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亞太合約於5月31日到期,於31日前往門市解約,卻還要付違約金。門市店員義正言詞説:因為合約還沒到。但若是明天再去解約,亞太還要再收一日的通訊資費。這樣不是明顯要收一筆錢嗎?不知道大家有遇到,這樣不合理坑殺消費者的現狀嗎?
leoliou wrote:
是沒錯,這樣代表合約前一天就終止了
可是今天人家還是有提供服務給你
跟你要1天的費用不合理嗎?
有些很詐,當天可以解約說不行,只是為了不要扣到他的業績而已。
但是你隔天再去解約,變成無合約的(原價/30)*1天,這個一天有時候比最後一天違約金還要高。
其實並沒有前一天就終止,合約本來就是到那一天而已,門市最晚九點左右就關了,不然要開到 12點嗎?消費者 12點再來解約?
而且你前面說錯了,如果該家電信的業者對於條文的解釋是合約最後一日的【隔日】才能解約,在合約的最後一日去解約,其實就是一天的違約金,不是解約金。
咬文嚼字無意義,合約的定義在電信業者手上。
至於門市人員,算了吧,很多都是用話術騙老人簽高資費,
還有把高資費變成 2個門號的做法,不懂得人直接去門市就是只有被騙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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