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巫先生 wrote:
腳架雲臺會從他嘴巴進去再出來恕刪)
j我想看
adon013 wrote:
E-WIN大大,對方都請你去告了,這時候就是你展現實力的時候了,如果說要告結果又不告,說一堆私下解決或是其他的理由,難免讓人感覺有點『嘴砲』的嫌疑,我相信您不是這種人的,您也絕不會是草民的,對吧,加油喔。
刑法201條、公訴罪~~~~~~我還真的想好好學習學習,請麻煩您示範給小弟我看看了,如果以後有網民這樣說我的話,我一定要引用您的例子來向對方說明,拜託拜託,請您一定要告喔。千萬千萬別成為別人口中的『保留追訴權』之類的網友,這樣小弟我會很失望的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