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星真的好~但為什麼就是不肯承認他限速?



這次還是限4M,從沒限過10M,不過也夠我用了。
moki1111 wrote:
不過看到這層樓...我想應該沒幾個真的有去翻過合約啦!! 大都只是個人主觀性的發言,法律上XX的建議,還有情緒性的字眼!!
所以...算了吧!! 除了我要耍的那隻外,其餘的就大家"針對合約""針對合約""針對合約"討論吧~不再回應了!!

其實光是最後這句話
就代表了你的矛盾之處
你要大家針對合約來討論當然是沒有問題
問題是你要用法律約束力的立場來討論合約?
還是用道德約束力的立場來討論合約?
前者已經被你自己给打槍了
後者...不管你說的再多都沒有用
這才是重點啊

不管任何形式上的合約,一但有任何的糾紛爭議
兩造雙方經協調處理不成
最終就是只能靠法律來裁決
你一直要大家針對合約討論
而當事人之一方的你若經協調之後仍無法達到你的要求時
最後也就是只能建議你吉下去而已啊
不然你還期待什麼實質的討論?


針對合約來說,台星跟消費者都有可能同樣違約,這些部分都還得再雙方討論...(各有各的立場,端看誰能說到對方啞口無言罷了)

但重點還是在於您認為台星違約後,您希望的是什麼?

如果是希望台星承認限速,說穿了真的不太可能,法律約束下都不一定會那麼做了,更何況是還沒提告的情況,業者不會這麼蠢的...

如同我之前說的,承認了業者就得面對底下所有吃到飽用戶...

再來就是如何證明他們違約?

若是雙方沒有共識,那最後一定就是尋找法律處理...

當然在那之前,可以先嘗試著找消保官或NCC,以上皆無效就還是得用法來結束這一切...

如果您能主動提告,並提出您被限速的事證,加上一定程度上的口才,那我相信即便台星不承認,法院認證也足矣...

這也是為何我建議您提告,因為現下能想到的所有方法,除了用法律處理或是您自己無條件接受解約外,應該是無其他方法可解開這個結...
hkf07261980 wrote:
若是雙方沒有共識,那最後一定就是尋找法律處理...
當然在那之前,可以先嘗試著找消保官或NCC,以上皆無效就還是得用法來結束這一切...
如果您能主動提告,並提出您被限速的事證,加上一定程度上的口才,那我相信即便台星不承認,法院認證也足矣...
這也是為何我建議您提告,因為現下能想到的所有方法,除了用法律處理或是您自己無條件接受解約外,應該是無其他方法可解開這個結...

其實光是依照樓主前面某樓所回應

moki1111 wrote:
拜託要吵架前腦帶著,不要一直跟風喊著~1.快退租2.向NCC申訴3.去吉


我們也只不過是跟空氣討論而已
樓主實質上想要聽到的聲音應該也只是取暖
也就是找到一些能認同他做法的鄉民給他鼓勵
問題就在於這種鼓勵其實一點實質幫助也沒有
而且就目前來看給予這種溫暖的鄉民也不多

樓主應該也不是真正想要得到台星的承認(應該也明知台星不會承認)
只是打算每個月固定花一筆月租費讓他有立場持續跟台星耗下去而已

這個結並不是想方設法仍然解不開的結,而是特意打算不解開的結
大部分的人會繼續用,通常是因為網速夠用,價錢也比三大電信便宜,所以就繼續使用。

如果是晚上已經慢到 1~3 Mbps 的那種,那已經非常難用,除非都是傳訊息比較多,Youtube 影片 480P~720P 而已。

也有人用 99方案 1.3~1.5 Mbps 也是在用,所以只是價錢和速度之間的問題而已。

我有 388吃到飽和 188特案吃到飽,12月~1月初故意測試超過 100GB (每天晚上看 Youtube 新聞直播 1080P),一旦超過 100GB 之後,都是全天限速 10Mbps。二種方案不同,使用的地點也不同,結果都相同。

前 100GB 跑 21M,超過之後還能用 10Mbps 繼續吃到飽,這樣還要說什麼?價錢確實很便宜。

一分錢一分貨,生意人絕對不可能做賠錢生意,又要便宜還要好這是不可能的。

像樓主這樣,要台星改善晚上的速度,但台星覺得不划算,直接提供無違約金解約的選擇。
(因為 288自由配屬於單門號類的,當初沒拿手機補貼,所以台星直接給無違約金解約)
合約是兩造合意之約
除了法定禁止事項其餘你情我願就能同意成立
因此對約定事項不滿單方可以訴求解約或賠償
而若主張解約怕單方毀約需付代價
但你已自承對方許可無痛解約
要依此就不解約這邏輯說不過去
會變成是你個人問題導致不能歸咎於對方
更別提你要對方承認了
你這是拿合約內容外的個人要求去要求對方
對方沒任何須配合的義務
再說你是主張對方不履約的一方
要先證明是對方沒有依約而為不是光要別人自清

原來不是只有我遇到 399勁速 客服說 沒限速

沒使用上限 可以連電腦 叫我重制 開機 給我裝孝子

後都沒下文 原來大家都一樣 原來 10M 是真的

不要有違約金 我會解約 真是爛東西

難怪 便宜沒好貨 你要人利息 他要你本金

我好奇 樓主 NCC 申訴及 消基會 申訴 結果

miamivice wrote:
合約是兩造合意之約...(恕刪)


合約為兩造合意,但此一前提在於限速是否真的成立

若在合約過程,台星真正限速了,則為違反契約,且加上若測速軟體結果並未真實反應遭限速之事實則有詐欺之嫌,兩者現象均無法與單向是否事後合理解約產生關聯,若可輕易單向解約,則訂定契約時的保障何在?

雖可無償解約,但因未可得知有限速規則而申辦其門號服務即有遭侵害的可能,也為不實之招攬,將樓主要求業者公開承認限速事實視為一種賠償也無不可(要求是否可能達成先不討論)

建議樓主的舉證方式應採與其他門號速度比對為佳,同一時間地點測速結果若有因不同所有者之門號產生差別待遇(兩者應有一個疑似遭限與一正常網速),且經交換設備後及反覆數次之數據表示皆表現某門號顯為較低之網速,則可正當懷疑遭限速之可能


drk9999 wrote:
合約為兩造合意,但此...(恕刪)

合約內的限速是可以的

要成立你所謂之前提與保障
需先有事實跟是對方造成才能歸責於它
這無法自以為與相當然爾
加上能上台面被對方放大檢視之證據
要取得與可信度對於一般人有相當門檻
以上付出算成效益比…
因此多由公權下手不會用這種對等角度

辰小風 wrote:
其實光是最後這句話...(恕刪)


哈~告的結果都寫給你聽了!!
不信你去告看看啊!! 我替你申辦二個門號,你一個天天掛著測速,超過100G後再來對照二個會不會有速度落差
門號費用我替你出!! 你去告看看啊~~你去告啊!!你去告啊
個人覺得自己法律知識不如你~不然你去告啊!! 費用我來出~告的結果如果和我寫的不一樣雞排我來請!! 去告啊
為了大家的雞排~你快去告啊!!
你快去告啊!!你快去告啊!!你快去告啊!!你快去告啊!!你快去告啊!!你快去告啊!!
都跟你說了法律最終結果了~你還是一直吉吉吉
不然換你來吉!!!
不然換你來吉!!!
不然換你來吉!!!
個人覺得...你回文的動機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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