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被列入負面表列的範圍,都可以使用。蘇貞昌說,但使用上還是有些限制,共有11類,包括電商網購、繳稅、繳罰單、規費、菸品、保單、股票、國民年金、卡費、禮券、儲值等。以上節錄自Yahoo奇摩(即時新聞)
久賭必贏 wrote:其實是酷碰劵2.0 意思相同只是等於折扣變高 信用卡、電子錢包、行動支付都"可以"使用 只是限定要在"實體店面" 那這意思是說可以不用跟著政府設計的遊戲規則,去玩大排長龍的整人遊戲,付1K現金領3K紙本票券??這跟我剛剛新聞看到的報導不同喔...都不能拿來支付卡費,那我在實體店面刷卡付款,卡費要怎麼折抵??實在是很矛盾.........後續持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