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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空污法正式實行】十年以上老車能否繼續生存?環保署今日說明

【新版空污法正式實行】十年以上老車能否繼續生存?環保署今日說明
「空氣污染防制法」(簡稱空污法)修正案在先前三讀通過後,今日由總統正式公佈,並將於8月3日起生效實行,修正條文中除了針對「整體空氣品質管理」、「固定污染源管制」等,受到廣大汽機車族關心的部分即是修正版「移動污染源管制」項目,其中第36條新法授權環保署嚴格實行「出廠十年以上老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先前傳聞將針對出廠十年以上老車加強廢氣排放檢驗,如未通過者將可能面臨吊銷牌照的處分,引起許多老車車主與愛車人士的反彈。

【新版空污法正式實行】十年以上老車能否繼續生存?環保署今日說明

【新版空污法正式實行】十年以上老車能否繼續生存?環保署今日說明

【新版空污法正式實行】十年以上老車能否繼續生存?環保署今日說明
而在今日由環保署舉辦的記者會中,署長李應元強調,目前有些民眾誤解新修正空污法第36條第2項的規定,說明新修正空污法相關條文並沒有禁用燃油車的規定,僅規定政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調整老車的排放標準。目前規劃自民國109年(西元2020年)起,民國92年底前(西元2003年前)出廠的車輛適用之排放標準,須符合民國93年(西元2004年)所實施的4期排放標準,也就是CO:3.5%、HC:2000ppm,可能受影響的對象就是二行程機車,其他車輛只要正常保養均可符合排放標準,依然可以繼續行駛。

簡單來說,就是從2020年開始將針對二行程機車為主嚴格進行排放檢驗,如果未達標準就可能吊銷牌照,但如果符合CO:3.5%、HC:2000ppm之4期排放標準,就可繼續行駛,而非十年以上老車就無法行駛。

關於本日環保署的說明,各位網友不知有何其他想法,也歡迎各位一起參與討論!
無論法律條文有沒有問題,中華民國的司法狀態與執法狀態...
有點常識的應該知道怎麼回事。
不知道怎麼回事的稍微觀察下也就通通都懂了...
法歸法,執行歸執行,希望大家都要守法。
公務員特別重視廉能誠正崇法務實,但究竟重視數十年後怎麼發生在現實上的,有看新聞怎麼會不清楚。

艾薩克 wrote:
「空氣污染防制法」(...(恕刪)


就詭辯啊,他嘴巴說不是淘汰老車,但二行程用四期會過的機率微乎其微,那就是要淘汰,這不就是淘汰老車了嗎!
他要淘汰也可以,但不敢說的原因是政府若舉著旗幟要淘汰二行程,那就是土地徵收的翻版,強制沒收人民財產落人口舌,所以用這種方式在掩蓋真正的目的,這個政府太不光明磊落了,好歹土地徵收有價錢,那要民眾淘汰二行程,政府卻一毛都不拿太不合理了(不是補助換車或報廢回收金喔)。凱子外交的錢都在灑了,還有廢掉核四那之前投入的錢都浪費都在花了,這種錢卻這麼小家子氣~
艾薩克 wrote:
目前規劃自民國109年(西元2020年)起,民國92年底前(西元2003年前)出廠的車輛適用之排放標準,須符合民國93年(西元2004年)所實施的4期排放標準,也就是CO:3.5%、HC:2000ppm,可能受影響的對象就是二行程機車,其他車輛只要正常保養均可符合排放標準,依然可以繼續行駛。
...(恕刪)

92年底前出廠的車要符合4期排放標準,除非本身出廠就是符合4期排放標準,
否則3期以前的車怎可能驗的過,就像現在新車已經到6期排放標準,
我四年前買的5期車用現在的6期標準去驗,
想也知道達不到標準會驗不過;
如果用政府的想法,想到就調高標準,那一台車能用幾年(車變有使用年限),
有誰承受的住把車當消耗品,尤其現在的車價如此驚人
然後省下來的空污變向去補貼工廠企業的排放量(總量管制),這不就是劫貧濟富
外面只驗怠速,除非太嚴重不然都會過。其他沒什麼好說了。
工廠一直有再抓,不是沒上新聞就沒人做事。
燃料使用費、燃料稅什麼時候才要隨油徵收?

牌照稅,什麼時候才要學英國人依照排碳量多寡來徵收?覺得排碳量還不夠,可以多綁噪音稅、NOx稅來當牌照稅!





放心!明明政府很缺錢,但他下台之前,這兩件事都不會做的!
各位只有想到您的車、您的錢,有沒有想到您的肺呢? 請問您有多少肺泡可以犧牲呢?
dephil wrote:
各位只有想到您的車、...(恕刪)

所以要先去台中跟高雄工業區抗議才能來打字?
要淘汰二行程機車,我不反對
畢竟現在也沒多少了

主要是把這些收回的移動汙染源碳權,拿來賣給非移動汙染源
這我就不能接受
為何不能換為之後購新車的車輛稅金折抵,我想這樣爭議會小很多
二行程機車汰換改購新車有補助,如果把碳權折抵稅金,不是更好,更吸引人汰換車輛
會把新的檢驗標準套用在老車身上的做法跟中國大陸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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