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辦雙11之188方案的朋友,又有申請體驗高速的人,最近應該都有收到一封簡訊

是以499方案減200元,網路14G,不限速沒用完可遞延至下個月(無限遞延),網內通話免費,網外每分2元,再送30分鐘
限本人申辦,而且有問客服是可以終身,有點心動,對於我來說,14G應該用不完,而且還可以遞延,而且打電話每分2元也符合我需求

只是不知道網路會不會和21M的狀況一樣,被不限速排擠成為二等公民.......
dv2012 wrote:
有辦雙11之188...(恕刪)


好像中華也有個299 12G
算是學中華嗎?
不過對低流量用戶算是不錯選擇
只是如果是這方案..
不也可以直接選遠傳lm299限速10M嗎

我愛草泥馬 wrote:
好像中華也有個299...(恕刪)


剛問是原約期,只是忘了問網速是21M還是多少.....

不過Line的10M...是完全不考慮,應比我現在用的21M更慢.....

dv2012 wrote:
剛問是原約期,只是...(恕刪)


要看用途
一般手機上10M基本夠用
即使你速度快別人提供下載頻寬不見得有這麼寬
我愛草泥馬 wrote:
要看用途一般手機上1...(恕刪)

確實
我老婆用line mobile 299方案
看愛奇藝
看得還挺爽的
沒感覺有什麼問題
價格變貴還沒有吃到飽的意思嗎...

況且21M的網速能用在9成以上手機網路需求了吧

台星最近資費怎越來越回去了= =

dv2012 wrote:
有辦雙11之188...(恕刪)
咖啡只加糖 wrote:
價格變貴還沒有吃到飽...(恕刪)
感覺越來越回去+1,
我也有收到簡訊

還是覺得等雙十一衝門號好了
看起來好像是雙11 的專案比較優惠
前14GB不限速
那用超過14GB呢...降速21M吃到飽,還是降速1M吃到飽...
grason00 wrote:
前14GB不限速那用...(恕刪)

合約內容 我原本沒注意到的 想不到點了下去續約看到這點馬上取消訂單 此為訂單的內容


$0續約4G_2元_EC_299單門號原約期專案合約

壹.專案內容
本4G綁約約期共計:上表所列4G約期0個月+原專案轉換4G合約延長約期(詳合約貳之約定事項) 立同意書人同意如提前終止服務契約(含:申請退租、欠費被銷號、違規使用門號、一退一租、降轉資費、取消語音或數據資費方案、異動專案等),願補償下列金額: ※專案優惠補貼款200元/每月,計算方式為:專案優惠補貼款×(提前終止時綁約未到期日數/綁約總日數)(採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1.本專案優惠內容自合約生效日起算,除合約期間內國內數據以外,網外語音及其他優惠當月份優惠未使用完畢者,不得遞延至次月使用,亦不得請求移轉或折抵現金。綁約期滿後,仍可持續享有優惠內容,惟終止服務契約、降轉資費或異動專案時,專案優惠內容即終止。 2.上述專案優惠若於出帳週期內之資費申裝天數不足月時,該月月租費和免費傳輸量以及內含分鐘數,均按該出帳週期內之申裝天數比例計算,本專案若於合約期間內異動資費時,新資費費率將於變更申請後下一個帳單結帳日開始生效。 3.專案內之優惠費率、贈送通話分鐘數或免費傳輸量使用完畢,超量部分依原牌告資費計費。 4.網內語音免費優惠,專指本專案之行動電話門號撥打另一個網內行動電話門號,並進行一對一語音通話而言,不包含其他類型電信服務;該優惠自合約生效日起自動啟用。 5.合約期間內,當月未使用完畢的專案優惠內容傳輸量,未使用餘額可遞延至次期,遞延累積的傳輸量無上限的限制。立同意書人如門號申請轉換合約專案、合約屆滿、提前終止契約、申請異動至超過7GB以上資費,或退租、拆機、移轉至3G或其他原因致電信服務契約終止時,則傳輸量遞延之功能與優惠自異動生效日起自動終止,前期原已遞延而尚未使用的餘額不可折換通話費、現金或任何商品或移轉其他門號使用。 6.立同意書人同意開通700來電答鈴加值服務並可免月租費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將自動取消服務 (試用期間可享5首系統預設答鈴) ,如欲額外下載答鈴需成為正式會員(月租30元),下載費用另計,試用期間,成為正式會員再享試用期間免費下載1首答鈴優惠;取消服務可手機免費直撥123或洽本公司直營門市。 7.若使用地點無法支援4G行動寬頻網路,將自動轉為3G網路,連線速度降低但期間所產生之用量仍須以4G費率計算。 8.以上費率方案傳輸費免費部分僅限於國內行動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國際漫遊使用數據服務(例如:GPRS等)時,除需支付各項數據服務通信費(如超出行動網際網路免費傳輸量、計時影音服務或多媒體訊息等)外尚須另支付國外業者之國際漫遊傳輸費。 9.提醒您在國外使用行動網際網路上網服務費用仍偏高,出國前可先查詢該地區計價方式後再斟酌使用,如有其他疑問,請致電客服中心查詢。 10. 本服務之實際速率、品質及涵蓋受上網地點、使用人數、網路環境、終端設備(包括手機、平板電腦、網卡等)、下載/傳輸方式、服務類型及服務平台能力等因素影響,實際通信涵蓋應以依用戶使用地點之相關條件為準,適用範圍請洽當地門市。 11.台灣之星保留本專案修改或終止之權利,詳細內容及範圍以台灣之星網站公告為準。 12.立同意書人已知悉台灣之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所為之告知事項,立同意書人並同意台灣之星蒐集、利用並處理個人資料。
貳.前約規範
立同意書人若已申辦台灣之星其他優惠專案(下稱「舊合約」)且期限尚未屆滿,則立同意書人充份理解自本合約簽訂並生效之日起(1)舊合約終止(2)舊合約的剩餘約期以及違約金與本合約之合約期間及違約金合併計算(3)立同意書人應依據合併以後之新合約期間及違約金金額履行本合約義務(4)立同意書人若欲查詢舊合約終止當日上述(2)之資訊,請臨櫃洽詢台灣之星直營、加盟門市或請致電客服中心查詢。
參.預繳規範
1. 預繳金額自當期帳單起開始扣抵,扣抵範圍限上述門號,且不可扣抵小額付款。 2. 預繳金額若以分期方式扣抵,每期可扣抵金額上限=預繳金額/分期期數,預繳金額未整除之餘額併入最末期扣抵。當期未扣抵完畢之餘額,統一遞延至分期期滿後一併扣抵,仍未扣抵完餘額可遞延至扣抵完畢為止。 3. 因故取消交易、退租或因其他原因終止使用其專案,預繳金額可依下列退費規則辦理退費: (1)當日取消交易者,可於原申辦店點辦理退費,直接退還所預繳之現金或是刷退信用卡預繳之金額。 (2)非當日取消交易、退租或因其他原因終止使用者,須於原申辦店點辦理退費,扣抵最後一期出帳帳單金額後,若有餘額,會以匯款方式匯到立同意書人本人指定帳戶。
肆.特約事項
1. 立同意書人同意於使用門號(含移入門號)期間,此門號係作為正常合法通信使用,不得為任何違法、異常撥打、大量傳輸、不合常理使用、不當商業行為,或其他權利濫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轉接話務、電話行銷或長時間占用語音、長時間連結上網、長時間連續使用影音串流服務、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熱點分享行為(含長時間、超量連結等)、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如有違反視同違約,台灣之星有權限制、暫停通信或調降網路使用優先順序,必要時得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2. 立同意書人同意於使用門號期間,如經台灣之星發現門號有異常風險話務時,台灣之星得立即將該異常情事通知立同意書人並提前寄出帳單通知繳納電信費用,必要時台灣之星得暫停通信。 3. 本專案及資費內容、限制及各項專案優惠金額之抵扣次序,依台灣之星相關資費公告及實際作業為準。 4. 除繼承外,立同意書人同意本專案不得過戶。 5. 台灣之星保留核准立同意書人申請之權利,如申請未核准時,立同意書人應返還其所領取之手機及SIM卡。 6. 本專案同意書之使用以申辦一個門號為限。 7. 本立同意書人確認門市人員已協助查詢並說明特定區域(含經常使用區域)訊號涵蓋率與收訊品質。 8. 電子發票開立後發生之退費或任何交易調整,立同意書人同意由台灣之星代為處理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等相關事宜,前述法令要求證明單據之開立資訊將回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不再另以紙本交付。 9. 除公司戶外,立同意書人知悉並同意於使用門號期間,以簡訊/電子帳單作為帳單寄送方式;倘欲取消簡訊/電子帳單服務,須透過網路自助服務、手機直撥12311進行變更。 10.立同意書人同意啟用電信帳單代收服務(包括但不限於:Google Play、Apple iTu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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