另外計收傳輸費用(即指上網吃到飽)。惟若用戶有逾越合理使用之範圍或其他權利濫用之事實,本公司得限制、暫停上網服務或調降用戶之網路使用順序。

6.若使用地點無法支援4G行動寬頻網路,將自動轉為異質網路,連線速度降低但期間所產生之用量仍須以4G費率計算。

7.出國使用漫遊服務,將依國際漫遊費率計費(含數據或語音漫遊通信費及支付國外業者之國際漫遊傳輸費等),實際金額應依帳單為準。在國外使用行動網際網路上網服務費用偏高,出國前可先查詢該地區計價方式後再斟酌使用,如有其他疑問,請致電客服中心查詢。

8.本服務之實際網速、品質及涵蓋受上網地點、使用人數、網路環境、終端設備(包括手機、平板電腦、網卡等)、下載/傳輸方式、服務類型及服務平台能力等因素影響,實際通信涵蓋應依用戶使用地點之相關條件為準,適用範圍請洽當地門市。

<<中間台星訂單裡列的合約沒打9就直接跳到10>>


10.本專案內之優惠費率、贈送通話分鐘數、免費網內簡訊使用量或免費傳輸量使用完畢後,超量部分依優惠費率計費。

11.上述專案優惠若於出帳週期內之資費申裝天數不足月時,該月語音、簡訊及行動上網傳輸費用,仍按該出帳週期內之實際用量計算。

12.本專案自門號開通日起,若連續12個月無任何語音發話、簡訊發送(含網內、網外、市話及國際漫遊等)或行動上網數據使用量,立同意書人同意於次期帳單給付將於次月隨帳單收取次年的電信門號使用費300元;其後如有前述情形,亦同

13.本專案帳單周期限定為每月11號出帳,且合約期間內不可變更帳單周期、合併帳單或異動資費。

14.立同意書人已知悉台灣之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所為之告知事項,立同意書人並同意台灣之星蒐集、利用並處理個人資料。

15.台灣之星保留本專案修改或終止之權利,詳細內容及範圍以台灣之星網站公告為準。


貳.預繳規範

1. 預繳金額自當期帳單起開始扣抵,扣抵範圍限上述門號,且不可扣抵小額付款。

2. 預繳金額若以分期方式扣抵,每期可扣抵金額上限=預繳金額/分期期數,預繳金額未整除之餘額併入最末期扣抵。當期未扣抵完畢之餘額,統一遞延至分期期滿後一併扣抵,仍未扣抵完餘額可遞延至扣抵完畢為止。

3. 因故取消交易、退租或因其他原因終止使用其專案,預繳金額可依下列退費規則辦理退費: (1)當日取消交易者,可於原申辦店點辦理退費,直接退還所預繳之現金或是刷退信用卡預繳之金額。 (2)非當日取消交易、退租或因其他原因終止使用者,須於原申辦店點辦理退費,扣抵最後一期出帳帳單金額後,若有餘額,會以匯款方式匯到立同意書人本人指定帳戶。


參.申辦號碼可攜服務注意事項

立同意書人若係申辦號碼可攜服務並同時申辦本優惠專案者,須先向台灣之星申辦一門台灣之星門號作為備用號。若攜入之門號移轉成功,則備用號之申請視為自始無效;若攜入之門號移轉失敗,則備用號於原預定改椄日起生效,原攜入門號之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視為備用號之申請,且適用台灣之星服務契約及本專案同意書之規定。

肆.特約事項

1. 立同意書人同意於使用門號(含移入門號)期間,此門號係作為正常合法通信使用,不得為任何違法、異常撥打、大量傳輸、不合常理使用、不當商業行為,或其他權利濫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轉接話務、電話行銷或長時間占用語音、長時間連結上網、長時間連續使用影音串流服務、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熱點分享行為(含長時間、超量連結等)、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如有違反視同違約,台灣之星有權限制、暫停通信或調降網路使用優先順序,必要時得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2. 立同意書人同意於使用門號期間,如經台灣之星發現門號有異常風險話務時,台灣之星得立即將該異常情事通知立同意書人並提前寄出帳單通知繳納電信費用,必要時台灣之星得暫停通信。

3. 本專案及資費內容、限制及各項專案優惠金額之抵扣次序,依台灣之星相關資費公告及實際作業為準。

4. 除繼承外,立同意書人同意本專案不得過戶。

5. 台灣之星保留核准立同意書人申請之權利,如申請未核准時,立同意書人應返還其所領取之手機及SIM卡。

6. 本專案同意書之使用以申辦一個門號為限。

7. 本立同意書人確認門市人員已協助查詢並說明特定區域(含經常使用區域)訊號涵蓋率與收訊品質。

8. 電子發票開立後發生之退費或任何交易調整,立同意書人同意由台灣之星代為處理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等相關事宜,前述法令要求證明單據之開立資訊將回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不再另以紙本交付。

9. 除公司戶外,立同意書人知悉並同意於使用門號期間,以簡訊/電子帳單作為帳單寄送方式;倘欲取消簡訊/電子帳單服務,須透過網路自助服務、手機直撥12311進行變更。

10.立同意書人同意啟用電信帳單代收服務(包括但不限於:Google Play、Apple iTunes)。
goet0 wrote:
聽說現在又有甚麼300...(恕刪)


版上很多網友有精闢分析了,原則上,初期付出500元以後,之後只要有在使用,似乎撥打免費語音客服都算數,就可以達成標準了,其實門號要一整年都沒有撥打或使用網路流量,真的還蠻困難的,一年未使用要收300元的規則,就正常使用上來講,應該是不會有困擾,當然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您就依自己的實際需求去辦理就好了。原則上,這個方案針對需要有一個門號專門來註冊或收某些網站簡訊的人來說,並不實用,因為這個方案不像預付卡,裡面沒錢就沒辦法亂扣錢,如果因為亂註冊導致常收到垃圾簡訊,還可以直接消號,重新辦一門有300元通話費又有每分鐘1.8元優惠的預付卡就好,這是一道很有力的防禦機制,對於常要上網跟打電話的人來說,也不見得適合,因為有其他更節約的方案可以使用,例如亞太99跟台星新隨你講都可能更有利消費者,但是對於只講電話,又沒申請到雙11方案的人來說,感覺應該蠻有吸引力的

goet0 wrote:
聽說現在又有甚麼300...(恕刪)

你自己都說0月租就應該知道他是月租0
又不是0費用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羊毛出在羊身上,招牌打這0月租,當然魔鬼藏在細節裡,合約內容不也是在等你用再跟你收費,你不用也要跟你收費,現在辦的人沒感覺,過陣子被收費保證一堆人出來抱怨,放心吧不會在放出好的優惠方案,21M188已經算是底線,88耍了一堆人這個方案也不太會放出來,亞太11我相信台星不敢玩,也不會跟亞太挑戰
忽然想到
合約裡面寫說要有發話...就可以

假設..撥通後掛斷1秒...
1秒是0.01667的樣子
不足1元是不是四捨五入變成0元 .
這樣其實就不用繳的..可能怕人家丟到抽屜變成{靜止戶}吧


合約這條
6. 本專案同意書之使用以申辦一個門號為限

應該是一個人只能限辦一門對吧
如果是的話就有點可惜
都已經這個地步了
除了一開始的500看你捨不捨得
其它那什麼解約金或一年打一通1秒的電話就不用收300的還能稱的上什麼魔鬼
那可真是無話可說

不過我自己是不需要這樣的門號不想亂辦
我怕把自己的額度搞滿了
萬一雙11又出了更好的方案就乾瞪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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