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sun wrote:原形月租設得高高的,比方995,一天算33元合約到期隔天辦理NP,很快隔天或者隔兩天,隔三天才辦理成功的話,每天就多付不少 呵呵...說不定1年或2年後留客案一樣很吸引人^^不然亞太這次糾集如此多人潮...那時若無相關配套留客方案...NP潮一開...亞太的財報鐵定很難看!!!
留客案就算精彩也還是比不過NP,短期間內這狀況不會變,你不用幫亞太煩惱這問題了。jamesfuh wrote:不然亞太這次糾集如此多人潮...那時若無相關配套留客方案...NP潮一開...亞太的財報鐵定很難看!!!
_Emil_ wrote:留客案就算精彩也還是比不過NP,短期間內這狀況不會變,你不用幫亞太煩惱這問題了。 近年來...NP案確實都強過續留案...各大電信對老客戶 大都持續吃豆腐態度!這大概就是追求業績成長率惹的禍^^不過這部分 應該會有個比例原則...當NP出走率 超過某個上限時...自家人就會端些牛肉 來讓老客戶解解饞...經營的人一定懂得 效益成本課題...除非他方的競爭實在太優勢...跟不上...那又是電信公司自己的不長進了^^
如果帳單週期是每個月10號到下個月9號,若合約到當月15號,去年是有看到遠傳帳單有印說到隔月9號帳單週期前,優惠依舊(比方網路吃到飽之類)可是有一個我不是很確定的是....比方288月租他的原型是995 (假設995的資料量是2GB)這樣解約後馬上恢復成995的月租,能用的資料也就只能按比例去算...比方剩半個月,這樣超過1GB的要加收錢(不過4G是限速),所以解約後,儘早NP離開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