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已告過NCC,NCC已回文"

查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亞太電信)未經本會核准使用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接取網路方式提供服務,本會業依規定予以裁罰並通知限期改善,惟衡酌保護消費者權益,要求亞太電信提供具體改善措施。是以,亞太電信除積極加強網路建設以優化品質外,並將用戶以漸進方式由漫遊網移回本網。針對此改善過程造成民眾使用上不便,本會已要求亞太電信妥善處理民眾申訴案件,並持續請亞太電信提出檢討報告及改善作為,以維護消費者之權益。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擬請副本受文者亞太電信依規定卓處逕復陳情民眾並副知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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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遊是不允許的,所以亞太切斷是可以不理消費者,因為簽約的時候根本沒有漫遊那一條,所以只有認賠
亞太當初的做法
在NCC定調是違法了之後
其實本來就沒有什麼必要告知消費者
可以直接逕行切斷訊號了
我上次開門號送30000點

可以換美式中咖啡6杯或100元抵用卷
Iron_oxide wrote:
的確亞太沒在怕我比較...(恕刪)

哟,那亞太在高雄网速比得上三熊吗?

shin205 wrote:
這件事已告過NCC...(恕刪)


NCC都要求亞太不可以漫遊了
亞太依規定配合辦理也要酸?
minidoggy wrote:
哟,那亞太在高雄网速...(恕刪)


去辦三雄的試用門號吧!自己實測就能知道答案
minidoggy wrote:
哟,那亞太在高雄网...(恕刪)


就算台星+亞太都便宜過一門三雄還雙網內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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